第一百一十七章 戏里戏外
谁TMD这么大胆,敢烧我兄弟家的房子,这摆明是冲我来的!
我忙问道:“石头,你怎么样?”
“我…我正在救火…”
“别救了!你赶快到后面胡同来,向左拐,右面第二所房子,大哥在这!”
“我的锅还在里面,还有很多…”
“石头!”我厉声喊道“快过来!”房子烧了就烧了,要是再被人趁火打劫,来个打闷棍暗算什么的,房子没了再搭个人进去,岂不糟糕!
一诺千金有些尴尬,刚说到放火他最在行,这时说道:“我去接石头。”说完快步走到门前。刚开了门,见有个名字是石头的,一把抓住他胳膊就要拉进来。不料石头內力有成,一拉之下淋感应,石头又不认识一诺千金,反手一抓一拽,就把一诺千金摔了出去,撞在前面房子后墙壁上。这下撞得好不沉重,墙皮刷刷而下。
我连忙过去,说道:“石头住手,那是你一大哥。”
一诺千金拍拍服衣,跟石头一起走进来,关了门,笑道:“真是英雄出少年。”
石头搔了搔头,疑惑道:“一大哥?”
一诺千金这个名字,该让石头叫他什么好呢?那个“一大哥”“诺大哥”好像都不太好听“千金大哥”又嫌有点不伦不类,千金姐小还差不多…
“你可以叫我金大哥。”一诺千金道。
石头道:“金大哥。”
一诺千金道:“既然是大哥,当然要送你点礼物,待我看看…这个…嗯…”一诺千金翻着腰带里东西。
石头没在意一诺千金的话,向院子里看了一眼,忽然目光落在石墩上那件红披风上。
一诺千金这种绝顶聪明的人如何能不知道?于是拉了他手走了过去,将披风放在他手里,道:“金大哥不送你金子了,就送你这个。”
石头低头,喃喃道:“我只是看见…没想要…”
“金大哥当然知道了,不是你想要的,是金大哥送你的。”
石头转头看看我。披风是极为难得的装备,我急忙说道:“石头,怎么能收金大哥这么贵重的礼物呢?”石头将披风又送到一诺千金⾝前。
一诺千金道:“金大哥送便送了,一件披风而已,我又没用,还不如送了给你,将来有什么喜欢的人,你可以送给她。”
我心中一动,石头哪会自己用这件披风,难道真的想送人?我怎么不知道,难道是邻居家的小红妹?于是道:“那你谢谢金大哥吧。”
石头低声谢过了。
一诺千金拍拍我肩膀,道:“有时候越是⾝边的人,有些事情越是容易忽视。”
当下三人又坐在石桌旁。我问道:“是谁放的火?”
石头道:“是梅山三杰!”
梅山三杰,梅山三杰?我要让你们变成梅山三鬼。
一诺千金道:“世事无常,福兮…”正想再说那句话,忽然看到我脸⾊不太好,于是“嗯”了一声,改口说道:“看来形势严峻,这段时间你们就住在我这里,不要外出,暂时平息一下,等风平浪静之后再作打算。”
我思索了一下,点了点头。一诺千金先是救我,现在又提供避难所,这番人情实是非同小可,虽然我和他一见如故,但也是非还不可的。转念又想,他这番来巨鹿,还买了房子,想必有事。
“千金兄来到巨鹿,可是有什么事情?兄弟早来几曰,或能出出主意。”
一诺千金道:“灵兄好意我心领了,不过这件事还得我自己做。”
我叹了口气,点点头,既是他不方便说,我也不便強求,以后再还他的人情好了。
一诺千金察言观⾊,已知其意,说道:“其实这事说来惭愧。只因往年之时,兄弟一时糊涂,在酒吧喝醉了酒,不小心把酒瓶摔在别人头上,致人重伤,要不是一位好朋友帮助,免不了牢狱之灾。”
听他说到好朋友,我忽然想起在离开太平县之时,他曾经也言道,一位好朋友要在游戏里见他。如果是游戏中刚认识的朋友万万没有这么大的面子能调动一诺千金,难道他去见的就是现实之中帮他的那位。试探问道:“那位好朋友也在游戏之中?”
一诺千金道:“在。他组织了一个帮会,帮中之人多半也是现实之中的朋友,或者是朋友的朋友。”
“那他一定十分豪慡,交游广阔了。”
一诺千金叹道:“我再没碰见第二个像他这般令人一见心折的人了!”
我听了这话,不免想到一诺千金来到巨鹿不会是找人加入他朋友的帮会的吧,他要是让我加入,我还真是为难了。不过他又曾经说过喜欢一个人自由自在,不加入帮会的,不知他加入了没有。
“你见到了那位好朋友?他是在哪里来着,对了,西川。”
“见到了。”
“怎地没留下?”
“他知道我不愿加入帮会,喜欢自己一个人,所以根本没提。但我在帮会之外,或许能更好帮他。在游戏之外,我是还不了他的人情了;但是在游戏之中,说不得,要尽力而为。总之,这个人情是非还不可的。”一诺千金道。
“所以…”
“所以我前段时间四处联系,收购了一万金币,想买些装备武器赠送给他。”
“收购金币可是要见面交易?想来定然费了一段时间吧。”我说道。还有一层意思我没说,游戏金币对现实货币的比率大概在1:2到1:3之间,一诺千金收购一万金币,那是要花两三万块钱的。有钱人。
“这倒不用,有个‘诚信’网站专门做中间商,不过要收一定的服务费用。虽然我曾想过绝不把钱投入游戏,但人情总是要还的,区区不到三万块钱,何足挂齿。我本想多收购一点,只是游戏里金币也不太富裕,这段时间收获很少;再加上还有无数玩游戏的百万富翁、千万富翁也在收购金币,那要收点金币就更难了。”一诺千金道。
我心下一叹,想着“区区不到三万块钱”这几句话,很明显一诺千金和我并不是同一个阶层的人。我现在还有不到两百块钱,正要拿金币去兑换些现实货币来维持生活。
什么纨绔弟子百万富翁,我曾看到他们无数次来到贫民区耀武扬威、一掷千金,他们买东西只为了炫耀,付钱也从不把钱放在别人手里,只是扔在地上,那是怕沾脏了他们的手,其实他们自己的手又何尝⼲净了?还有,梅子不就是跟着他们其中一个“走出”贫民区的么?我也明白是她自己想要改变命运,不愿意在贫民区,但总是不自觉把全部愤怒都集中到她跟的那人⾝上,他还曾经随手拿200万让我不再去找梅子的,哈,我给了他一顿拳脚,头破血流,最后我在警局被关了好几天…
一切都过去了。虽然不是所有的有钱人都是那样,但我总是难以释怀。现在一诺千金何尝不是说得来的好朋友,但我內心深处总是…
“灵兄,灵兄…”
“大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