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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小和尚不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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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车里很颠簸,沈傲和儿肩挨着肩,对面是周若母女,那混杂的体香充斥在沈傲的鼻尖下,沈傲很压抑。

  与美女同车是好事,可是还要装出一副很单纯很圣洁的样子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沈傲双膝并拢,可是肩膀仍然有意无意的与儿撞在一起,心猿意马,却又要作出一副浑然不知的样子与夫人闲聊。

  夫人是灵隐寺的信徒,每个月的初一,都要去还愿的,顺便给灵隐寺捐点香油钱。这一天夫人格外的高兴,问沈傲的母亲可曾去寺庙还愿过,沈傲自然点头,信口胡扯,说他刚刚生下来时得下一场大病,请了许多郎中来都不得治愈,于是第三十三章:小和尚不服气母亲便去寺庙请愿,还了签。结果从寺庙回来,沈傲的病就好转了。

  夫人眼眸中发出光来,口里说:“你这孩子很有佛缘呢,你母亲也定是信女,有佛主庇佑着。”

  周若见母亲不停与沈傲说话,心里有一点小小的妒忌,她对沈傲的为人太清楚了,见人说人人话,见鬼说鬼话,这一定是瞎编出来哄母亲开心的。

  倒是儿当真以为沈傲从前生过大病,听沈傲绘声绘的讲,很揪心的为他捏了把汗。明明知道沈傲的病一定会好,可是心里总是不安。

  夫人又问沈傲的母亲了什么签,沈傲一本正经的说:“母亲曾和我说过,我想想,对了,叫贵人遭遇水云卿,冷淡情滋味长。黄阁开时延故客,骅蹓应得骤康庄。夫人,解签的事沈傲不懂,也不知这是什么意思。不过这是家母替我求来的,所以记得牢了。”

  夫人笑道:“这是上吉签呢,意思是说你将来能早遇贵人,并将获得贵人提拔,青云直上。除此之外,家第三十三章:小和尚不服气宅也是安稳风水利,病安全,孕生子,保平安,凡事皆吉利。”

  “哇…原来是凡事皆吉利。”沈傲很震惊,说:“夫人懂得真多,签里说我能早遇贵人,这个贵人不就是夫人吗?还能祛病平安,看来这签很灵。”

  夫人笑的很开心,沈傲这一句话真是一语双关,一边暗示他能遇到贵人。又一边暗褒夫人见多识广。夫人收敛了笑,心里就在想:“看来这孩子不但有佛缘,和我也很有缘呢,我真的是佛主为这孩子前世定下的贵人吗?”

  这样一想,夫人对沈傲更亲近了。周若朝沈傲眼,到了此刻,她不得不佩服这个家伙,三言两语就能瞎编一个故事,而故事的每一个细节都是投其所好,完美的无懈可击。先是证明自己有佛缘,让信佛的母亲对他增加一分好感。再是说出一个离奇的故事,编出一个上签,让母亲来讲解,既可以让母亲表现解签的能力,又用贵人什么的来暗示母亲就是命中注定的贵人。

  “这个家伙,真的好可怕,以后要小心。”周小姐心情很复杂,对沈傲有一些感激,更多的还是那种直透他歪心思的智慧,这种智慧让她的心情更复杂,明知这个人阴险狡诈,不,应当是滑头,可是为什么和他在一起,总是有点儿心呢。对沈傲到底是厌恶还是敬服,周若已经分不清了。

  不知不觉间,马车在一处山脚停下,秋风飒,山脚的红枫林飒飒作响,落叶纷纷洒落。将马车停住,四人下了车,沿着陡峭的山道石阶拾级而上,那灵隐寺便在山,钟声阵阵,庄严肃穆。到了这里,夫人的脸色肃穆起来,出善女的虔诚,由儿、周若左右搀扶着上山。

  沈傲沿路光赏这里的风景,出了一身的汗,灵隐寺总算到了,寺庙清幽雅静,从这里往山下望,那山脚下的红枫林仿佛成了一丛鲜红的花卉,很养眼。

  门口的小沙弥合掌趋步过来,朝夫人行礼:“女居住今来的这么早?空渡禅师在宝殿等候多时了。”

  这沙弥想必是认得夫人的,夫人是灵隐寺的捐钱大户,寺庙里上下几十口都靠她的施舍,别的香客进去,沙弥最多合掌高叫一声佛号,可是见到夫人就完全不同了。

  “哇…寺庙原来也有VIP服务,人跟人真的是不一样,有钱真好。”沈傲心里暗暗腹诽,面上却是很熙和的朝沙弥笑,笑死他。

  夫人微微颌首:“劳烦小师傅带路。若儿、沈傲,你们和香儿随便走走歇歇,我去听禅师讲讲经。”

  夫人随小沙弥走了,沈傲总算轻快起来,儿在一边唧唧喳喳,说:“沈大哥,我们去山竹房喝茶吃糕点吧,这里有两个和尚一个会泡茶,一个会做糕点,茶好,糕点也做的好极了。很多香客从几百里地赶来,就是希望尝他们的手艺呢。”

  周若此刻可觉得渴了,口里说:“好久没有吃过空定禅师的茶和空静禅师的糕点了。”

  三人到了山竹房,这里距离大雄宝殿不远,位置较偏,恰在山的边缘,从这里开窗便可以看到山下,还可以看到那弥漫在山脚的淡淡薄雾。这里是寺庙供香客休憩的场所,三个人进去,便有个客的沙弥过来,这种小沙弥最擅长察言观,看周若、沈傲、香儿的着装、举止,便知道是大户人家出来的,请他们进去,口里说:“施主们少待,我师父马上泡好茶水糕点,很快便送来。”

  说着,便去通知厨房了。

  沈傲想起一件事,问周若:“寺庙不是不许女人进入的吗?怎么我在这里撞到这么多女香客。”

  周若撇撇嘴:“这是哪个寺庙的规矩,善男信女都有,难道教信女们在寺庙外头听禅吗?”

  哦,沈傲点头,看来他是被人误导了,于是饶有兴趣的在山茶房里转悠,看墙上装裱的字画。这些字画有两种风格,行书模仿的是王羲之的草书《初目贴》。乍一看,倒是颇有些神似。可是细细一看,破绽就来了,行书之人为了刻意去模仿王羲之的风格,太过娇造作,有点画虎不成反类犬的意思。

  至于那画倒也不错,下笔圆润有余,看的很和谐。只是作画之人刻意的求实,反而失去了那种旷古潇洒的意境。

  儿也走过来,口里问:“沈大哥,这些字画很好吗?你为什么看的这么认真。”

  沈傲微微一笑,很笃定的口吻道:“这些字画是下乘的作品,不过作者根基倒是有的,可是太愚钝,完全不登大雅之堂。唯一值得欣赏的就是这行书还有点可取之处,至少它的布局还不错,只是字太差了。至于这画,哈哈…”沈傲笑了笑,很自负的道:“我用脚趾头画出来的也比它好。”

  儿微微一笑,对沈傲的画技,她是心服口服的,正要顺着沈傲的话说下去。门房处却传出一个稚的声音:“施主好大的口气,竟说我师父师叔的书画不好,来这里的客人见了他们的画都赞不绝口,你这人无理太甚。”

  沈傲回头,原来是那小沙弥去而复返,手里端着一个托盘,上头有茶水还有碗碟装盛的糕点。霎时间,整个山房里仿佛飘着一股若有若无的茶香,那糕点的样式也好看极了,仿佛是静心雕刻的艺术品,香俱全。

  沈傲想不到自己的话竟让小沙弥听到,尴尬的摸摸鼻子,说:“得罪,得罪,不过你的师父和师叔写的字和作的画确实有瑕疵,我也只是有感而发罢了。”

  小沙弥把托盘放在周若身前的几案上,气呼呼的瞪着沈傲:“好,我去叫我师父和师叔来,看你在他们面前是不是也敢这样说,岂有此理,简直岂有此理,我师父的画和我师叔的行书是最好的。”他一心维护自己的长辈,气的脸都红了,眼泪闪着泪花,用袖子揩拭眼睛鼻子,飞也似的去搬救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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