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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再遇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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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泉尚且不能胜,余下的弟子当中又有何人可堪匹敌?

  之后的几场比试,⽩泽一路过关斩将,最终为九霄峰拿到了一个久违的五峰会武的桂冠,可惜星河真人此刻不在门內,否则不⾼兴的叫起来才怪!

  按规矩,每届五峰会武的第一人都会获得掌教祖师的赏赐,这次当然也不例外,由于⽩泽乃是以“罡煞”修为得的头名,⽟龙真人格外⾼兴,赏赐的宝物规格也比之前几届⾼上许多。

  此刻⽩泽的左臂之上,多了一个指甲盖大小的纹⾝,纹的是只蝉的图案,⾊呈淡金,长了六只如刀锋般的翅膀。

  此宝名为“玄机囊”认主之后便会以纹⾝的形式附于主人⾝体,內辟空间,可做储物之用,那只长了六只如刀锋般的翅膀的蝉,名为六翼金蝉,乃是封印⼊其中的灵兽,随主人心意行事,个头虽小,却神通广大。

  此宝携带,使用方便,又兼具“储物”和“封印”两项功用,实用极強,整个天道门共制作出九件这样的宝物,之前只有立下大功之人才有可能被赐予,连许多长老都无缘拥有。

  掌教⽟龙真人亲自召见⽩泽,勉励之余也对他明言要他专修剑气,不可分心,同时让他在门內十七处地煞⽳中任选一处凝煞。

  天道门作为道门圣地,拥有十七处地煞⽳,这份底蕴一些小门派想都不敢想,不过可惜的是,这十七处地煞⽳之中,没有一个是金属的,让⽩泽惋惜不已。

  因为体內有噬金珠的缘故,⽩泽无法昅收除金属以外的其他灵气,这也就决定了他只能选择凝炼金属的天罡地煞。

  对于⽟龙真人的好意,⽩泽只能借口自己境界尚不稳固而婉拒了,同时心里也打定主意,既然天道门內没有现成的金属地煞天罡,那自己就到外面去寻找。

  在九霄峰呆了一个月,⽩泽就随便找了个借口,下了山。

  有句俗话说得好,富贵不还乡,如锦⾐夜行,无人可知,⽩泽如今修炼小成,自然也生出了回家乡看看的念头。

  虽说⽩家上下几百号人在那场劫难之中无一幸存,但巨鹿城终归是自己的家!

  因为融合了北斗天帝神魂的缘故,⽩泽此时相貌大变,倒也不用化妆,出了天道门之后,在集市上买了匹好马,一路走走停停,看看风景,权当散心。

  这一⽇,走到离巨鹿城尚有数十里,唤做流毒岭的地方。

  这附近一直流传着一句歌谣——东山的猛虎西湾的鲨,流毒岭上的大蛇吃人不吐渣。

  意思是——东山的猛虎和西湾的鲨鱼,都是顶顶凶恶的东西,然而和流毒岭上的大蛇一比,却是连提鞋都不配。

  据说流毒岭上不光有一条大蛇,还驻扎了一伙強盗,平⽇里打家劫舍,无恶不作。

  原本在家时,⽩泽倒也听过流毒岭的凶名,不过此时他修炼有成,自然不会再将普通的強盗放在眼里。

  ⽩泽正四下里看着风景,突然前方的树丛中跳出一个魁梧的黑脸大汉,手拿两柄板斧,肩膀上停了只乌鸦,⾝后跟着三四个小喽喽。

  “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来人正是流毒岭上的二寨主,听手下报讯说有肥羊路过,酒喝到一半便匆匆赶下山,此刻正一肚子的气!

  “我要是不呢?”⽩泽一眼就看出来的不过是几个普通人,最多也就是力大一些,会些武技,完全不放在眼里。

  “那就去死!”面对这么个“刺头儿”二寨主也懒得废话,一柄斧头脫手飞出,呼啸着向⽩泽劈来。

  二寨主可是个练家子,手上的双斧每柄都有三十多斤重,这些年死在他这一手飞斧之下的人数不胜数。

  今天心情不好,二寨主这是打算先劫命,后劫财了。

  在他眼中,⽩泽已经是半个死人了,没想到自己平⽇里百发百中的飞斧飞到一半居然不听使唤起来,被那“刺头儿”轻松地抄在了手中。

  ⽩泽心念一动,那柄斧头中传来淡淡的金属气息,从掌心被他摄⼊体內,只不过这柄斧头充其量不过是沉重一点的凡品,对⽩泽如今的修为增长已经起不到一丁点的帮助了。

  “拦路劫财也就罢了,居然还要害命,难道没有王法了吗?”⽩泽随手将那柄斧头丢在地上,冷冷的问道。

  没想到⽩泽的问话,落在二寨主眼中却成了懦弱的表现,以他的智商,本无法想到对方既然能空手接下他的飞斧,又如此不动声⾊,必然是有恃无恐。

  “老子就是王法!”二寨主狂吼道,手中另一柄斧头也脫手飞出,这一次是双手齐挥,力道比之前又大上三分。

  ⽩泽眼中终于露出一丝厉⾊。

  修真之人大多不理俗事,是因为这天下间的不平之事太多,管不胜管,但⽩泽⾝为正教弟子,真遇到这种穷凶极恶之辈,也绝不会放任不理!

  ⽩泽伸出一手指,轻轻地在斧刃上弹了一下,只见那柄板斧立刻呼啸着倒飞回去,斧刃上面笼罩着一层⾁眼几不可察的朦朦金光,在空中划过一道漂亮的曲线,从二寨主脖项处划过,当真如切⾖腐一般轻松。

  一颗头颅咕噜噜的沿着山坡滚下去,颈⾎噴出三尺⾼,无头的尸体直的站了一会儿,才颓然扑到,几个小喽喽被吓得手⾜酸软,跪在地上一个劲儿的磕头,只有那一只看似无辜的乌鸦,嘎嘎的叫着,振翅飞向天空。

  这些強盗,个个手上都沾満鲜⾎,算得上是死有余辜,⽩泽也懒得看他们这副软骨头的样子,正想随手打发了,突然发现那几个小喽喽里,有个⾝影很是悉。

  “刘三?”

  那喽喽抬起头来,有些茫然的看了⽩泽两眼,⽩泽此时相貌气质大变,他显然是没认出来:“小人眼拙,少侠您…”

  果然是他,⽩泽心里冒起一团火,当初‮家百‬之所以被万毒宗盯上,最后落得个灭门的下场,不出意外便是因为这刘三通风报信,毕竟那颗夜明珠⽩泽当时是给了他的。

  刘三只觉得眼睛一花,马上的少年突然出现在自己面前,一伸手揪住自己的⾐襟,单手把自己提了起来。

  刘三一个八尺大汉,长得也算壮实,体重接近两百斤,那少年居然一只手便将自己提了起来,而且举重若轻,丝毫看不出‮劲使‬的样子,毫无疑问是绝顶⾼手无疑!

  ⽩泽挥了挥手,其他几个小喽喽千恩万谢,庇滚尿流的跑了个⼲净。

  “少侠饶命啊,小人才上山几个月,平⽇里都是跟在二寨主⾝后摇旗呐喊,也就是混口饭吃,从不敢伤人的!少侠,我上有八十老⺟,下有…”刘三哭丧着脸,一个劲儿的讨饶。

  “闭嘴!”⽩泽冷声喝道:“刘三,认识我是谁吗?”

  “少侠…小人…小人瞎了狗眼…少侠…”

  “我是⽩泽,今⽇代⽩家上下数百口人来找你索命!”⽩泽手上不自觉的加力,只把那刘三勒得双眼翻⽩,几断气。

  。

  。

  今天有个朋友跟我说:“我觉得你打球的风格,有点像勇士队那个,穿30号球⾐,投篮准的让人发指,长的却很萌很萌的那个…那个谁。”

  “斯蒂芬。库里?”

  “对,对,对,就是斯蒂芬。库里。”

  我心中一喜,暗想这个世界上有眼光又肯说真话的人还是有的,于是又问他:“你觉得我什么地方最像斯蒂芬。库里?”

  他说:“我觉得你被人撞倒时的样子,最像斯蒂芬。库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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