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因祸得福
在箩的胁迫之下,魔族的连接通道被打通了。
就在第二天太阳刚刚升起的时候。
看着东升的头,林森很想高歌一曲:东方红,太阳升,běi 出了个…
就因为现在林森很期盼有人能解救自己。
不过此行的行动迅速又周密,精灵之森那边完全没有人料到林森是被他们的小公主月之息绑架走了。
整整一个晚上的时间,林森都处在箩的严密监视之下,完全没机会召唤英雄出来解救自己。
两人走在外面的时候,林森被要求一只手搂着对方纤细的,一只手必须放在子口袋的外边。
林森也不是没想过快速的卡召唤,但是想到召唤所需要的时间,林森就放弃了这样几乎不可能成功的事情。
若是反抗不成功,恐怕他就会被箩像捏一只小崽一样的给捏死了,而不是当上什么所谓的魔族大将军。
任何的名与利,在生存的渴望前,都无法动摇林森。
魔族的封印就在原来龙族圣岛沉没的地方,也就是现在茫茫大海边缘。
由于这里曾经陷落过,还经常会发生地壳变动。
对于危险的地方,人们避之不及,所以几乎没有人会来这里——这就更方便箩行事了。
在箩强调的某个时间段里,林森将采购而来的炼金材料全部丢下海去。
没有林森想象中翻天覆地、山崩海啸一样的声势,就跟放了个一样,通道就打开了。
一道淡淡的黑色光晕在海面旋转,漂移。
此时箩脸上的神色被悲伤、喜悦、惋惜等等情绪所覆盖,她一手按自己的太阳,一手向林森伸出“将我身体封印的那张白板卡拿出来吧,你不要尝试着召唤你的英雄保护你,不然你会知道后果。”
林森想个学生一样照着老师的话去做了。
那张白板卡就放在牌堆里的最后一张,他很快就翻了出来。
箩急急地将之抢过手中,仅仅一秒不到时间,原本空白的卡牌正面就隐隐浮现了箩原本的模样——穿着皮质的三点装,紫黑色的头发与嘴,白眼仁多过黑眼仁的眼睛,头的两侧还有两只微微向上弯曲的小犄角。
箩一手将卡牌丢进海面的黑色旋涡,神色狰狞地将另外一只手捏向林森的喉咙。
林森亡魂大冒,这是要卸磨杀驴!?不!我不愿意当那只驴…
可怜林森的力量根本无法和对方相比,当血无法回地时候,他整个脸部都憋红了。
他紧紧地抓着对方的手,试图将其五指分开,可是就这么一双看似柔的小手,仿佛钢筋铁骨一样将林森的脖子紧紧的掐牢了。
但不知道为什么,箩的神色突然间开始恍惚,手上力道渐渐变得无力,她艰难地说道:“臭小子,我的力量损失太多,已经压制不住你的小情人,让你拣回了一条小命,算你走运,等…”
话音刚落,一阵紫黑色的气息从她身上涌出,朝着漂浮在海面上的卡牌串去。
一道黑光闪耀,这道气息钻进了卡牌里。接着一个大卷了过来,卡牌消失不见。
终于将身体控制权抢夺过来的月之息一个踉跄退后好几大步,跌倒在沙滩里。
林森着气,迟疑地看着倒地不起,双眼紧闭的女孩。
悄悄后退几步,迟疑地观察着。
她的头发变回了原本的翠绿色,嘴恢复了红润,皮肤也变回了白的颜色。
林森试探地叫了几声:“月之息?!”
“是我!过来扶我一下!我好累!”月之息微睁着眼睛看了林森一眼,柔弱地朝喊了一声。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在没确定对方身份的时候,林森绝对不敢再靠近对方。
林森根本没想到,她那看似柔弱的身体之中居然蕴涵了这么强大的力量!
眼珠子转了几下,林森再次试探道:“说说‘女神’是什么意思?”
月之息翻了个白眼:“你曾经答应过我,以后见面就叫我女神!是你们家乡叫做‘白富美’的生物,是吧?那个魔女已经跑了,哎呀…还不快点来扶我一下,这里的沙子好烫。”
林森悬着的心这才放下,几步上前将之扶起。
月之息柔弱地靠在林森的身上,苦笑道:“她发我的生命潜力,所以看起来才这么厉害,她让我现在几乎连动一下手指头的力气都没有。”
林森同样苦着脸,自嘲道:“我们可是难哥难妹啊,差点都性命不保。”
“抱紧我。”月之息双手揽向林森的脖子,紧紧地贴在他身上,用脸轻轻摩挲着林森的下巴,幽幽地说道:“昨天晚上她突然出现在我的识海里,与我抢夺身体的控制权,我害怕极了。就差那么一点点,我就被打散意识。意识一消散,我就等于死了。我还有好多美好的愿望没有实现,我不想就这么死去了。”
“之后我调集我能控制的力量,将自己的识海封锁,她才放弃对我的绞杀,于是她将我的身体控制权夺走。”
说到这里,月之息的脸色红润起来:“不过后来她所说的话,我都听到了。我终于明白了自己的感觉!”
“自从你第一次打败我之后,我就对你有了好感。直到上一届邀请赛后,你居然轻松地将我击败。这才让我对你的产生更大的兴趣,甚至是…喜欢。”
“我的地位尊崇,能够配得上我身份的人大多是年纪好几百岁的纯血精灵卡牌战斗师,或者是公侯级的帝国贵族。但是,我想找一个我喜欢的男人做我的丈夫,就像我妈妈那样!”
“直到你出现了!你居然对我引以为傲的身体和相貌都不敢兴趣,这让我很气馁又很气愤!之后我就开始调查你,突然发现你原来居然是脑子摔坏过的傻小子?嘻嘻…然后我…”
当林森听到月之息的表白后,他顿时懵了一阵,他从来没想过自己能够得到这样优秀的女孩青睐。
如果是蕾哈娜那种感激式的表白,那么林森一样会拒绝。
但现在的情况,林森似乎没有拒绝的理由。只因为一个标准的白富美在对自己表示爱意,何等荣幸?
林森两次得到女孩的表白,都是在海滩之上,这让林森感叹天意人。
思绪纷的林森居然在一个美丽女孩对自己表白之际想到了另外一个女孩——玫莱!
原来的学姐,现在的学妹,同班之时曾经朝夕相处过半年之久的异好朋友。
现在林森回想起过去的种种,玫莱那奇怪的神色,奇怪的举动,这让林森的心中忽然一跳:难道她也喜欢我?
原本林森根本没想过玫莱会对他有好感,因为他根本不敢相信。
只因为不管在哪里,世界都很现实。
在地球上的学生时代,如果会抱着吉他吼上两嗓子情歌,或许就能得到妹子的青睐。
又或者能踢一脚好足球,会打一手好篮球,能够在赛场上挥洒青春汗水,张扬年轻的资本,或者也能得到妹子们的青睐。
可是等到毕业之后出到社会,如果年近三十而立还无房无车无经济基础,那么很难想象会有一个女人会对你说上一句:“我们交往吧!我们结婚吧!”
现实的社会就是这么残酷!
所以林森回想到现在自己的情况,开始重新审视自己:长得不算差、不算矮、钱不少、有尊崇的地位,年纪轻轻地就俨然一位潜力高富帅!
能够得到白富美级的女孩青睐自然不是笑谈,与在天朝时的落寞样子不可同而语。
陷入深思的林森,以至于怀中絮絮叨叨着的月之息后来说的什么都完全不知道了…
这是因祸得福么?在知道一个女孩心中想法之后还侧面推敲出另外一个女孩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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