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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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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鹅蛋形的镜子里,包裹得密密实实的一只髻子——为什么说女人总要从头发先说起呢?或许是依照“油头粉面”这个缘故吧——这可真是乌油油一把好头发,黑得跟没有月亮的夜晚一样,黑墨墨,却又不是盲目的黑,是有些泛着亮儿的。髻子上横横竖竖排着些翡翠针、玉蝴蝶、宝石花儿,还坠着一枝带步摇的钗,颤颤巍巍,琳琅目。蓦地,那枝钗子一动,随着金步摇起秋千来。镜中人慢慢儿转过脸来了。

  那真是一张难描难画宜嗔宜喜的脸——喜的时候固然如花绽放,嗔的时候也必有万种风情。长可入鬓的双眉略微有些参差,应着“左高右低父母不齐”这句话,并不像通常时髦小姐那样描得弯弯细细,只简单修剪整齐,越衬得眼如杏核,水灵灵永远汪着一包泪,随便向人一睃,便似有千言万语说不尽;一管鼻子笔直微突,有些外国人的样子,据说这样的人主意正,鼻头上微微沁着汗,使她比本来年龄显得稚气,配着圆圆的小肿嘴,甚至显出一丝孩子般的任

  然而那其实是骗人的,她天里最是淡漠凉薄,因为受惯了穷,经历得太多,怕的也多,所以步步为营,为人最深沉谨慎不过,轻易不会叫人看到一点儿真心,根本连她自己也忘记了真心是怎样的。

  镜子里的红颜是真正的红颜,但是应着“红颜易老”的话,转瞬便憔悴了。

  生命只是一个仓促的转身,她都还没来得及看清楚自己,镜子倒旧了起来,同样看不清她。

  她已经老了,老得快要死了,老得想不明白事情。然而滔滔的一生却偏偏清晰起来,到眼前叫她知道——这一生中最真实的自己。

  她要想一想才肯相信:她爱他,竟是爱了一辈子。

  这样的痴心,是连她自己也不能理解的,然而一辈子,也便这样地过去了。

  那还是在她很年轻很年轻的时候,她遇到他。

  真不敢相信,那时她还是相当纯洁的,稚青葱如一枝打着苞儿的碧桃花,还未盛开,却已暗香隐隐,蠢蠢动。

  她被带到卢府去见工,小小声说:“我吃得很少,会做许多活计,别看我瘦,有力气的,也不怕苦。”

  卢老爷很喜欢她,将她收在自己房里。于是府里上下心照不宣,都知道她将来要走的路。不敢派给她脏重的活计,怕老爷闻到她身上的不良气味,又怕老爷叫时她不在身边,也不派她出府去。

  她自己却不知道,以为人家嫌她笨,要辞她,便去向大太太请求:“不要赶我走,给我活做。我会做许多事,煮饭,洗衣,什么都行。”她且认真地补充一句:“我不会叫苦。”

  太太由此知道她是真笨,反而真心要提拔她——老爷早已出要纳妾的意思,近又往烟花酒楼里跑得特别勤,收个傻丫头给老爷做小,好过叫他娶只狐狸进门。

  她把这层意思缓缓地透出来,女孩的脸涨得通红,眼神惊恐道:“我不要,我不懂。”

  太太放沉了面孔“不要,由不得你;不懂,叫大少爷教你。”她拉过她的手,从自己手腕上下一只镯子来给她套上,说“去吧。”

  于是向少爷学习为妇之道——或者说,媚夫之术。

  桃花树下,少爷慢慢地说:“看着我,眼神要媚;放你的手在我肩上,手势要软。我先教你跳舞。识进退,便知风情。”

  他们共舞。她真是天生的舞者,肢是这样柔软,脚步是这样恍惚,轻颦浅笑,只要华尔兹的音乐一响,便如着魔。

  少爷喟然叹道:“薄命怜卿甘作妾。这样的尤物,在府里是委屈了你。”

  她并不懂他说些什么,但他眼神语气里的怜悯袭击了她。她知道他是同情她的。一个小丫环,怎得起大少爷的怜惜?记忆中,并不曾有过什么人这样地在意过她,为她的命运悲悯叹息。

  她忽然便哭了,说:“为什么不是你?”

  从那一起她自女孩变为女人——不,大少爷并未侵犯她。是风情从她的身体深处被唤醒,于是她便成长。

  她的身体仍然是处子的身体,心,却俨然经风霜。她在自己的心底,走过了从女孩到女人的历程,经历了悲离合。

  她果然做了老爷的妾。大少爷在廊上遇到她,恭敬地垂着手等她经过,叫她“四太太”

  她经过时,一言不发,却将眼风留给他,香气留给他。她不晓得他有没有领略,可是她自己是执著地一厢情愿地用这样的方式与他交流。

  夜里,风雨如晦,她在衾枕间辗转不能成眠。老爷早已招架不住她,而她总是不足,又总是在呻之际痛畅地流泪。

  不知是不是她心底的望太过汹涌,而至泛滥成灾。那年秋天,一场洪水淹没了整个村镇,流离失所的灾民展开艰难的逃荒之旅。她与家人失散了。听身旁的人哭爹叫娘,呼儿唤女,她也本能地张开嘴,嘶声叫:“大少爷——”

  一言出口,她静下来,蓦然惊醒:这些年来,她舍不得的人,惟有大少爷。她在府里这样地不甘心不安分,却又不快乐不足,只是因为大少爷。

  天机,早已在她见他第一面时:为什么,不是你?

  她得以在世里生存下来,究其根本,还是拜大少爷所赐——是他教给她跳舞,让她拥有一技之长、谋生之术。

  她成了百乐门的红舞女,夜夜笙歌,从一个男人的怀里转向另一个男人的怀里,扭着肢,眼波转——她在找他,在每一个舞客的身上脸上寻找依稀仿佛的过往。

  那些年的灾荒特别多,而每一场灾难都会成就许多名或红伶。所以那个时代的风月空前鼎盛。

  她是个中的翘楚,十分享受时代带给她的凌辱与动,不以为忤。

  每当华尔兹的音乐响起,她便会在乐声中与他重聚。灯光里有他,舞步里有他,酒杯里有他。她同他是这样亲近,叫她别无所求。

  她很钟爱这份工作,用他教给的风情与舞姿过活,笑容十分愉快。

  后来便解放了,她被配给一个工厂会计为。那会计只有小学毕业,然而在当时也算个文化人了。

  会计爱算账,但常常算错账,生气了,便打她,用最恶毒最难听的话骂她,说她天生,人尽可夫。她自己也这样想,这样认,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她做过小,又卖过身,活该被他嫌弃。

  他高兴时,便与她跳舞。他不会华尔兹,只会扭秧歌。

  过了几年,又爱上忠字舞。戴军帽,束带,舞得虎虎生风,很有气势。

  她看着,眼神便涣散,不能聚焦。

  她走在路上,街都是跳忠字舞的人。

  这世界从不曾这样地热衷跳舞。她试着加入进去,可是动作僵硬如木偶。

  也许每个人都是命运操纵的提线木偶,她的那线,便扯在大少爷手中。他并不曾与她有过什么许诺,然而他却影响了她一辈子。

  看不见的命运之线扯动着软弱的众生。她看着那些跳舞的人。这时候她的视力已经很不济,眼风再也不能妩媚,肢亦寒僵硬,时时酸痛。

  她只看得见模糊的影子,扯过来扯过去,如群魔舞。

  她没有看见,其实大少爷就站在那些跳舞的人群后面,颈上挂着一块巨大的木牌,上面写着“反动资本家的贤子孝孙”并打着红红的叉。他瞟眼看见隔着舞队的她,但不认识,只想:这老太婆好老。

  他们的眼光有相撞过,又彼此错开。

  回到家她便病倒了,从此再没站起来过。

  她病了,丈夫却忽然对她好起来,将她像初见面时那样妆扮起来,不舍得再打她,用自己不擅长的温柔小心地问她:“想吃什么?想要什么?”

  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只是看不清楚。但是她知道她已经老了,不等看清楚自己便老了。她想了很久,很久,才说:“想听华尔兹。”

  丈夫为难。那时候是连“音乐”这个词也陌生且罪恶的,又哪里来的“华尔兹”呢?

  然而她既然说出来,她便可以听见。

  她听见了,那优雅的旋律响起,她且看到,她与大少爷在旋律中起舞,配合默契。识进退,便知风情——大少爷这样说过的。

  “看着我,放你的手在我肩上。”那是他们一生中最接近的时刻。然而那时她尚不解风情。倘若当时便懂得,用一些手段,做一些争取,也许一生便会不同。

  她一生都是这么糊里糊涂的。糊里糊涂地,一生便过去了。说起来她的一生都是跳舞给害的,但是她从来也不后悔学会跳舞——如果不是懂得跳舞,她更不知道她的一生要怎样过。

  她沿着命运既定的路线走着,从没有过清晰的思路。她被人冤枉了一世。他们冤枉她是妇,人尽可夫,冤枉她没有贞,没有情感,没有廉之心。可那不是真的,那是命运,不是她。

  她的心底里,一直珍存着一份天底下最纯洁最忠贞最没有瑕疵的爱情。那份没有开启的爱甚至比幼儿的爱更加纯洁——因为从未宣诸于口,甚至从未被她自己察知。

  现在她要死了,没有爱情,没有得到过也没有付出过爱情就要死了,她怎么肯?

  临死之际,她突然前所未有地清明起来,看透了爱的真谛,不等死就已成了神。

  直到这一刻她才明白,她竟是,爱了他一辈子。

  一辈子,就只爱过他一个人。

  一辈子,就这么过去了。

  她的灵魂,飘浮在半空里,对自己说:“我爱他。”

  她终于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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