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宫皇城根儿下的弃婴
我是一个弃儿。
我的父母是谁,为什么要抛弃我,我的具体出生年月是多少,关于这些我都一无所知。
有文字记载的历史才算历史。所以中国的历史是自殷墟开始,而我的历史自西安北郊大明宫遗址的南墙儿开始。
殷墟是商的废都,西安是唐的废都,我,也是生母记忆中,一座被废弃的都城吧?
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痴心到肯为他生孩子的地步,爱的程度一定不浅。然而最终还是留下了我这样一个始终弃的废物,原因一定很不得已。
是个绵绯恻的故事吧?
养父母说,那是个冬天,呵气成霜,我被裹得很暖,并不哭,躺在襁褓里骨碌碌转着眼睛,完全不知道自己的命运已经被转了手。
养母周青莲早起到大明宫墙儿下吊嗓子,有雾,空气粘阴冷,隔几步就看不清人。她清清嗓子,开始唱:“啊——咦——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
忽听得“哈”的一声笑,天真稚气,不由得吓了一跳,那个“院”字也就此咽住。低头一看,才发现十几步远的地方隐约有一点儿红。走过去,竟是小小的我在咧开嘴笑。
这,就叫缘份吧?
于是我的有记载的历史,就从那会儿开始了。
周女士至今还保留着我当年的资产:一套大红真丝面子雪白纺绸里子绣着百蝶穿花的棉袄,罩着大红缎子金线的脖大氅,从手腕到臂弯两串黄澄澄新炸的金镯子,成足还是其次,难得的是雕工精美,细均匀,份量相当,而样式个个不同,绞丝的也有,枝的也有,双龙戏珠也有,云破月来也有,喜上梅梢也有,一共十八只,神气非凡。
这使我的出身更加扑朔离。
按说拥有这样十八只金镯的母亲生活一定不困窘,那又为什么一定要抛弃我呢?
还有,慷慨得连生活费都留了下来,为什么却不肯留下片言只字,至少,应该像弃婴惯例那样,留张字条写明我的出生年月也好呀。
以至于到今天,人家问我芳龄几何时,我还一边响亮地回答着“23”一边心虚地想,或者是24也未可知?
啊,差点忘了说,当时我还穿着鞋的,也是大红真丝绣花,质地和绣工都无可挑剔,绝不是一般百姓人家淘澄得来的。花样儿也不是普通的“五毒”或者“福禄寿”而是五彩祥云托举着一对儿燕双飞,燕做紫,双翼如剪,栩栩如生。养父点着头儿叹息说:“这女孩子出身不简单,非富则贵,莫不是‘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乎?”
养父唐中华是西北大学古文学讲师,平生至大爱好即是古董鉴赏。可是我那串金镯子因为新炸过,已经无法判断年月,而那样精美的刻工,唐讲师说,就是古代王宫饰品也少有那么讲究的,一句话,其价值难以估计。
唐讲师因此给我取了单名一个“”字,音同“燕”暗喻着王谢堂前燕的意思。
养父母都是很开明的人,他们从不讳忌谈起收养我的经过,让我一直记得他们对我的恩赐。
我像念圣经那样,每在三餐一寝前重复:感谢父母,赐我生命与食物。如果不是你们,我现在早已冻饿而死,你们的恩德,我将永志不忘。阿门!
——最后一句是我自己悄悄在心里加的。
我们的关系,始终更有点儿像宾主,而多过像家人。
因为知自己的历史,我成了一个太早有过去的人,远比一般同龄小孩早得多。
我通常很安静,安静得仿佛不存在;但是给我机会说话的时候,我又会说得很急很大声,好像害怕过了时段便没机会给我讲话似的。
生命中一切的喜悦与悲哀我都视为一种机会。
或者说,一种恩赐。
因为如果我没有被收养,那是连悲哀的机会也没有。
不,也许正相反,应该说悲哀便从此永恒——在我尚不懂得什么是悲哀的时候。
所以,悲哀也是生命恩赐于我的机会。
我以仰望神明的姿态仰望我的父母,自小坚信,如果真有观音菩萨,也就是母亲那种样子。
母亲是标准的美女,出生在粉墨世家,于穿衣打扮上最是讲究,且中西结合,古为今用。一面洒着外国朋友赠送的“爱玛仁”香水,一边年年养着俗称“指甲花儿”的凤仙做寇丹。
而且,她是西安城里少有的每天洗头的女子,因怕伤了发质,从不用电吹风吹干,半着披在肩上,坐在镜前一下下地梳,嘴角含笑,眉目留情,姿势节奏都若合韵律,有无限的风情。
而她的风情又都是落在实处的——每当此时,父亲总会搁下笔,倚着书桌含笑望着,兴致来时,还会上一两句“头上倭堕髻,耳中明月铛”什么的。
我非常尊重且敬爱我的养父母。
一出生便被生身父母抛弃是人间至大不幸,但能被唐中华讲师和周青莲女士收养却是不幸中之大幸。
我对生命并无抱怨。
只不过总是有些担惊受怕,担心自己做得不够好,会被他们重新撵出去——虽然并没有人给我这样的暗示。
我从小就很懂事,懂得看大人的眉眼高低说话,因为知道哭泣也不会带来疼爱,所以自幼便极少哭。第一次掉牙齿,是笑着拿了落齿对母亲说“牙掉了”第一次落红吓得要死,也是笑着对母亲说“我股出血了”
而且我的功课是好的,尤其作文,每每被作为范文由学习委员一笔一划用粉笔誊在教室后面的小黑板上让大家学习;还在小学三年级,名字已经多次出现在广播电台举办的中小学生暑假作文比赛获奖名单里。
但这些也都未能让父母因此疼爱我超过疼爱我哥哥。
哥哥唐禹犯了错,父亲会抓来打股,但打过之后,母亲会摸着他的股掉眼泪,不住声地问“想吃些什么不想”于是哥哥便带着泪花儿,受了老大委屈似泣泣地说,想吃羊泡,想吃葫芦头,想吃大盘。
自然,妈妈做那些美味珍馐时总不忘也盛给我一碗,可是那滋味是不同的,是正品的附赠品。
我一直认为哥哥那碗要比我好吃些。
父母从来没有打过我,他们当我大人一样地同我讲道理。
有一次我不小心打碎了父亲一只贵重的清雍正年间出产景德镇青花瓷瓶,父亲心疼得眼圈儿都红了,却仍然没对我动一指头,只是把自己关在书房里生闷气,连午饭也没出来吃。
可是这只有使我的心更加难受。尤其看到妈妈不住望着书房门忧心忡忡的样子,我的胃里就堵了千斤重石。那天中午吃的是韭菜炒鸡蛋,我很努力地吃了小半碗饭后起来倒水喝时,忽然一低头“哇”地一下把刚吃进去的饭全部吐了出来。
当时我第一个念头就是:坏了坏了,我又闯祸了。紧接着意识到如果这要是哥哥吐了,妈妈一定会格外心疼他,当他心肝儿宝贝般地紧张着。心里一阵悲哀,我吐得更厉害了,最后几乎要连胆汁也吐出来。
妈妈忙着给我端水漱口,最后连父亲也被惊动了出来,到处给我找药。
我更加歉意,看着父亲的脸说:“对不起。”一语未了,眼泪“哗”地了出来,可是忍着不敢哭出声。妈妈便说:“一家人有什么对得起对不起的,快,不舒服赶紧上躺着去,别哭,哭什么?好好睡一觉,起来妈重新给你做吃的,想吃什么,只管说。”
于是我第一次享受到了哥哥的待遇,可是滋味原来却是这般的难受。那以后,我更加小心翼翼,因为清楚地知道了我和哥哥毕竟不同,索再不觊觎贪嘴。
那件事的另一个后遗症是,我从此再也不肯吃韭菜,闻到韭菜味儿就会恶心。而且,我开始留意古董瓷器,一心想为幼时的失手补过。
是从那时起开始对旧货感兴趣的。
买了许多资料回来生活剥,不懂的地方就向父亲请教,兴趣渐广泛,陶瓷古币乃至金银玉器都有所涉及。其中最为留意的,还要属古董首饰。
一直记得父亲当年说过的话:那一串十八只雕花金镯子,就是古代皇宫里也未必有这般精致的物事。翻了许多的资料,渐渐知道金饰价格不只在黄金本身,而要看年代与工艺。在我国,金镯作为饰物始于唐宋,兴于明清,虽说黄金有价玉无价,然而一副雕工精美的宋代双龙雕花金镯价值还在完美古玉之上。
我看过许多古代金饰的彩图片,掐丝錾玉,金碧辉煌,但不过是一件半件,像我手上这种成套金饰就是收藏书目上也还未见记载。只可惜无法鉴定年代,如果是明清以前出品,说是价值连城也不为过了。
因此便有了许多的畅想。
想我的祖上也许是一位贝子或者格格,至少也是皇亲国戚,名门望族。想镯子也许是我父母当年的定情信物,他们因故失散了,相约某年某月在大明宫遗址相会,他们并不是要抛弃我,只是把我在那里放了一下,暂时走开,养母错以为无人理会才把我误拾了的。想我拥有这样名贵金镯的生母一定是人物风,气度高贵,不食人间烟火,说不定就是三圣母下凡,偷食果,被二郎神追捕,才不得不离我而去,金镯子就是宝莲灯,是我一生的护身符…
给自己编故事成为我的专长。无穷的畅想中,我一年年地长大,对古玩的鉴赏品味也越来越高。
父亲很高兴我与他兴趣相投,也很注意培养我这一点慧,真正称得上是诲人不倦,每逢有玩友新得了宝贝捧来咨询,必唤我出来一道玩赏。客人自然免不了要说些“虎父无犬女”、“家学渊源”、甚至“遗传因子”之类的恭维话,每逢此时,父亲总是笑而不答。
而我的幻想中不又增加了新的更具体也许更荒诞的内容,幻想自己干脆就是父亲的亲生女儿,所谓大明宫拾婴云云根本是个故事,父母编排来逗我玩儿的。否则,我们父女又怎么会那样投契,连心志趣味都如出一辙呢?
于是便有那么一段儿时间的忘乎所以,甚至学会使小子撒娇了,一有机会就着父亲带我去小东门“鬼市”淘金。
多半是在年节前后,天寒地冻,而我毫不觉冷,因为那一刻是同父亲最为接近的时候。那种急急赶路的兴奋是细微而隐秘的,因为不知道会遇到什么,便格外奇异而愉快。
天刚蒙蒙亮,尘土与晓雾织在一起,一切都朦胧而虚幻,却依稀看得见朝阳门里一点点的红灯笼,在昏暗中东一只西一簇零星地亮着,远看着猩红的一点,走近了却仍觉得远。灯下的人与物也都模糊,影绰绰地忙碌着,买的人和卖的人都把声音得低低的,叽叽喳喳地仿佛密斟。
但是货是好货,一只晚清年间的玻璃内画的鼻烟壶,一柄绸面已经残了图画却还鲜活的旧扇子,很可能是上百岁的古物儿,小贩们从无知乡农手上淘来,于此与你有缘相遇的。
最难得的是价低。许多年后我在北京琉璃厂东街见过卖香袋儿的,金线银扣,分明是现货故意做旧,竟然索价800元。而这里真是正宗的古货,却不过要你80,还有得还价余地。
我只觉眼花缭,又想拥有,又怕上当,不论买不买都要同父亲讨论一番,心里的都是喜悦新奇,不有些得意忘形。
转眼看到一只垒丝金凤钗,忙忙抢在手中反复把玩,问父亲:“这就是《红楼梦》里‘懦小姐不问垒金凤’的垒金凤吧?”
父亲笑笑说:“同你那镯子倒像一套。”
仿佛被谁打了一掌似,我猛地一呆。
原来父亲是记得的,我并不是他的亲生女儿,不是。
许久以来,当我们两父女沉浸在陶壶玉盏的古香古里留连忘返时,我曾经刻意而奢侈地忘记过许多事。
可是现在我知道,时时刻刻,父亲记着我的来历,记着我的金镯子,记着大明宫的捡拾,记着他对我永远的恩赐。
他记得,我自己当然更不应该忘记。想忘也不可以。
心忽然就空了。
忽然谁喊了一句什么“哗”地一声,人群说散便散,小贩从我手上抢过钗子便跑,我脚下猛地打了个趔趄,父亲忙将我一把拉住,险险没有撞倒。
一转眼人群已经散尽,连个影儿也不留下,灯笼也都刷地灭了,让人简直怀疑刚才的一切都是梦。
可是手上被金钗刮破的血痕是真的,城墙儿下挤的小巷是真的,手搭在我肩上维护着我的父亲也是真的。
天地间仿佛只剩下我们父女两个人,如此亲近,如此熟悉,然而我们,毕竟是不相干。
我望着父亲,心中莫名伤痛。
我与他,毕竟是,不相干。
那以后,再不敢幻想自己是父亲的亲生女儿,也再没去过小东门。
后来知道,小东门“鬼市”的生意其实是违法的,货的来路也多半不正,不是国家明文规定不许捣卖的文物,就是小偷“顺”来的贼赃,因为急于出手,所以才会低价求沽。
人们管它叫“鬼市”因为它只有黎明才开,太阳一出集就散了,所以又叫“水市”
但我却想,这个“鬼”未必就是“孤魂野鬼”的“鬼”倒是“鬼鬼崇崇”的那个“鬼”吧?
事实真相原来如此丑陋鄙,我更加惆怅。
晚上梦里听到钟楼敲钟,蓦地想起一句诗:“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
忽觉万般孤寂,泪水忍不住夺眶而出…
这样的不快乐,也还是一天天长大了。
于是知道成长与快乐无关。
我更加沉默懂事,也更加落落寡合。除了尊重和疏远,始终不大懂得该怎样与别人打交道。
语文课上老师让用“形影不离”造句,每个同学都说出自己最好朋友的名字“我和小丽形影不离”“张强与我形影不离”…
我不甘示弱,便也说:“秦钺是我的好朋友,我们每天一同上学,一同回家,无话不谈,形影不离。”
老师给我打了“勾”说我用词准确,描述形象。但紧接着她问我:“秦钺是谁?”
“是我最好的好朋友。”我无辜地回答,毫不迟疑。
于是同学们都知道我有一个好朋友叫做秦钺。
没有人知道,其实“秦钺”是不存在的,它只是一个名字,没有具体形象,也没有身份年龄。它就刻在城墙砖上,一指细,时断时续,有种披肝沥胆刻骨铭心的感觉。
第一次发现它,是在一个秋日的午后。
铺了城墙儿的微微泛黄的梧桐叶,落了一地却依然芬芳着的月季花瓣,还有带着雨意的清凉的风,让我一直清楚地记得,那是一个秋日的午后。一直一直,忘不了。
却不记得是为了什么要躲到城墙上来流泪的了。
一个养女是无权在家中哭泣的,于是隐忍已久的委屈便只有付给沉默的古城墙。一踏上那厚实的城墙砖,城下的人事凡尘就立刻远了,淡了,于是我成了古人,不再为今天的琐屑而烦恼。
我轻盈活泼地在方方正正的城砖上边跳格子边追着自己的影子玩儿,正像是一个十三岁少女应该做的那样。累了,便坐在城头闭起眼睛嗅那雨后带着青草气息的微凉的风。
雨早已停了,天上的云丝丝缕缕,很浅很淡,随风浮泛着,使天看起来这样澄澈浑圆。我的心在蓝天下舒展成一朵轻柔的云,而思绪便随那清风飘远,飘向碧蓝如洗的天边。
不知道是第几次跳跳停停的时候,我发现了那名字——以某种利器深深刻在城砖上的名字——秦钺。
忽然之间,心仿佛被什么撞了一下,我忍不住跪在那名字旁,用食指一遍遍顺着它的笔划摹写着,每写一遍,便感觉同这名字更亲近一分。
秦钺,秦钺,秦钺…这是一个人的名字吧?是男人还是女人?是老人还是年轻人?他是做什么的?为什么会在这里留下自己的名字?是和我一样孤独无助的孩子么?
我对他说:“别怕,我会陪着你。我会常来看你。”
我坐在城砖上,开始对他讲述我的故事,关于大明宫的缘起,十八只金镯子,父亲和他的古董收藏,母亲的秀发与歌喉,还有我在学校的功课和际…
等到走下城墙的时候“秦钺”已经成了我生命中第一个挚知己了。
从此再伤心时便有了自我安慰的好去处。常常在城头徘徊到裙裾,那感觉仿佛在等待一个久候不至的亲密友人,有一种隐秘的欢喜,又有一种淡淡的凄凉。
父亲说,西安的城墙是中国古代城垣建筑保存最完整的城墙,也是世界上现存规模最大、最完整的古代军事城堡设施。它墙高12米,底宽18米,顶宽15米,原有城门四座,东名长乐门,西名安定门,南名永宁门,北名安远门。每门建城楼三重,城楼在里,箭楼居中,闸楼在外,墙顶内侧有护墙,外侧有垛墙,端的是炮轰不烂,打不进,甚至连地震旱涝也无奈它何。
西安城墙是老百姓的定心丸,是豪门大族的老家长。古人喜欢用“固若金汤”来形容坚实,这四个字用在西安城墙上最恰当不过。
历史上不知发生过多少次沙暴、饥荒、战,然而天灾人祸都止于城墙。
它的修建,最早可追溯到汉,由汉修到唐,由唐修到明,一次次翻修完缮,直至今天。修这城墙,也不知累死了多少匹骡马,耗费了多少人心血。至于石刻,也许便是修城人或者筑砖人的名字吧。
历史的人都走远了,历史的城仍在。于是那些修城的人便因了这城砖而不朽。
那已不仅仅是历史,更是信仰。老百姓心甘情愿地维护着他,背负着他,也心安理得地享用着他,依赖着他。而我,则毫无保留地信任他,爱慕他。
最喜欢在暮雨的黄昏,缓步登城,四顾苍茫,天地混沌,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泣下;又或者找一个月光皎好的晚上,轻拾裙裾,沿阶而上,轻轻唱起一首有音无字不成曲调的歌儿。
这个习惯一直维持到我上大学。
我考取的是北京大学的新闻系。父母为我举行了隆重的庆祝宴,要我对亲友一一告别。可是我心里最舍不得的,却只有古城墙。
第一次,我在城头流泪不是为了委屈。
寄人篱下近二十年,终于有机会飞离那个屋檐,只觉海阔天空,呼吸自由。虽是初次离乡,却全无去意彷徨,倒似乎归心似箭。
四海为家家如寄,处处无家处处家。
其实,到哪里算是“去”又到哪里算是“归”呢?
走的那天,父母命哥哥为我送行。拥挤的车站,是泪眼相望的多情人,而我和哥哥只是微笑着。
哥哥说:“写信回来。”
我说:“一定。”
哥哥又说:“别忘了我们。”
我答:“不会。”
再没有别的对话。
从小到大,我和唐禹一向无话,没同他吵过架,也从没试过向他撒娇。两兄妹相敬如宾,和气而不友爱。
但毕竟只有他来送我,毕竟就要告别我自幼看惯的古城墙。火车驶动的一刹,眼泪还是了下来。
不为什么,也许仅仅因为在车站。就像人们会在春天恋爱,会对雨叹气,有时喜怒哀乐也不过是一项条件反。
车窗上有微微的尘土,我用手指在上面划了“秦钺”两个字,摹写太多遍了,几乎极而。
我看着那名字,轻轻说:“我会回来看你的,等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