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谁道飘零不可怜
纳兰容若出生于一个极冷的冬天,呵气成霜,滴水成冰,所以一生下来,小名便叫作“冬郎”
那一年,叶赫那拉明珠刚二十岁,还只是个普通的侍卫,没有多少俸禄,也没什么家产,可第一个儿子的满月酒,仍然倾其所有,办得隆重热闹。大红毯子上摆着锁片、项圈、麒麟、铃铛、脚链诸物,所有的来宾都先得到两个染得红红的鸡蛋,到手时还是热乎乎的。
明珠的夫人爱新觉罗云英素来不出面应酬,但那一天破天荒地亲自抱着婴儿出来见客。明珠虽以文人自居,但既为侍从,同僚自是武夫居多,又是喜宴,因此划拳斗酒,众人喧闹一片。但见爱新觉罗云英出来,所有人都不由得噤声站起,嗫嚅着送上笑容。其实爱新觉罗云英并无倾国倾城之貌,不过肌肤胜雪,举止得宜,走路时裙褶纹丝不动,周身上下有种说不出的高贵优雅。面对敛声屏气的众人,她任谁也不看,只怜爱地抱着怀中婴儿,微微地向前送了一送,算是尽了主人之谊。
众人边凑前恭喜,边看那婴儿,不觉分外诧异。因这婴儿生得太好了,珠圆玉润,简直不像人间应有。一双眼睛黑白分明,才落地一个月,就已经会看人了,时而微笑,时而蹙眉,表情十足。众人忍不住多看几眼爱新觉罗云英——因婴儿显而易见长得不像父亲,然而除了白皙之外,眉眼倒也不见得多么像母亲。爱新觉罗云英早已不耐烦,抱着婴儿转身走了。留下众多宾客,嗒然若失。
后来人们都说,这孩子的脚头实在好,真旺他父亲。容若十岁那年,明珠被擢升为内务府总管,隔年授弘文院学士;
康熙八年五月因参与了逮捕鳌拜的秘密行动,成为皇上心腹,当年底改迁都察院左都御史,权位隆。纳兰容若四岁学骑马,七岁学箭,十四岁已经能词善赋,文名卓着。十七岁那年,容若正式进入国子监,很快得到老师徐元文的赏识,将他推荐给内阁大学士、礼部侍郎徐乾学,拜师门下。次年顺天府乡试,徐乾学正好是副主考官。容若小试牛刀,一考中举。然而隔年殿试时,他因病误期,未能参加廷对,白白地误了功名。
同年秋天,纳兰容若娶了两广总督尚书卢兴祖的女儿卢氏为。两个人年纪相当,琴瑟相合,婚后恩爱异常。在因病误考的三年间,他结识了当世名儒严绳孙、姜宸英、朱彝尊等人,与他们诗词唱和,探讨学问,并记其言行感悟,整理成《渌水亭杂识》。
也是在这两年间,他在徐乾学的指导下,肆力经济之学,读《通鉴》,主持编纂了一部1792卷的儒学汇编《通志堂经解》,从此声闻于世,名达朝廷。
随着时间的流逝,明珠与宰相索额图的斗争愈演愈烈。纳兰容若或许是自小看惯了官场中勾心斗角、你死我活的把戏,对仕途并不热衷,他时常对人说起志在做个与诗书为伴的文官,整理经史,永传后世。
乌丝画作回纹纸,赌书消得泼茶香,他的生命,了无遗憾。
可以说,这因病误考的三年,是纳兰容若一生中最快乐的三年。娇、挚友、经史子集,就是他生活的全部内容。
三年后,他参加殿试,得二甲七名,赐进士出身,授三等侍卫;次年夏,卢夫人暴卒。
那拥花醉酒、鸾凤和鸣的日子,一去不返了。
明珠府花园的夜合花,轰轰烈烈地开了一个夏天,每一朵都似一簇马缨在风中招摇。然而五月三十的一夜风雨,却使花儿突然凋谢了,细碎的花瓣在静夜里扑簌簌飞落,像一幅工笔秋风落花图,婉约而凄。
然而,即使是凋萎了的凄也好吧,仍是明珠府里最后的一点红色——此时的明珠明珠府,树树披幡,层层悬帐,灯笼上糊着白绢,灵堂里挂了挽联,园里穿行的到处是披麻戴孝的仆婢,梵音不断,一片哀声。
纳兰容若死了。京城内诸风月场所也停业三天,以示哀悼。
清音阁的姑娘们难得有三天清闲,都忙不迭地跑出去或是寻亲访友,或是结伴逛街。倚红百无聊赖,想着从前同公子的一点情分,兜着袖子哭了一回。饿了,窗外传来梆子声,她拿出两个钱打发小丫头出去买馄饨来宵夜,自己趿着鞋踢沓踢沓地来到隔壁沈宛房中看她好点了没有。
那天渌水亭献舞回来,沈宛一进门就大声宣布:“我从今天起改名字了,叫沈菀。”
老鸨不明白:“你本来就叫沈宛嘛。改什么了?”
沈菀笑着:“音是一样,字可不一样了,这个新的‘菀’字多着一个草头,是青菀的意思,又叫作紫菀,是一种药。”
“一种药?”
沈菀背着手,徘徊中庭,仿佛推敲,忽然一转身,立定了,模仿男人的腔调说道:“青菀者,亦名紫菀、紫茜、还魂草、夜牵牛,开青紫小花,其温苦,无毒,有药。用紫菀花五钱加水煎至七成,温服,可治肺伤咳嗽,于病人最相宜的。”
倚红一看就知道她扮的是纳兰公子,那微俯着头含笑低语的样子,又英朗又温存,还真有几分神似,不笑道:“原来是纳兰公子给取的,这么快就‘问名’了,几时‘纳吉’呀?”说得楼的人都笑起来。
那天的沈菀,穿着一件紫的绣衣裳,的确像一朵娇俏的青菀花。既然她坚持改名,而两个字又是同音,改与不改并没什么两样,老鸨便顺水人情地依了她,把牌子上的名字加了个草字头改成“沈菀”
改了名字的沈菀就像改了个人一样,成天笑嘻嘻的,无故而歌,无故而舞,再不肯好好走一步路。女人一旦爱了,就是这样充盈,仿佛心里有一只蝴蝶在跳舞,在拼命地扑展着翅膀,一刻也安静不下来。非要等到再次见到心爱的人,看到他一颦一笑,才能心定。
纳兰公子病逝的噩讯传来,沈菀登时就疯了,大哭着冲出去要往明珠府拜祭,明珠府的下人自然把着门不给进去,她便独个儿在府外头跪着哭了半,还是清音阁的奴们给强拉回来的。第二一早却又跑出去,接连走了六七家药铺医馆,挨个问人什么是“寒疾”何以竟会一发不治,最后晕倒在一家医馆前,被人救醒了给送回来。
第二午间老鸨上来坐着说了一箩筐的话,又几次三番打发丫头送点心茶水,沈菀只是不语不食,气得老鸨不住叹气摇头,指着骂了句“不要以为公子给你改了个名,你就成了相爷家的人了,要寻死觅活,你还不够资格”扔下走了。楼里姐妹都只当笑话看,谁肯理会,倒是倚红看在她从前服侍过自己的情分上,放心不下。此时来到沈菀房中,看她脸上瘦得只剩一双大眼睛还是漆黑闪亮,两颊上竟是青白得近乎透明,不往胳膊上捏了一把,大惊小怪地叫道:“哎哟,怎么瘦得越发厉害了,妈妈让明天就重新开门接客的,你这样子可怎么见人哪。”
沈菀倚着被卧,无打采地说:“我再不想跳舞了。”
倚红诧异道:“什么?你不想跳舞?你说了算呀?你是清音阁的清倌人,你不跳舞,难不成想接客?”
沈菀忍泪道:“公子死了,我还跳舞做什么?”
倚红道:“可是不跳舞,又能做什么呢?”
沈菀忽然欠起身来,大眼睛炯炯地望着倚红说:“倚红姐姐,你说公子是怎么死的?”
倚红左右看看,紧赶两步踢掉了鞋子上来,拿过一个梭子枕靠在身后,凑近来悄悄地问道:“不是说得了寒疾,七天不汗,病死的吗?”
沈菀紧紧咬着下嘴,咬得嘴沁出血来,到底忍不住,放声哭出来道:“什么病会死人那么快?明珠府里金银成山,什么样的好太医请不到,怎么就治不好一个‘寒疾’呢?我那天去渌水亭宴演,纳兰公子还好好儿的,怎么说病就病,说死就死了?前一天还大宴宾朋,第二天就闭门谢客,这不是太奇怪了吗?况且他自己就是深谙医术的,那天说起我的名字,还跟我讲青菀的药,怎么倒医者不能自医了呢?”越说越痛,眼泪直下来,漫过角,混着血迹,看上去平添几分凄厉。
倚红一边替她揩脸,一边低了声音悄悄地道:“你别说,连顾先生心里也直犯嘀咕呢,悄悄跟我说纳兰公子这病来得蹊跷,那天在渌水亭所言所行,做的诗,还有写的序,句句都透着不祥之意。”
这话正撞在沈菀心口上,由不得点头,哽咽着起渌水亭诗序中的一段:“仆本恨人,偶听玉泉呜咽,非无旧之声;时看妆阁凄凉,不似当年之。浮生若梦,胜地无常。”
倚红似懂非懂,点头道:“顾先生也是这么说,我虽然解不开这些,却也明白‘浮生若梦,胜地无常’八个字不是什么好话。‘无常’,可不就是人家说的索命鬼吗?”
沈菀哭道:“那天他见了我,说要是早一点认识,还有机会从容交往,我还只当他说相见恨晚。现在想来,句句都是文章。他分明知道自己时不久长,再没有机会同我交往了。我走了那么多家药馆,问了那么多大夫,问他们什么是‘寒疾’,有什么症状,可是没人能说得清楚。痢疾,打摆子,咳嗽,高烧,都叫‘寒疾’,哪有这么笼统定病的呢?我就不信那些太医国手会不清楚病症,不明不白给个‘寒疾’,分明是哄鬼的幌子,遮天下人的耳目罢了。”
倚红听她如此说,吓得忙摆手令她小声,然后岔开话题道:“哎,那天纳兰公子不是约了先生们作诗的吗?说是什么咏夜合花,你一定记得他写的诗,背一遍给我听听。”
沈菀跪起身来,从头取过一只桃木雕镂的玲珑匣子来,慢慢打开,只见里面衬着桃红软锦,摆着几朵已经枯干了的黯红小花,仿佛是夏夜里最后一点萤火,又像是一朵垂死的微笑。
倚红歪着头打量半晌,问:“这就是夜合花?”
沈菀点点头,道:“是那天我在渌水亭外摘的,藏在袖子里带回来。”说着拈起一朵,曼声道:
“阶前双夜合,枝叶敷华荣;
疏密共晴雨,卷舒因晦明。
影随筠箔,香杂水沉生;
对此能销忿,旋移近小楹。”
区区四十个字,这几天里也不知在沈菀心中掂掇了多少来回,慢慢来,真真一字一泪。倚红听了,正要说话,小丫头买馄饨回来了。倚红先让沈菀,沈菀只是摇头道:“我吃不下,你自己回房慢慢吃吧。”倚红也不理她,吩咐丫头在大上放下一张梅花三足炕几来,又叫去拿姜醋麻油。
小丫头布好碗碟,倚红亲自舀了一只馄饨,用筷子蘸着点了几滴姜醋,左手托着右手,一直送到沈菀边来。沈菀见她拿出待客的一套手段来,过意不去,只得张嘴三两口咽下,说道:“倚红姐姐,你能不能帮我一个忙,约顾先生来一次?”
倚红问:“做什么?他这两天要吊唁上香,只怕七七头里都没得闲呢。昨天晌午倒来过一趟,偏偏你又不在,也没待多大一会儿,说几句话,喝了盏茶就走了。”沈菀垂头低低说道:“我想去祭一祭纳兰公子。”
倚红摇了摇头,说:“我劝你趁早死了这个心。深门大院,来往的都是高官贵戚,咱们算哪棵葱哪头蒜?太平无事时,逢着人家高兴,或会请去跳场舞助个兴,这红白吊庆的大场面,可轮不到咱们出席。”
沈菀央求道:“我假扮成个随从,跟在顾先生身后去一趟不成吗?”
倚红笑道:“有你这么样个红齿白花容月貌的随从吗?你想人家不注意到你,都不可能。”
沈菀听倚红如此说,不好再求,因此便推倦了,送了倚红回去。回来躺在上,望着角帐顶的鎏金蟹爪菊花钩,睡不着,心中翻来覆去,都是与纳兰公子相识的情形。想了太多遍,连那自己的样子,都不甚分明起来。
七年前,她自愿留在清音阁,被派到倚红房中做婢女的当晚,就问倚红:“姐姐,那位纳兰公子看起来好忧伤,他有什么心事吗?”
倚红道:“听说他刚死了老婆。他那老婆,也算名门闺秀,听说知书达礼,相貌又好,什么都是有一无二的,可是进门三年,难产死了。纳兰公子为了这个大病一场,就连升作御前行走都不能让他高兴,真是个痴情的男人。”
沈菀初见纳兰公子,正是在卢夫人亡故的第二年。因此,她从来都没有见过纳兰公子欢乐的模样。他的笑容里,永远含着一抹隐不去的悲戚,就像月亮上的阴影。
沈菀常想卢夫人真幸福,她死在最年轻、最美丽、最爱的日子里,从此生命定格于二十岁,再也不会苍老,永远没有衰爱弛、恩尽情绝的一。在她生前,曾得到纳兰公子最初和最好的爱情;在她死后,又得到他那么深沉强烈的思念。他为她写了多少断肠词句,赚取了多少不相干人的眼泪和叹息。
七年中,沈菀一边学习歌舞,一边苦读诗书。从前父母健在时,曾教过她读书写字,她生聪明,凡诗书过目不忘,又能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很快学会了作诗填词。然而但凡表演,她却只肯弹唱纳兰词,从不以自己的笔墨示人。
沈菀不便再问,却从此更上了心,着意收集与纳兰有关的一切消息。在一些达官贵人的宴演中,她抱着姐姐们的衣裳包儿站在人群后,远远地看着他,只见他虽是应酬有礼对答如,那双深潭一般的眼睛里却并无一丝容。
那天渌水亭之会上,她多么快乐,诸多歌女舞姬众星捧月般簇拥着她,连水湄的夜合花也不及她娇。她谈诗论词,挥洒自如,明明心里对公子敬若天神,却忍心地肆意批评纳兰词;而他是多么谦逊、宽和,称赞她是他的“一字师”给予她的歌舞极高的评价,为她改名作“沈菀”分明视她为红颜知己。
从渌水亭回来,她有了新的名字,便也以为有了新的人生。她以为所有的努力都终于有了答案,所有的期待都得到了回报。她怀热望地等待,等待再一次为他起舞,等待终于在他脸上看见只为自己而绽放的颜——然而,她等来的,却是他的死讯。
怎么甘心!怎么忍心!怎么肯!
沈菀跳下,从箱子里找出那件香云纱舞衣换上,又取了一把羽扇充作夜合花,开始在房中慢慢地旋转,手,俯身,如娇花映水,弱絮随风。
“阶前双夜合,枝叶敷华荣;疏密共晴雨,卷舒因晦明。”那天在渌水亭宴演,她跳的正是这支舞,然而此刻的心情,与那天有多么不同。泪水像花瓣一样飞落,她转得越来越急,仿佛要把整个生命在旋转中抖落,直至筋疲力尽。
不是说“合销忿”吗?为何沈菀中块垒难消?不是说“紫菀还魂”吗?为何公子英魂早逝?
月光渐渐朦胧,一阵风过,拂进几丝雨滴来,那是天在哭。天哭得越来越大声,越来越放肆,雷声号天泣地,闪电捶顿足,狂风扭曲着身子不依不饶,终于连带着清音阁的回廊层楼,梁柱门槛,每一扇窗棂,每一块砖瓦,都开始跟着哭号。
然而,它们却不许她哭——就像老鸨说的,寻死觅活,她还没有资格!
雨声渐息,一道闪电却破窗而过,将沈菀心中照得一片澄明。
如果生命的意义不能用于期望,那就只能用于寻找——她誓要寻找一个答案,关于他的一生,关于他的猝死,她要为他、也为自己,寻找一个圆的答案。她不相信纳兰公子真是因为寒疾而死,他有大好的前途,如花的美眷,怎能就这样轻易撒手,断然抛开?
沈菀在这一刻下了决心,再一次决定了一生的路:从今天起,她的生命有了新的任务,那就是,要找到纳兰之死的真相,为他雪冤复仇!她来不及在他生前与他常相聚首,却可以在他死后与他息息相关,唯其如此,活着,才有意义。
这是纪念他的惟一方法,也唯其如此,她才有勇气继续活下去。
待结个他生知己,还怕两人都命薄,再缘悭、剩月残风里。清泪尽,纸灰起。
沈菀仿佛听到有人轻轻叹息,转过身来,便看见纳兰公子站在窗前,窗外的风铃一下又一下细碎地响着,似有还无。她一点也不怕他,向他遥遥地伸出手,说:“我知道你是死了,你死了,倒肯来看我了么?”
他微笑着点头,笑容再无哀伤。她仰望他,如望神明,心里有说不出的凄苦,却偏偏粲然笑了。
然后,梦便醒了,一枕的泪痕。
月光穿窗而入,沈菀独自拥着被子呆呆地回想,恨不得重新回到梦里去。她知道那是他,他终于看她来了。他听见她要替他解开生死之谜,所以赶来谢她。
她探身将藏夜合花的桃木匣子拿过来抱在怀里,仿佛抱着她的梦。然后便听见隔壁的门一扇一扇地被推开,姐姐们喊丫头倒水拿衣裳,老鸨在楼下骂人,做饭的婆姨挨了冤枉呜呜地哭起来,摇惊闺的打窗下走过,有姑娘推开窗子喊住那人买珠花…在这些熟悉的声音里,新的一天开始了。
注一:
关于卢夫人的年龄,素有多种版本,本文取叶舒崇《皇清纳腊室卢氏墓志铭》为据:“夫人卢氏,奉天人…年十八,归余同年生成德,姓纳腊氏,字容若…
康熙十六年五月三十卒,秋二十有一。生一子海亮…今以十七年七月二十八葬于玉河拒皂荚屯之祖茔。”
然徐乾学为纳兰撰写之墓志铭与神道碑中,则都只提到容若有子名“福哥”未提“海亮”之名。查史籍,也多见“福哥”或“福格”之名,遂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