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比人高半截的砖墙,沿着河沟绕校园一圈,隔着墙,校园宿舍楼隐约的灯光、吉他声、录音机播放的bbc英语、怪叫、吵闹、歌声,不间断地向小路大大咧咧扑过来,热裹卷着郊外曼陀罗、地丁、马兰花的气息,使我的呼吸不如平那么容易。
一句诗这么描述入中文系三年级的作家:世界是一幢网状的大楼左右颠动,他们附在上面,像猫头鹰的眼睛。
别的大学生喝墨水,他们喝酒,而让墨水洒在纸上印成铅字,这就是骄傲的资本。大学生稚气未,而他们有上过越南战场的,当过知青去过边疆的,曾在天安门前接受过伟大领袖的检阅的,在煤矿挖过十年煤的,甚至有蹲过大牢的。只是没有几个人愿拍膛,声称自己把图书馆宫似的小径走遍。书容易打开,也容易关住,关住了,便再也出不来了,做学问无疑是陷阱中最无聊的一种,比中世纪的抄书匠略高明一些而已。
当然,这只不过是职业需要的自我广告,但自从作家班开办之后,大学面目全非却是事实。
校园依然绿树成荫,草地青幽,但墙上张贴着奇奇怪怪的招贴,诸如需要氰化钾复仇、高价出卖一夜之等等,每个角落都有纸片纸条表明校园的生机,学生开始失魂落魄,教师无所事事,骑着自行车游,甚至与学生一起出入学校酒吧,参加每晚移动的舞会,深夜不归,有意让老婆或丈夫生气。
但是,比起我的同学们,那些杂志社、出版社的编辑、主编显然活得更有趣,他们是快乐游戏的高手,懂得怎样使日子过得不同寻常,快乐嘛,就是视野宽阔,跳过人生中一切烦恼的事,包括编辑只是为人作嫁,作者一成名就扔掉对他们献媚的面具之类的牢和时而冒出的自卑心。只要懂得如何使用权力,政变和大革命的暴风雨之间,还有漫长的风和丽的和平年代。如果我们尚没有再次听见“狼来了”那么快快端坐到桌前,完成许多许多次最后晚餐中的一次吧!
我在山城雾都,乘一列特快火车,呼啸着由西向东,穿过昼与夜之间长长的隧道,来到上海这个中国最大的城市。1989年那个秋天的下午,我左顾右盼月台上的接客者,竟没有一张认识的脸,也没有一双举着我名字纸牌的手。那份由电波传递的简信虽然完成了它的使命,但并没有得到我盼望的响应,月台上已空无一人,谁会前来?谁会把我放在心上?旧友星散,迹天涯,偶然遇到故人,也不会贸然续上友情。
拖着我仅有的全部家当:一个大包装有简单的四季更换衣服,三个小包装有《入》、《背叛之秋》等百余册跟随我多年的当代名著,我好不容易挨出了月台和长长的通道。
火车站出口外铺着水泥方块的不大不小的广场,像个喧闹的大锅,川不息的接送客的人,依靠行李横竖躺着、坐着、站着的男女老少,无数口腔所发出的气息,汇成巨,过商店喇叭里的歌曲,比这混乱的城市先一步揪紧我的心。
喧闹也罢了,尤其这当地人引以自豪的口音,其他省市的人都讨厌的口音,但本地人却为此觉得高人一等,把不纯粹当地口音的人看成二等公民。
在人群之中,我问自己,干吗千里迢迢而来,找罪受,还是有意在罪恶的中心寻找暴风雨中的静谧?站在拥挤的公共汽车里,我的身体被口音纯正的小瘪三们着,使人有种说不出口的心动,对,入骨切肤的心动,以至于我在报到注册之后,断然拒绝住在大学生宿舍的黑暗走廊和六人房间。颇费了一番周折,我在校园外一个骑自行车可以到的地方租了一间农舍。江南乡间的平淡,土墙、简陋的桌椅,每夜吱嘎响的旧木,窗外泥土、蔬菜的芳香和肥料的臭味,我从心底感谢上天——用一个名牌大学的名义,躲避每天上八小时班以及一切其他庸庸碌碌。我关起门来,专心写构想了多年的小说。
就在这个时候,古恒擅自住了进来,一边将他的牙刷入我的杯中,一边说是为了分担我一半益上涨的房租,还有一个最强有力的理由——“因为我爱你”他像一个天生的强盗,窃取了我的一半心,一半,以及整个时间。我勉强支撑,继续写了两个星期,就明白自己真是愚蠢之极,不仅再也无法逃脱这个世界,而且书内书外的事相互衔接,继而节,使我自信心直线下降到零。这部小说写得散之极,文路不通,永远不可能发表,发表就得过许多关,看一审、二审、三审们着所谓的道德标准与我兜圈子,拿我消遣解闷。
不仅如此,小说中做主角的这几个人肯定要找我算账,而且小说中顺便提到的人也会对号入座,绝不会饶了我。我昔日的朋友还能剩下几个?何必与全世界为敌处处不得安身。于是我每写完一章便心灰意懒地锁进桌子最低一层的抽屉里,抽屉尽头存有几骨头,引胃口最好的读者离开我的纸片。
白蛾,在望不到头的油菜花上飞舞,黄澄澄的花朵加强了云彩的效果,我推开敞了一条小的窗户,一只黑蝴蝶醒目地夹在白蛾之中,忽上忽下,一串跳跃着的线条在消失,在重现。那声音轻轻地飘入我的耳中,如海那边传来的一个警告。
不,我不必这么想。这本是你必须读的书啊,你却要把它关入阴暗的牢狱之中,最后,小说世界就像曾经存在过的历史一样整个儿消失,仅留下一片令人兴奋的空白。
这样的选择,或许是最好的选择。
千万别心软,我不断地提醒自己。
还是让我们回到二○一一年的这个深夜吧。每次出动前必算卦,按照今晚算卦的结果,今夜是挑一个厌恨已久的东西开心。
山路的汪大评,债主说。大家齐声喊:“对!”
我点点头。
横拉在街中心的一幅塑料广告,如五光十的幡旗,车队猛穿过去时,声音恍似白骨哗哗摇响。
“明天又是一个忌——别吃蛤蜊。”债主认真地说。
“吓人来着。”
“信不信由你,不仅F2型肝炎爱上你,而且你的模样会变成蛤蜊。”
“那也不错,生生世世与君相伴!”
几辆甲壳虫车从后面摩托车队中疾驰而来,猫忙转方向盘绕开:话留在牙里吧,快到虹口公园了。
关于我和古恒,当年的那个晚上应当就是结局。
如果我聪明一点,那么我会回到自己的房间,睡不着,在上辗转反侧,独个儿度完残夜。天亮之后,他会回来,我和他像以往吵架之后一样,又会和好如初。另一种和好方式是到经常去的那棵枯树下,往泥地上铺上我和他的外套,对着半壁围墙zuo爱,待呻和拼搏的搐结束之后,平静下来,我们又会像两个武林新手虚张声势地比试一番后,自己也觉得夸张得太累,毫无新鲜热情地搂抱着对方的沿小街走回去。
问题在于以上两种情况都没有发生。我白痴一样跟着他走,没打算,也没yu望。
马路旁的树林响起一片鸟受惊振翅的声音,小河臭味更浓了,却一如既往在黑暗之中幽蓝地淌,古恒分开树枝时,稍稍迟疑了一下,但没有停下来。树林间盘错曲折的小径尽头,会合了两条方向不同的路,松花江街再次出现在眼前,我们不约而同地看了对方一眼,以前并不知道马路旁的小径和这街相通。但这并没有使我们惊奇,我们惊奇的是我们竟然做到了没有惊奇。没有月光的天幕漏下光线,像沙子那么细,洒在整条没有人走动的街上。高墙那边,大学校园已经静如一座死城。这时大约在凌晨两点四十分到两点四十五分之间。
一团黑影疾奔而来。
古恒定了定神,愣在那儿。我第一次看见他的目光直抖。我打量那团因为近了而放慢的影子:一个盲人,看不出实际年龄,朝我们站着的地方走来,手里拄着一拐杖,一着地便弹起石子和灰尘。那竹不时指向空中,犹如武器,只等早已命定的开火时机来临。
我突然听见古恒说:“我得跟他走,远走高飞。”
“什么?”我怕自己听错了。
“我腻透了这种生活,你自己回去吧!”古恒不耐烦地喊了起来“别管我!”他已跟在盲人身后,他们步伐一致,像父子兄弟。
“玩笑开出格了。”我劝古恒。可我这么说完之后,发现我脚步沉重起来,像穿上铅鞋。在慌乱中我继续说“别闹了,天都快亮了!”这句话像以前电影中穷人盼翻身一样充了感情。当我说完这话,大风骤起,刮过我的外衣,钻入我的内衣内。我的手紧紧护着衣服,我叫道“以后你说什么,我都听你的,但你别跟瞎子走,别吓唬我,行不行?”
我的手臂不由自主举了起来,怪风拼命地撕扯我的衣服,要把它们全剥掉,让我没法去拉住他。古恒往前疾走,看也未看我一眼。
我奔跑起来。我感到身体的每个部位都由一个心思驱动,拦不住古恒,那么我拦盲人。
盲人如果机,会绕开。如果迟钝,会跌跤。可是盲人步子不变,脸被一顶草帽遮得严严实实。我的心猛跳,在他接触我的一瞬,我毅然决定直撞上去,把他撞倒。不料盲人却从我的身体里穿了过去,似乎我是一扇门,推一下就通向另一个空间,或者反过来,他是一个口,一走进去,便无尽头。我叫了一声,倒在沥青马路上。
当我从比梦境还深的回忆中突然醒过来时,东方仍然没有出它淡薄的微光,四周的漆黑将我重新引入只有啼的凌晨:古恒不在上。
一个梦?但那个瘦瘦的盲人,我想起来似乎在哪儿见过,在不久前来学校演出的一个戏里,那盲人是一个小有名气的女演员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