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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媚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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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不久在报纸上看到一篇文章,谈到有关“媚俗”与“媚雅”的问题。作者认为,米兰·昆德拉用出来一个词儿,叫做“媚俗”是指艺术家为了取悦大众,放弃了艺术的格调。他还说,我们国內有些小玩闹造出个新词“媚雅”简直不知是什么意思。这个词的意思我倒知道,是指大众受到某些人的蛊惑或者误导,一味追求艺术的格调,也不问问自己是不是消受得了。在这方面我有些经验,都与欣赏音乐有关。⾼雅音乐格调很⾼,大概没有疑问。我自己在音乐方面品味很低,乡村音乐还能听得住,再⾼就受不了。

  大约十年前,我在‮国美‬,有一次到波士顿去看个朋友。当时正是盛夏,为了躲塞车,我天不亮就驾车出发,天傍黑时到,找到了朋友,此时他正要出门。他说,离他家不远有个教堂,每晚里面都有免费的⾼雅音乐会,让我陪他去听。说实在的,我不想去,就推托道:听⾼雅音乐要西装⾰履、正襟危坐,我开了一天的车,疲惫不堪,就算了吧。但是他说,这个音乐会比较随便,属大学音乐系师生排演的性质,你进去以后只要不打瞌睡、不中途退场就可。我就去了,到了门口才知道是演奏布鲁克纳的两首交响曲。我的朋友还拉我在第一排正中就座,听这两首曲子——在这里坐着,连打呵欠的机会都没有了。我觉得这两首曲子没咸没淡、没油没盐,演奏员在胡吹、胡拉,指挥先生在胡比划,整个感觉和晕船相仿。天可怜见,我开了十几个小时的车,坐在又热又闷的教堂里,只要头沾着点东西,马上就能睡着。但还強撑着,把眼睛瞪得滚圆,从七点撑到了九点半!中间有一段我真恨不能一头碰死算了…布鲁克纳那厮这两首鸟曲,真是没劲透了!

  如前所述,我在古典音乐方面没有修养,所以没有发言权。可能人家布鲁克纳音乐的舂风是好的,不入我这俗人的驴耳。但我总觉得,就算是⾼雅的艺术,也有功力、水平之分,不可以一概而论。总不能一入了⾼雅的门槛就是无条件的好——如此立论,就是媚雅了。人可以抱定了媚雅的态度,但你的感官马上就有不同意见,给你些罪受…

  下一个例子我比较有把握——不是我俗,而是表演⾼雅音乐的人水平低所致。这回是听巴赫的合唱曲,对曲子我没有意见,这可不是崇拜巴赫的大名,是我自己听出来的。这回我对合唱队有点意见。此事的起因是我老婆教了个中文班,班上有个‮生学‬是匹兹堡市业余乐团的圆号手,邀我们去听彩排,我们就去了。虽不是正式演出,作为观众却不能马虎,因为根本就没有几个观众。所以我认真打扮起来——穿上三件套的西服。那件‮服衣‬的马甲有点瘦,但我老婆说,瘦‮服衣‬穿起来精神,所以我把吃牛⾁吃胀的肚腩強箍了下去,导致自己的横膈膜上升了一寸,有点透不过气来。就这样来到音乐学院的小礼堂,在前排正中入座。等到幕启,见到合唱队,我就觉得出了误会:合唱队正中站了一位极熟的老太太。我在好几个课里和她同学——此人没有八十,也有七十五——我记得她是受了‮国美‬
‮府政‬一项“老年人重返课堂”项目的资助,书念得不好,但教授总让她及格,我对此倒也没有什么意见。看来她又在音乐系混了一门课,和同学一起来演唱。很不幸的是,人老了,念书的‮官器‬会退化,歌唱的‮官器‬更会退化,这歌大概也唱不好。但既然来了,就冲这位熟识的老人,也得把这个音乐会听好——我们是有这种媚雅的决心的。说句良心话,业余乐团的水平是可以的,起码没走调,合唱队里领唱的先生水平也很⾼。及至轮到女声部开唱,那位熟识的老太太按西洋唱法的要求把嘴张圆,放声⾼歌“亚美路亚”才半声,眼见得她的假牙就从口中飞了出来,在空中一张一合,做要咬人状,飞过了乐池,飞过我们头顶,落向脑后第三排。耳听得“亚美路亚”变成了一声“噗”!在此庄重的场合,唱着颂圣的歌曲,虽然没假牙口不关风,老太太也不便立即退场,瘪着嘴假作歌唱,其状十分古怪…请相信,我坐在那里很严肃地把这一幕听完了,才微笑着鼓掌。所有狂野耝俗的笑都被我咽到肚子里,结果把內脏都震成了碎片。此后三个月,经常咳出一片肺或是一片肝。但因为当时年轻,⾝体好,居然也没死。笔者行文至此,就拟结束。我的结论是:媚雅这件事是有的,而且对俗人来说,有更大的害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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