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报仇要辣的不要甜的
惩罚负心汉的办法
真是怪事儿。
直到五分钟前还深爱着的男人怎么会一下子变得这么渺小不堪。
那一刻,三顺对天发誓:
闵贤宇,你这个混蛋!你死定了!
午后,暖洋洋的青光透过一尘不染的玻璃窗照进来,空气中弥漫着油的香气。这就是三顺工作的高级面包房“南特(Nantes)”这是一个洋溢着美丽而且“美味”的地方——不,确切地说,是一个为了烘托出美味而装修得格外精致,但是实际上面包的味道赶不上其价格的面包房。对三顺来说,没有比刚打开烤箱,一缕淡淡的油香轻轻掠过鼻端的那一刻更幸福的瞬间了。
第一次闻到油的香气是在三顺六岁时。那时,因为家境窘迫,母亲没有能力在每个孩子生日的时候都给他们准备蛋糕。但在三顺六岁生日的那天,母亲却把面粉、蛋黄、砂糖、油、香合在一起,用自家的炒菜锅烤了自制蛋糕。虽然早已经长大成人了,但是对于三顺来说,这个世界上没有比面包的油香更可爱的东西了。如果能够没有人在耳边唠里唠叨,那就更完美了。
“春天订婚、结婚的人多,是除圣诞节以外最重要的旺季,你难道不知道吗?”
“我知道啊…”“噢!三顺小姐,那您的动作难道就不能麻利点儿吗?”
经理对三顺说道,那口气,就像宿舍的舍监一样严厉。三顺明白他的意思:
“所以,决不可以把相亲当借口,占用工作时间!就凭你那矮胖的身材也根本不成!再这样下去,小心扣你的工资;再不听话,就别怪我不客气了!现在经济不景气,你难道不怕被炒鱿鱼?”
“要炒就炒吧!你这个光头佬!”三顺强忍着肚子里的气,嘴上才没有这么说出来。不过他说的也不是没道理,这年头经济不景气,想找工作比登天还难。这时正好有客人进来了,经理嘴一努,三顺丝毫不敢怠慢,赶紧上前去。她住火气,顺着经理的嘴势,朝着刚进店的客人走去。
有时一些客人来订做订婚蛋糕时会专门与面包师面谈,当三顺走进商谈室的时候,果然看到一对很是亲热,一看就是快要订婚的青年男女坐在里面。
“光临。恭喜两位就要订婚了。现在是春天嘛,蛋糕最好做得颜色鲜、亮眼一点儿…”
三顺边鞠躬边说着礼节的开场白。突然,她的耳边传来了似曾相识的惊叫声:
“天啊!”“好久不见了!是我啊!我!郑惠莲!不记得了吗?我们高中时同班的啊。三顺,原来你在这儿工作啊!”三顺当然记得。上学的时候,几乎每个班都有一只花蝴蝶——就是那种天生丽质,有七分姿,却自以为有十分,而且又颇以此为荣,每天都打扮得花枝招展的那种所谓的美女!还喜欢找一个姿平平的女生在自己身边做陪衬,像“侍女”一样随意摆布,以为自己是个“公主”惠莲就是那种“公主”而三顺则被强迫做了“侍女”本懒惰而不愿意伺候人的三顺,高二时为了避开这个女人费尽了心思。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十年过去了,可是一想起那段日子,三顺还是觉得倒胃口。但是总不能对多年不见的高中同学说“您是哪位”吧。
“噢!惠莲啊?真的好久不见了。你订婚啊?”
“对。我前年不是去波士顿留学了吗?在那儿遇到的。你现在的工作适合你的,虽然辛苦,但是好像稳定的嘛。我还是学生呢。虽说波士顿大学不错的,不过,光死读书有什么用啊,对吧?不过,我又不想放弃学业随便找个工作安定下来,我还想再挑战自我。没想到我的真命天子就在那儿等着我呢。你呢?你结婚了吗?有没有男朋友?”
三顺真佩服她能像机关似的一口气说那么一大堆。更可气的是,她能在那么短的时间里把三顺最不愿意面对的问题都挑出来问了:结婚了吗?有男朋友吗?关她什么事儿!就算告诉她没有,又有什么用?又不会给我介绍个男朋友什么的。
“无论如何,法律应该止向二十好几的女人询问是否结婚!大韩民国宪法里为什么没有相关条款?”
三顺虽然心里这么想,脸上还是勉强堆着笑容,直到她看清楚了站在惠莲身边的、头不自然地扭向一边的男人的脸。
“啊!”三顺一下子愣在那里。地球上有六十三亿人,其中一半是男的,所以,在这儿碰到眼前这个男人也不是完全没有可能的事情。可是,可是,为什么是现在?更何况是和惠莲在一起?!就是这个男人,在圣诞节前夜跟三顺说自己学业繁忙,要以前途为重,所以不得不和三顺分手。而现在他的身分却是自己高中同学的未婚夫!
这个打击犹如晴天霹雳,三顺只觉得自己的后脑勺被什么东西重重一击,男人也一脸尴尬。这时,惠莲清脆的嗓音划破了空气中的死寂。
“我来介绍一下。我的未婚夫闵贤宇。还没有订婚,不过去年圣诞节我已经接受他的求婚了。怎么样?帅吧?总有一天你也会遇到这么好的男人的。只要你减减肥,去美容院打扮打扮,你也不算差嘛。”
神啊神!我今天到底是怎么啦?怎么会这么晦气?啊?啊?啊?!
“原来你在那儿工作啊。惠莲硬是要拉我一起去,真没想到会在那儿碰到你。”
那天晚上,三顺接到了贤宇的电话,两人约在一家咖啡厅里见面。贤宇连着了两支烟,吐了一团烟雾之后,终于吐出了上面一番话。听了他这番厚颜无的话,三顺用冰冷的语气,毫不拖泥带水地跟他说:
“知道的话当然不会来啦。不敢告诉我是因为有了别的女人才和我分手,连这点勇气都没有的人,怎么敢来见我呢?”
直到今天下午在“南特(Nantes)”不期而遇之前为止,三顺还一直以为他们的分手是迫不得已、另有原因的。
——要学的东西太多了,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国。你又有你的事业,不可能跟我到这边来,我们分开太久了。我让你一个人孤单了太久,这样继续拖累你,让你等我,我感到很内疚。所以,我们分手吧。
圣诞节那天,他打国际长途跟她说的那番话,每一字,每一句,都牢牢地刻在了三顺的心里。不过,现在三顺知道了,这一切都是谎言。他们分开的理由,既不是所谓的“她的孤单”也不是“他的内疚”而是他们之间的第三者——郑惠莲!她才是他们分开的真正理由!
惠莲那洋洋得意的话又在耳旁响起:
“我来介绍一下。我的未婚夫闵贤宇…去年圣诞节我已经接受他的求婚了。”
三顺的心一阵绞痛。她勉强压抑着内心的激动,努力不让男人听出声音里的颤抖:
“圣诞节的时候求婚的?”
“…”“就在跟我说分手的同一天。那天你又是甩掉一个女人,又是和另一个女人开始,一定忙得不可开吧?”
一堆话都冒到嗓子眼儿了,三顺把它们强了下去:我对你来说难道真的这么一文不值吗?至少过一天再变心也好啊…通过几分钟的国际电话跟我说分手以后,立马就向别的女人求婚?我花了几个月的时间来忘记你,不对,直到现在,面对着你,我还是这么心痛;而你只花了不到几分钟的时间就把我忘得一干二净了吗?你至少该花上一天时间来忘记我啊,至少一天啊!
“你真是个混蛋,你自己也知道吧?”
“知道。不过我也没有办法。我绞尽脑汁才想出了当时该怎么跟你说才能不伤害你。不巧今天被拆穿了,我也很遗憾。不然的话,我们分手不是平和的吗?你的自尊心也不会受到伤害。”
这个混蛋男人似乎知道什么都掩盖不住了,干脆自己承认了自己是混蛋。三顺被眼前这个男人的厚颜无气得嘴发抖,一句话也说不上来。男人似乎也感觉到自己的态度有些过分,表情稍微缓和了一些,突然莫名其妙地说:
“你,还记得我们以前一起看过的一部电影吗?那部电影特别有意思,里面的女主角说过的一句话给我的印象特别深。”
我和你一起看过的有意思的电影那么多,我怎么知道你说的是哪一部?
还没等她这么说,贤宇就带着烟雾般悠悠的表情继续说道:
“好像是崔真实演的吧。那里面女主角和男人交往的时候,总是有所保留。因为她相信当真命天子出现的时候,心灵会有钟声敲响,像是在说:这个人,这个人,就是这个人!女主角就那样等待着来敲响她心灵之钟的人出现。当时我们边看边说,‘什么嘛!真好笑。哪儿有那样的人,那样的钟声啊!’”
三顺想起来了。那句台词是说:当真命天子出现的时候,心里会响起“就是这个人,就是这个人”的钟声。当时两个人还一起嘲笑女主角来着。因为他们两个人在一起那么久,从来也没有听到过那样的钟声。可是,这男人怎么会突然提起这个呢?
三顺无言以对,男人似乎料到了三顺会有这样的反应。
“因为那时候喜欢你,所以我以为我没有听到那种声音,就证明世界上根本没有那回事儿。不过我错了——真的有。是不是钟声我不敢肯定,不过,在看到她的第一眼,我的心里似乎响起了‘就是她’这样的声音。”
贤宇说,当他遇到自己命中注定的另一半的时候,真的听到了来自心灵的声音,虽然他也不清楚那到底是钟声,还是钢琴键盘发出来的声音。
“你说的是郑惠莲吗?”
你从那个自以为是的“公主病”患者那里听到了钟声?你的心脏,不会是出问题了吧?
三顺真想这样大声质问他!
男人可憎地点了点头:
“对,惠莲说她也听到了。这对我来说很重要——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个女人见到我之后听到了来自心灵的声音。我没有从你那儿听到那样的声音,你也没有,对吧?”
是他背叛她的,可是现在,他却反过来向她追究责任。三顺又一次无言以对。
“不是的,其实我也听到了那样的声音,只是从来没有跟你说过而已!”
如果我能大言不惭地这么撒谎该多好啊!不过可惜的是,三顺是一个根本不会说谎的人。贤宇说得没错,三顺没有从他那里听到过遇到真正缘分时所应该听到的声音。就像他也没有从她那儿听到一样。可是,难道一切就这么结束了吗?不甘心!三顺努力想说点儿什么,只听得男人像是要对今天的谈话作个了结似地说:
“总有一天,你也会听到那个声音的。希望你很快能遇到一个好男人。”
听到这句话,三顺忍了这么久的泪水终于夺眶而出——即使是在男朋友提出分手的圣诞节当天,她也没有哭,这一刻她却再也忍不住了。看着三顺哭成这样,男人也有些不忍心,伸出一只手来抚慰三顺的肩膀。在他的手触到三顺肩膀的一刹那,三顺整颗心仿佛都融化了。
“要不要再努力挽回一番呢?说我比惠莲更爱他,我可以辞掉工作跟他一起去美国,反正美国的面包房不是更多吗?虽然有恐高症,对坐飞机有所畏惧,不过,我们可以再商量商量…”
男人像是看透了三顺的心思似的,有些犹豫不决地说:
“我,我还有话想跟你说。”
“什么?”
没错!还有机会呢!女人的眼泪果然是对付男人最好的武器。他看我的眼神这么热切,一定是回心转意了。
三顺这么想着,内心骤然燃起了一丝希望。男人继续往下说:
“那个,惠莲不知道你跟我的关系。她坚持要在你那儿订蛋糕。所以…蛋糕嘛,你随便看着办,不过你千万别告诉她我们的关系。你也知道,她小心眼儿的。”
我们有时候会说“冰冷的嗓音”这个词。三顺现在就因为男人冰冷的嗓音而冷得发抖。想不到他竟然是这种人?这真的是我全身心“爱”了几年的男人吗?
沉默了不到一分钟,却又恍如隔世…三顺忍住那些已经到嘴边的埋怨和脏话,这样回答道:
“这个当然啦。订婚是大喜的事情啊,我怎么会故意说那些让人不愉快的话呢?你放心,闵贤宇。还有,蛋糕我也会亲手做的。再怎么说我们也认识几年了,就算是我送给你的订婚礼物吧。”
三顺的话大出男人所料,他感动得一把抓住三顺的手说:
“我就知道,你真是个好女人!我就知道就算没有我你也一样可以过得很好。你甚至比以前漂亮了。”
听了男人这么骨的奉承,三顺在心里嗤之以鼻:
“漂亮了?因为你我暴长了十二公斤,你这混蛋!”
真是怪事儿。几分钟前三顺还“深爱”着眼前的这个男人,可是,就在短短的几分钟后,这份爱竟然消失殆尽。以前,三顺不仅爱他俊朗的外表,也爱他开朗的性格,甚至他的孩子般的固执和无理取闹,在三顺看来都是可爱的。三顺愿意为他做任何事情。就为了听到一句“你真是个好女人”三顺一直坚持不懈地努力着。可是现在,这句赞美听起来却这么刺耳。凡是顺着他自己的心意的就是好女人,那样和白痴有什么分别?
“爱情,真是可笑的玩意儿。看他不顺眼就会觉得很虚无。”
三顺越想越恨眼前这个男人。如果他没有抛弃她,她会一直像对待王子般地对他好,疼他爱他的。不,至少他只要分手的时候再光明磊落一点儿,或者再退一步,如果他的话只说到“希望你很快能遇到一个好男人”为止,三顺也不会这么伤心啊。这段曾自以为伟大的感情,结局怎么就这么让人恶心呢?气死了!我不甘心!
不过,在想这一切的时候,三顺的脸上还是挂着善良而纯真的招牌微笑,她甜甜地说:
“谢谢。你等着我的蛋糕吧,绝对不会让你失望的。我一定会做出让你感动得落泪的蛋糕,我会把它当我的‘作品’一样尽心尽力做的。”
没错,让人吃了以后掉泪的蛋糕。你让我过的眼泪,我一定会让你如数偿还的。三顺对天发誓:
“闵贤宇,你这个混蛋!你死定了!”
三顺为闵贤宇和郑惠莲的订婚仪式特制的蛋糕真可谓是独一无二的“杰作”任谁见了都不由得发出“哇”的感叹声。甚至连平常恨不得活三顺的挑剔的经理也这么说:
“真了不起!完美!漂亮!颜色太好看了。你对油施了什么魔法?”
经理的话一点儿也不夸张,这个三层蛋糕的颜色简直太奇妙了。和一般雪白的订婚蛋糕不同,这个蛋糕隐隐带点儿红晕。还不是俗气的粉红色,而是像沾染了一点红色调的娇的花瓣,既自然,又鲜。确切地说,就像是新娘子脸颊上自然泛起的红晕一样。对,就是这么魔幻般的调。这是三顺用油、面粉、鸡蛋、砂糖和只有她自己才知道的特殊材料变出来的魔术。
“就跟我说说看,你放了什么东西,竟然调出这么好看的颜色来?嗯?嗯?嗯?”
“您又不是不知道,制作方法是不能公开的。不过,我就向您透一点儿…”
就在那一瞬间,三顺的眼神里闪过一丝恶的笑意,不过,周围的同事们都忙着问蛋糕制作的秘方,没有任何人注意到。三顺赶紧藏起这丝坏坏的笑,换上一脸灿烂的笑容说:
“就是那种让人吃了以后会感动得落泪的东西啊。”
三顺的眼睛闪闪发光,充了成就感。那表情,就像在旷野里打败了对手的武士或者已成功报仇的剑客的表情…
三顺做的那个美轮美奂的蛋糕是不是真的能让吃的人感动得落泪呢?一般说来,即使蛋糕再怎么好吃,也不太可能在订婚仪式上让人落泪,
听起来就像是异想天开
不过这个蛋糕例外,凡是吃了它的人,没有一个不落泪的。
新娘在看到和自己的礼服颜色差不多的粉红色蛋糕时,不感叹它的美丽,迫不及待地吃了一大口;站在旁边的新郎也兴高采烈地尝了一口被自己甩掉的这个好女人特意为自己做的蛋糕;还有因为自己的儿女找到了合适的对象而无比快乐的双方父母以及他们的亲戚们、朋友们都无一例外地吃了一口。瞬间,果然所有的人都落泪了。
当然了,不管是谁,吃一口放了全国最辣的青辣椒粉的蛋糕,即使不哭也一定会掉眼泪的。何况免费赠送的面包里夹的也不是果酱,而是桂皮和生姜。
那天下午,新娘的母亲亲自找到面包房来抗议,在她的唾沫四溅中,经理这才知道了真相。他当场质问三顺,那声音仿佛要把整栋楼都给震塌了。
“辣椒面儿?辣椒面儿?你在订婚蛋糕里放了辣椒面儿?难怪你说制作方法要保密,我还纳闷儿呢。你怎么这么胆大包天?你是不是疯了?”
大韩民国一个二十九岁的女人报复背叛自己的负心汉无可厚非。不过在给自己的客人的蛋糕里加辣椒面儿却是绝对不可饶恕的重罪。犯了罪就该受到惩罚,这是天经地义的事。三顺受到的惩罚是在工作中最严厉的惩罚——被炒鱿鱼。
二十九岁以前,三顺对别人所说的“九是女人的生命中的一道难以逾越的门坎儿”这种说法不以为然的。可是现在,以前的男朋友背叛了她去和自己的高中同学交往,而且相亲的时候还遇到了那样恶心的人,再加上在一个变态男人面前暴了自己的上半身…这一连串的事情,着实让三顺切身感受到了“九”的可怕。
就这样无所事事地恍惚了几天。经过一番深思虑之后,三顺决定了今年的新年目标——虽说已经过了新年了,不过,亡羊补牢,为时不晚嘛。
新年计划
1.不敢期待有什么白马王子出现。不过,今年圣诞节之前,一定要吊到一个比闵贤宇强十倍的凯子。
2.为此,要将体重减回正常水平——减肥十二公斤。
3.一定要改掉生气或心情不好的时候用吃喝来解的坏毛病!从今天开始戒酒!放弃深爱的雪糕、巧克力、炒年糕、米肠,学会更加爱惜自己的身材!
4.积极找工作,尽快找到一个饭碗。
5.戒除机器恐惧症,考现代人必备的驾驶执照。因为开车的女人吊到凯子的几率要高得多!
6.改掉一打开报纸就看“今运程”的习惯,我自己的命运自己决定!
7.…
写到第七项的时候,三顺停笔了。分明有第七项的,而且是最重要的一项…
“真是,刚才还记得呢!我怎么得了老年痴呆症了?”
三顺使劲用手拍着自己的额头,冥思苦想了好一阵子,直到背后传来妈妈洪亮的喊叫声:
“三顺啊!金三顺!出来收拾饭桌。”
在听到妈妈叫自己名字的瞬间,三顺想起了第七项,也就是最后一项新年目标。不对,这不是最后一项,应该是第一项。应该把这一项写在最前面,其他的依次靠后。
“金——三——顺!”
“我就来!”
虽然家里有四个子女,可是一有什么差事儿,三顺的妈妈总是想到三顺,这会儿她又在大声叫三顺了。三顺在自己的记事本上写下了这样的话:
金三顺!今年一定要把名字改成“金熙真”
“你干吗每年都订一大堆根本不可能实现的目标?你跟妈说,妈根本就不会同意。”
吃完晚饭,三顺正在往脸上贴黄瓜片儿,听到姐姐这么说,她的动作一下子停住了。三顺觉得很不服气。
“姐,你认为就凭我这样的名字有可能找到真心相爱的人吗?我不敢奢望什么白马王子,可是想要找一个还看得过去的男人,至少得起一个比金三顺好听的名字呀。”
至少得是一个让人听了不会发笑的名字。妈妈说,当初没有给她起个“金三妞”、“金末”什么的已经是大幸了,不过三顺可不这么想。三顺知道,妈妈自始至终都希望三顺是个男孩儿,即使后来终于生下了小弟。不过,三顺对于母亲的这一夙愿太不以为然了。虽然对“三顺”这个名字很不满意,但是三顺对自己生为女儿身却深感万幸。
“幸亏我是个女的,可以有机会去爱这个世界上的这么多帅哥。”
“好,好!那是当然了。希望你尽快如愿以偿,找到你的白马王子。”
无意间,三顺的视线落到了二姐的脸上。
柔和的灯光下,二姐的脸一如既往的漂亮。三顺很喜欢这个姐姐,可是每次看到她的脸,三顺都觉得很不公平。为什么同样的父母,同样的原料生产出来的产品就这么不一样?还有,为什么我的名字是三顺,而二姐不叫二顺叫二英?
“有什么办法呢。幸亏我出生的时候,爷爷还没有失望到要拿孙女儿的名字出气的地步。”二英很庆幸。
虽然三顺也知道,自己的名字已是铁一般的事实,可她还是控制不住激动在晚上睡觉的时候突然醒了过来。不知道是因为从今天开始节食而饿醒的,还是因为隐约感觉到了今年改名也将以失败告终的不祥预感,又或者是因为踏破铁鞋也找不到工作的缘故。三顺自己也不知道。
因为辣椒面儿事件,三顺成了业界有名的“是非”人物。她也隐隐感觉到想要再找一份儿工作似乎很不容易。可是不知趣的肚子偏偏在这个时候咕噜噜叫起来:“为什么不给我炒年糕?为什么不给我米肠?”三顺的手不自觉地伸向贴在脸上的黄瓜,二姐及时觉察到了,大声阻止了她:
“三顺!你不是说了减肥期间每天晚上六点以后连水都不喝的吗?你吃下去的黄瓜明天早上就会变成你脸上的。”
三顺的手在二姐严厉的教诲声中停住了。她深深地叹了一口气——真是太没道理了,为什么要长胖只是一瞬间的事情,而减肥却这么难呢?又要减肥,又要找工作,这简直比登天还难。
就在这时,三顺的外甥知悠扔在地上的一本漫画书映入了她的眼帘。书上画着阿拉伯少年阿拉丁边擦神灯边说“神灯神灯,请实现我的愿望吧”结果神灯就实现了阿拉丁的愿望。
“…要是我有神灯该有多好啊!”听到妹妹没有头绪的自言自语,二英觉得很是莫名其妙:
“你说什么?”
“那样的话,我需要工作,它就会帮我找一份工作;我需要一个好男人陪我,它就帮我找一个好男人;我想改名字,它就瞒着妈妈帮我把奇怪的名字给改了…如果我有一个像神灯那样的宝贝该多好啊?”
三顺也知道,这话即使是说给小外甥听也会被笑话的,不过她还是打心眼儿里希望能那样。想当年,父母说没有能力供三女儿上大学,三顺便拍着脯说:“那我自己赚钱去上!”然后真的就辛辛苦苦地打工,用赚来的钱学了做面包的技术。然后找到了一份很稳定的工作,甚至还了一个很帅的男朋友。金三顺这个名字在金家可是响当当的,是“自强自立”的表率。所以,一直到不久前为止,三顺是不需要神灯的。但是现在她需要,不,应该说她是迫切的需要。
看着脸上贴着黄瓜,一脸无打采的小姨,七岁的外甥知悠把什么东西到了三顺手里。
“这是什么?是知悠送给小姨的吗?”
小外甥有点害羞地点着头,他送给三顺的是小孩子们常玩的纸壳盖。
里面是到目前为止那小孩儿一直爱看的动漫里头的主人公——Jiy。有青色皮肤的显得阴险狡猾的巨人在笑着。
“嗯,这就是Jiy,给残姨,我还有饼干,也给你一半儿。”
虽然外甥咬字不清,把三顺叫成了“残”但是就在那一瞬间,三顺觉得这个小宝贝简直就是天使的化身,就差没长翅膀。对了,除了眼前的这家伙以外,还有谁会对我好啊?
三顺一把将外甥搂到怀里,亲这小家伙的脸蛋儿,心里有说不出的感激。
“知悠啊,谢谢!还是我们知悠对小姨好。等你生日的时候,小姨一定给你做最好吃的蛋糕。”
二十九岁的女人被七岁小男孩儿的爱感动了。不过,一旁三十一岁的、足够“理智”的女人二英却看不下去了。二英冷冷地看了两个人大约三十秒,开口说道:
“现在能给你工作和男人的不是那个有青色皮肤显得阴险狡猾的Diey牌的妖——Jiy,而是减肥和简历!金三顺,你可别想趁这个机会偷吃脸上的黄瓜,或者向小孩子讨饼干吃,赶紧趁早睡吧!明天不是还要去学车面试吗?你要这样和孩子纠到什么时候?”
三顺无言以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