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请不要给我惊喜
爱人也有隐私权,我们最好检点一点。你觉得伟大的爱情,他,不一定开心,也可能会很不开心。
很多爱情问题是几千年没变的。
也有一些问题,没几年大家的观念就变很多。
看看这个每个人都可能碰到的问题吧。如果有一天,你的男朋友忽然在半夜三点钟喝醉了酒,或没有原因地心血来来找你,按你家的门铃对你说,我好想念你,你会有什么反应呢?
“传统”的,一谈起恋爱就彻底发挥“无我主义”的女人会很感动。
“现代”的,注重个人隐私权的女人会觉得很厌烦。
当然,有些女人要视家里的状况而定,如果吵醒了家人,她就会恨他的鲁莽。
奇怪的是,大部分的男人会纳闷,他给女友这种惊喜,怎么会让她不开心。
有个男子正在当兵的时候,有个“爱在暧昧不明”的女朋友——他认为应该就是她,她想还年轻,不急着定下来的那一种。某天晚上,他忽然知道隔天自己可以得到一天的假,想给女友一个惊喜,当晚十点出了营区,搭中兴号就往台北跑,到了半夜三点钟,终于皇天不负苦心人,到了女友家门口,他兴奋的手指按了三次她家的电铃,果然,出来开门的人就是她。
他想向前拥抱她,说我好想你,才放一天假,看我不惜千辛万苦来看你,现在的天空还下着雨,我没带伞,你这么久才来开门,我都淋了。
当他正在为自己的壮举感动的时候,她睡眼惺松的脸上一直有乌云在聚积。
“你怎么不回你家?明天再来找我就好了。你要来找我,可不可以先通知一声,尊重我的隐私权?你刚刚已经吵醒了我爸爸,明天他还要上班,他会骂我的。喂,你不要这么自私好不好?”
男孩哑口无言,他有万般委屈,因为想不到他的腔热血会淋到这样的冰水。结果这个夜奔事件,就成为他后被“滑铁卢”的判断条件之一。
面临到“判断标准”不一致时,男人通常很错愕。也难怪他们错愕,如果在他家中,出差的老爸连夜赶回来见老妈,老妈一定会很感动的。他们没想到,时代不一样,两人关系也不一样。
爱人也有隐私权
还有一个男人的遭遇更惨烈。至少,他心中觉得如此。过去,他对女友们的态度是蛮权威的,因为他的社会条件实在不差。以他上一任女友来说吧,他都在有空时才理她,如果他心血来忽然到她家找她,不管多晚,她都会热情款待,所以他误以为,天底下的女友都是这样的。
有个晚上,他和这一任杰出女友有约,晚餐前,却因生意上不得不见的酒朋友强迫邀请,他只好打电话说明原因:“亲爱的,晚一点再来找你,好吗?”女友也表示体谅:“你再打电话来,嗯。”没想到这晚一点还蛮晚的,他还上了酒廊,在午夜时才以喝醉了为理由赴女友家报到。女友已经睡了,半夜被吵醒,脸上带着不太愉快的表情,闻到他身上浓厚的烟味,她立刻知道他到哪里去了…那天晚上,女友温柔地放了一句狠话:“如果你没有跟我约好确定时间,忽然这样跑来找我,当心我会打电话给我的保安公司说有坏人闯人!”
有些男人被宠坏了,他们以为,不管他们什么时候去找自己爱的女人,她一定会很高兴。他没想到,她明天可能有重要工作,正在睡美容觉,却被你不明不白地吵醒。还有,凭什么你有空时才找她,就觉得她应该有古代嫔妃被皇帝宠幸时的万般高兴?
也有不少女人还在这么想,反正你是我的男朋友,我高兴什么时候去明察暗访你的单身宿舍,去你家找你,是我的权利。并不明白,这个时代并不喜欢这种“夜奔”的戏码了。因为爱人也有隐私权,我们最好检点一点。你觉得伟大的爱情,他,不一定开心,也可能会很不开心。
在爱中,未必是“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很可能,他觉得受了惊吓,你却认为是惊喜。
过年过节症候群
我们可以不要强迫那个实在不能真正融入自己家庭的人做客太久,不要强迫他一定能跟大家干杯才叫有气氛,你所担任的角色,不应该是一个“你如果不符合我家人的期望,就是不爱我”的纠察队,而是一个帮助犹太人逃离“集中营”的辛德勒。
念书时谈恋爱,最害怕过年,如果你家在高雄,我家在台北,再怎么想长相厮守,也必须忍耐分隔两地的相思。长途电话总是太贵,不能常打也不能长打,探望对方则要看看路费足不足,也还怕看对方家人的反应,总希望年赶快过去,才可以找个机会回到宿舍,好好耳鬓厮磨。
很多结了婚的人也很害怕过年,我的身边有好几对夫,平常好好的,过年过节时就开始闹情绪。这些恼人的节日包括新历年、旧历年、父亲节、母亲节,还有中秋节。如果其中一个人对原生家庭的依赖心过重,而另外一方的认同感又不足,那么,连冬至、婆家或娘家父母生日,也可以吵到离婚。
这些夫都没有跟公婆同住。如果真的大家要同居一个屋檐下头,就不只是过年过节的问题了。
“过年,我在他家做了两天乖巧的媳妇,大年初二,我希望他跟我回娘家,他却老大不愿意,嫌我妈妈说话带刺,嫌我爸爸爱找他于杯,还嫌我那些亲戚只知道过年要聚赌,总之…他就是看不起我的出身…”
一个女朋友这样抱怨着。
其实,这位丈夫平常好相处,跟朋友们在一起,都没问题,但一到了太太娘家,他就如坐针毡,真的觉得度如年。
也有丈夫抱怨自己的太太,平常在家里,他做够家务事了,标准的贤夫良父,但过年回家看妈妈时,他觉得优秀的老婆也应该给他做点面子,和妯娌们一起抢进厨房洗碟子才是。可是太太看到住惯乡下的婆婆杀宰鱼,却吓得面无人…
有的现代小家庭回到传统大家族过年,还要面临“重男轻女”的压力。我母亲的一位朋友说,她就看了二十年这样的脸色。生了两个女儿的她,坚持不肯再生孩子,夫两人都觉得有两个乖巧可爱的女儿就足够了。但每年除夕夜婆婆都要挖苦她几句,妯理们也故意语中带刺。她说:“我可以忍,但是我的女儿心中的阴影却很难挥去。”直到公婆相继去世,兄弟分了家,她的过年才没有那么忍气声,否则真是年关难过年年过。
这可不是“古早古早”的女人才遇到的故事。现在还是一样有。
千万不要越团圆越翻脸
你喜欢过年吗?成年人大多不喜欢,并不只是因为不能再收红包而已。过年团圆当然美妙,但常是有人欢喜有人愁。情绪智商高一点的,会忍一时以顾大局,但忍字头上永远有一把痛苦的刀。一想到过年,所有的烦恼都沉甸甸地了下来,连婚姻压力都特别大。
我只想说,华人家庭的家族压力总是很大,但我们总得想一个比较适当的方法有效舒缓大家的情绪。至少,我们可以不要强迫那个实在不能真正融人自己家庭的人做客太久,不要强迫他一定能跟大家干杯才叫有气氛,你所担任的角色,不应该是一个“你如果不符合我家人的期望,就是不爱我”的纠察队,而是一个帮助犹太人逃离“集中营”的辛德勒。否则,平常维系得不错的关系,就会在这个时候被送上断头台。
我也看过有的女婿或媳妇很聪明,由于经济实力雄厚,非常慷慨地包一个大红包给老人家,不会杀杀鸭一点关系也没有,那种见血就逃的表情在老人家眼里也显得无比可爱。
有人则推出一脸任冰霜也融化的笑容,总比出一脸怨尤让人看得顺眼,不会让人感觉越团圆越翻脸,反正又不是天天过年,以和为贵。最为惨烈的,当然就是“为了团圆,夫翻脸”——偏偏,这样的例子还真不少呢。
爱上不想结婚的人
这个世界,有些男人不肯结婚,也有些女人不肯结婚,不是因为找不到对象。这种人数量不算多,我们能体会他们的理由或没有理由,表示我们至少懂得尊重别人不一样的人生看法。
刚从一段恋情中走出来。你苦笑说。这几个月,不知道是怎么过的。
怎么,爱上烂男人?看你脸上犹存“受难者”的表情,我猜道。
不是,他是很好、很好的男人,可是我还是选择离开他。你咬咬牙说。很好的男人,干吗离开他?我不懂。
因为——他不想结婚。我们在一起一年多,一切都很好,但只要一提到婚姻,他就沉默下来,好像一尊石像。他一点也不想跟我论及婚嫁。我快三十岁了,快成为明黄花,我不能痛苦地和他拖下去。
那么,你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快乐的时候多,还是痛苦的时候多?
很快乐,可是一想到他不娶我,我就很难过,看到人家夫牵着小孩在路上走,我说好羡慕啊,但他却只是冷冷的笑着。他绝对没有第三者“不想结婚”就是我们之间的第三者。
他还不到想定下来的年纪吧?我问。
他四十岁了。这就是我觉得绝望的地方,他还不能四十而不惑。
我没有再问下去。大家都在赶时间,我们匆匆地说了再见。我想,也许他真的是四十而不惑了。只不过,相爱的两个人对人生的看法并不相同,对婚姻的认知无法协调。他不想和你结婚,未必是传统观念里那种“不负责任”的男人。他也许在早年有过不太愉快的婚姻,被吓得十年怕草绳,他也可能根本质疑婚姻的意义,或者,他看到了另一项不同于众人的未来选择。
其实,爱上只是单纯不肯结婚的人,一定还有其他人。我有许多对婚姻制度质疑的朋友。我自己也不认为传统的婚姻制度是很人、很合乎每个人个性的制度。但我也肯定,婚姻制度像法律一样,是一种维系社会安定的基本要求。
懂得尊重别人的人生看法
一个不肯结婚的人,必有他的理由。有些人觉得单身好好,有些人觉得单身不好;有些人结婚之后变幸福了,有些人从此走人不幸。每个人的天不同,运气不同,适应力不同,喜好不同。你觉得白火锅好好吃,他可能恨死吃雪白肥的恶心感觉。
也许他说不出理由,就是不喜欢结婚。就像没有任何理由,我不吃青蛙也不吃蛇。有的朋友坚持说,很好吃,你应该尝尝看,热心地拿筷子夹到我碗里,我差点“翻脸”且坚持换个新碗。
有人想结婚想疯了,有人你要他结婚他就疯了。
目前不结婚的人未必不会结婚,有人只是时机不到。果子尚未成,不肯乖乖掉到地上来。
你可以拿这个理由离开他。也许,你果断地离开,可以让你早一点把心里的房间空出来,再装进一个想结婚的男人。也许你会如愿地拥有两个孩子,周休二时和丈夫在街上逛街,然后遇到那个不想结婚的男人。
他会被你的幸福刺伤眼睛,可是你也会被遗憾刺伤。没走过的那条路总是比较吸引人,对谁都一样。这就是人生。
但如果没有走自己决定走的这条路,或被上走爱人要走的那条路,还会有更多的遗憾,爱情更容易沉沦。好在你没有采取“以子婚”的传统方式。志向不同,不相为谋,你选择离开,不失为一种彼此尊重。
这个世界,有些男人不肯结婚,也有些女人不肯结婚,不是因为找不到对象。这种人数量不算多,我们能体会他们的理由或没有理由,表示我们至少懂得尊重别人不一样的人生看法。
不一定要男有分女有归,这才是真正的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