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刀还是剑
他冲霄而起。
他身法之快和妙、潇和优美使人群里全“哇”了一声。
他再落下来的时候,已在丈外,落到一个在市肆道旁打草鞋的老人的身边。
他早已把距离算好,这样一来他大可有充分的时间去应付那三个灰衣人的攻击。
不料,他人才落地,一个白衣人已到了他的身前,几乎就跟他面对面地站着。
王小石这才在心里吃了一惊。
他只好拔剑。
刚才,那三名灰衣人同时出手乍然狙击,他仍可不拔剑,可是这白衣人才闪现,他便知道非要拔剑不可了。
──他这次拔的是刀,还是剑?
没有拔。
因为白衣人即道:“是我。”
王小石笑了。
来人是白愁飞。
再看人群里的三名灰衣人,全都倒在地上。白愁飞的“惊神指”在他们第二击还未发出之前,已让他们失去了发招的能力。
既然来的是白愁飞,王小石当然便不拔剑了。
可是白愁飞的脸容却充了惋惜。
他低声道:“我来的时候,只说‘是我’,并没有叫你‘别动手’,你为何不拔剑?”
王小石微笑道:“既然是你,又何需拔剑。”
“你不拔剑,我便一直没有机会领教你的剑招。”白愁飞望定他道“这是一件极为可惜的事情,我不想让这个遗憾继续下去。”
王小石道:“我从来不对朋友拔剑的。”
白愁飞道:“你拔剑的时候,可以不当我是朋友。”
“你不只是我的朋友,而且还是我的兄弟。”
王小石坚持而坚定地道:“一位大侠曾说过:‘一朝是兄弟,一生是手足。’只有王八蛋孙子才对自己的兄弟背后下毒手、身前拔刀剑。”
白愁飞特地望了他一眼,道:“早知道如此,我等我们过手后才跟你结义。”
王小石淡淡地道:“过手后,恐怕就不一定能结义了。”
白愁飞冷笑道:“你输不起?”
王小石摇头。
白愁飞有点愤怒地道:“你怕我输?”
王小石还是摇头。
“不是输得起输不起的问题,也不是谁赢谁输的事,只怕我们一动手,不止定胜负,还判生死,”他道“死人怎能跟活人结义?”
白愁飞这才恢复了微笑“也许是两个死人一齐到曹地府去结义。”
就在他们说话的时候,场中又发生了一些事。
几个官差似的人物,沉默而沉着、完全不动声地把地上那三名灰衣人押走,却并不走过来向白愁飞和王小石查问。
街上的人又恢复了热闹,熙来攘往,也还有小部分的人忍不住向王小石和白愁飞投来狐疑的目光,有的仰慕,有的敬畏,但很快地又因手边上忙着活儿而不再留意他俩。
在大城里、大街上所发生的事情,就像一叶孤舟被海噬一般,才不过一阵子,就连涟漪都不剩。
人在时间之里也岂非如此?
既然如此,什么丰功伟业,什么盖世功名,与历史的长河相比,宇宙的浩淼相较,岂不如沧海一粟、微弱无依?不过,人在世间却不惜互相倾轧、分毫不让,来攫取一些可悲复可怜的“成就”?
──可是,你难道能为了存在的渺小,而放弃尽一己之力、不再努力吗?
不能。
千古功过唯一笑,即是萤也燃灯。这句自拟的诗,便是王小石的想法。
──白愁飞的看法呢?
不知道白愁飞有什么看法,但他却看见白愁飞在看着一个人。
一个无论站到哪里、跟什么人站在一起,都能够显得鹤立群的人。
甚至这人生下来的时候,也比别人高大豪壮,笑的时候要比人发怒还威武。
这个人,正负手宽步,走向三合楼。
他只是随意迈步,但整个街子里的人们,都忍不住看他,忙着干活的苦哈哈,看了他一眼,竟似忘了自己背上的重担;替主人喂马的少年家丁,看见了这个人,觉得自己神威凛凛,变成了马上的主人;锱铢必较、暗扣秤头的小贩们,忽瞥见了这个人,就像苍蝇被糖吸引,竟忘了找还碎钱;街上的女孩子,看见了这个人,就想起了自己夜夜在梦中出现的情人,彷佛正如眼前的人,雄姿英发,目光这回像苍蝇粘上了汁;而小孩子看见了这位豪迈威风的大哥哥,幻想将来也要长得跟他一般英好看。心里的人不敢对他正视,直的人看了也自形秽陋,而这个人本身,像心知肚明人人都在注视他似的,大摇大摆地走过大街,走向三合楼。
敢情是那大汉太过引人注目,街上的人才忘了再看王小石和白愁飞,而将注意力都集中在大汉的身上。那个人走过的时候,有一辆马车,本来正急急赶路,赶车的人抖控缰绳,正纵勒闪避街上的行人,但忽瞥见路上横过这么一位高大威猛的人,给他侧睨一眼,只觉蓝电似的眼神来,如同遭了一击,一失神下,眼看马车就要踏上一个正在路心傻愣愣地看着这威武大汉的幼童!
那高大威猛的大汉从容地横跨一步,一手按住马头,马车就戛然而止,赶车的人几乎被陡然的急止挫飞出车外,大汉的另一只大手,却似老鹰捉小般的,把小孩子揪到路旁,并温和地告诫他道:“小孩子,以后要是没大人带着,不许街跑。”那小孩子早就已吓愣了、看唬了,赶车的人也呆了,连马也不敢奔窜了。那大汉说完这句话后,又继续走向三合楼。每一步随随便便迈出,都似常人四步之宽;每一步都龙行虎跨,像跨一步就在地上烙刻了个铁印章一般。
王小石因白愁飞注目而望去。
他比白愁飞看得迟一些,所以始终未曾看清楚那大汉的脸貌。
那名大汉走入了店门。
一时间,店里的伙计都当他为上宾,连店里的客人都自形猥陋,自觉比这人低上三级,巴不得吃就走,不敢与此人平起平坐。
世间懂得看人内心的人,一向不多,但识得看人衣饰的人,所在多有。单凭这大汉身上穿的似丝非丝、似缎非缎、既有棉布之暖而又兼得绸布之凉爽的布料,明而显之是敦煌道上“家和堂”的贵重货,单只这件衣料,可能就要比自己家里所有衣服加起来都昂贵一些,所以就算不看那名大汉的堂堂相貌,心里也早就矮了一截。
一大截。
伙计当这名贵宾莅临,是无上的光荣,忙把雅座腾出,座位向,远江近街,伙计更招呼殷勤,捧巾奉茶的,一如许多酒楼茶居,把名人、京官千方百计地请来做“活招牌”一般──连这样出色的人都入咱这家店来,足见这家店子是如何的高尚,怎样的与众不同了!
所以难怪有人认为:上馆子不再是为了吃好菜,而是为了“吃名气”;穿衣服不再是为了保暖,而是为了“显气派”
可能是因为这个缘故吧!那胖嘟嘟的“饭桶”忽然叹了一口气,道:“人人干活,都是为了吃饭充饥,怎么现在的人,都光吃菜而不吃饭?”他喝了一口茶又道:“何况现在连菜都不是拿来吃了,只拿来看,酒也不是拿来喝的,却拿来光浪费、显排场。”
这时候,那名大汉刚叫了一坛子高粱酒。
他一手提着酒坛口往嘴里就倒,一半倒在嘴里,另一半自嘴边溢出,了衫子,他倒一点也没有在意,豪态依然。
可是,那“饭桶”这么一说,分明是针对他而发言。
那大汉愣了一愣。
店里的人都知道不好了,心里暗忖:那“饭桶”不自量力,竟敢得罪那名气宇轩昂的猛汉,肯定会有苦头吃了。
果然那猛汉放下了酒坛。
他缓缓地转头,望向那“饭桶”
他一跨入三合楼的时候,就知道三合楼这底层里里外外只要是活着的人,不管是掌柜还是伙计,客人还是乞丐,都看着他,只有一个人是例外。
——便是这个吃饭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