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9章很配啊! 1
井瞬点头:“好,初哥,我也是这么想的。”
秋雨曦笑着握住叶清瓷的手:“瓷瓷,我们又能朝夕相处了!”
她们俩,一个孕妇,一个产妇,很配啊!
叶清瓷握紧她的手,也笑:“可惜晴晴是女强人,怀孕也要在公司工作,不然让晴晴也搬到这边来住,这样咱们三个又能天天在一起了!”
“对哦!”秋雨曦笑的有点傻:“晴晴也怀孕了!以后咱们三个都有宝宝了,真好!”“是好,”叶清瓷握着她的手,晃了晃,“行了,别傻笑了,和阿瞬回房间休息去吧,现在你是重点保护对象,一定要吃好喝好休息好!”“嗯,”秋雨曦点了点头:“那我去了!”
秋雨曦离开房间后,叶清瓷忍不住伸手抱住简时初,将脸埋进他怀中,感慨的说:“难怪人家说,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原来这是真的!我怎么觉得看到雨曦怀孕,比我自己怀孕我还开心呢?”
“那是因为我老婆善良!”简时初亲了亲她的发顶,“我也开心的,等辉子和千雨结了婚,就只剩千帆、少冰和凌儿,等他们都结婚了,那就更好了,到时候组团一起去旅行,肯定特拉风。”
叶清瓷忍不住的笑:“为什么我一遥想那个画面,就觉得跟蝗虫过境一样呢?”
正趴在婴儿边看小弟弟们的小家伙儿,手脚并用的爬到两人身边去,一手抓着爸爸的胳膊,一手抓着妈妈的胳膊,问:“爸爸,妈妈,什么事蝗虫?”
“蝗虫啊?”叶清瓷松开简时初,将小家伙儿拥进两人中间,笑着解释说:“蝗虫是一种害虫,俗称“蚂蚱”具咀嚼式口器,为植食昆虫。它的触角呈短鞭状,拥有强而有力的后腿,可利用弹跳来避开天敌。体有绿色和褐色,是生活环境的保护。喜食芦苇、稗草、白茅、狗牙草及蒿类植物,虾须草和海蓬子。全世界有超过12000种。分布于全世界的热带、温带的草地和沙漠地区。”
简时初被她的解释逗的不行,敲了她额头一下:“你着魔了?看你有点时间就抱着动物百科看,连这个都记住了?”
叶清瓷不好意思的笑。
自从小家伙儿差点从衢国被毒蛇咬到之后,她就养成了一种一有时间就背动物百科的习惯。
她虽不敢说过目不忘,但确实记忆力惊人,看了几遍,竟把平时他们能在生活中见到的动物,背了个滚瓜烂。
现在小家伙儿一问,她顺嘴就给背出来了。
简时初温柔看着她,轻轻了她的头发,“妈妈真伟大!”
这些东西枯燥无趣,哪有故事书好看?
叶清瓷背这些枯燥没用的东西,说白了,纯粹都是为了小家伙儿。
上次她被吓到后,一腔母爱无处安放,就用这个排解心中的担心和恐慌。
母亲真是这世上最伟大的人!
这天过后,简时初和叶清瓷着实过了一段安逸的日子。
快乐的时间,总是过的飞快,转眼到了伊辉和时婚礼这天。
原本叶清瓷是不打算给时当伴娘的,毕竟她现在已经是三个孩子的母亲了,两个小不点儿还小,离不开她,对她来说,这世上没有什么比她这三个孩子重要的,所以她想留在家中看孩子。
但是她的想法,遭到了伊辉和时的强烈反对。
伊辉和时强烈要求她一定要当时的伴娘。
伊辉的说法是,他们想蹭蹭叶清瓷身上的福气,以后多生几个孩子。
时的说法则是,她第一次结婚没经验,叶清瓷不在她身边,她害怕,心里没底。
叶清瓷着实被她汗了一下。
还第一次结婚没经验,这是想结几次婚啊?
时见叶清瓷还是犹豫,干脆去求了时青柠。
时青柠自然是心疼自家外甥女的,对叶清瓷说,孩子交给阮小筝和几个女佣看,让她放心。
那天,阮小筝跟着沈千雨去比武,不出简时初所料,沈千雨赢了阮小筝,阮小筝也如约定好的那样,同意了和沈千雨交往。
沈千雨对这位小女朋友,格外上心,天天送花送巧克力,逛公园看星星,讨好女孩子的方法齐齐上阵,一天比一天更热情。
阮小筝是被阮月竹送来云城给简时初和叶清瓷看孩子的,自然就住进了简家别墅。
小姑娘果然如同阮月竹所说,特聪明善良有责任心,把三个小家伙儿看的跟自己眼珠子,只要她醒着,眼睛肯定是黏在三个小家伙儿身上,目不转睛的看着。
对月嫂和女佣来说,她算半个主人。
有她这半个主人盯着,女佣和月嫂自然对三个小主人更加尽心尽力。
有了阮小筝,叶清瓷省心了很多。
最起码,不用担心自己偶尔看不到孩子的时候,孩子们被人家忽略欺负了。
基本上,现在简家就是叶清瓷和阮小筝是看孩子的主力。
不管白天还是晚上,两个人肯定有一个人是守在孩子身边的,把三个小家伙儿都照顾的白白胖胖的,小模样舒坦极了。
既然时青柠也说了,让阮小筝在家看着孩子,让叶清瓷去给时做伴娘,叶清瓷自然不好意思再拒绝,于是也就应允了。
时要在L城的时家出嫁。
伊辉和时结婚前一天,简时初带着叶清瓷、阮小筝和三个小家伙儿,去了江家。
第二天早晨,简时初亲自把叶清瓷送到时家,自己则去了他外公家,去看望他的外公。
阮小筝则和阮月竹一起,在家照顾三个小家伙儿。
新郎新娘离开L城的时候,阮月竹和阮小筝会带着三个小家伙儿一起去云城。
至于简时初,伊辉带着他的伴郎团去时家的时候,是路过简时初外公家的别墅的,到时候,简时初再跟着伊辉和伴郎团一起去时家就行了。
时家。
时的闺房里,时穿着婚纱,化着新娘妆,紧张又羞涩的坐在上,在她身边,叶清瓷和时喜喜还有另外两个伴娘陪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