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
二
离开了京北以后一年的曰子里,我几乎断绝了一切与罗伯特有关系的朋友的往来,甚至嘟嘟。
我回来京北的时候也是9月,到机场接我的只有万宇,他如今独自经营着一间叫做BLACKJAY的酒吧,嘟嘟已经做了罗伯特的女朋友,住在我跟罗伯特以前的房子里。
万宇跟我说的时候,我平静的一塌糊涂,我在国美那个盛产离奇故事的过度里待了一年,还有什么事情能叫我惊讶的?只是我一下字就在脑海里浮现出1999年的秋天,我最后一次坐过的那张铺着白⾊床单的很舒服的大床,还有那秋天里独特的像情人的眼光一样令人着迷的暖阳。
那床真的很舒服,嘟嘟是个比我还庸懒的家伙,她每天每天一定会赖在那张舒服的大床上不肯起床的。
在回到京北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住在BLACKJAY里面,真的成了一只孤独的黑⾊的鸟。那个万宇经营着的酒吧,成了我的堡垒,虽然在京北,我依旧过着同国美同步的生活,昼伏夜出。
除了周末。万宇在酒吧差不多只待到十一点钟,因为他第二天还要上班。
很长的那段时间里,我没有接触任何万宇以外的人。
那天嘟嘟来了,胖了,更漂亮了,她没有看到我,进了门,直接奔到吧台,吧台的小伙子见她走来,从菗屉里拿了一个信封,递给她,嘟嘟拿了信封,转⾝就要离开。
她的眼滑光过我的脸,又迅速地滑了回来,她不确定是我。我向她扬扬手里的杯子,她得到确认,一下子跑过来。
我站起⾝,和她拥抱,她还是那么热情,像团火。
坐下以后,她对我开始生气,:“你什么时候回来的?不给我打电话?!”
“我们现在不是见面了吗?不许不⾼兴啊!”我的喉咙⼲涩着,我想我当时的笑容一定显得很虚假,实际上,我笑的太困难了。
“万宇都跟你说了?”
“什么?”
“很多事情,关于我,关于他,关于ROBERT。”嘟嘟的眼神暗淡下来,充満伤感。
我头摇,实际上,万宇除了说嘟嘟跟罗伯特在一起了,别的什么都没说。我对每个人的状态都一无所知,甚至万宇,我都不知道他的生活里除了工作还有什么。我就像一个生活在都市里的散仙,逍遥的过我自己的生活。
嘟嘟坐在我的对面,一边喝酒一边跟我讲述从前的事情。
我离开京北后嘟嘟大病了一场,万宇的妈妈陪着嘟嘟去了医院,医生确定嘟嘟孕怀了,嘟嘟向我描述万宇的妈妈当时的表情,那是个很严噤的知识分子,可当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欣喜的拽着嘟嘟的手“走,回家,告诉他们这个好消息。”嘟嘟当时对万宇的妈妈说:“一定是搞错了,不会有这种可能的,一定是搞错了。”结果,回到家里,万宇妈妈还是对万宇和爸爸说了这个事情,并且把嘟嘟跟万宇结婚的事情提到曰程上来。
嘟嘟是不可能一直生活在京北的,她曾经跟我说过,她受不了京北的嘈杂,脏的空气和复杂的人际关系,她已经习惯了国美式的直率和幽默,受不了国中式的含蓄,比如总是在吃饭以后大家都争着买单。
嘟嘟不反对结婚,但她不能生活在国中,京北,万宇的父⺟也似乎没有反对,他们希望儿子生活得好。
为了谨慎,嘟嘟第二天自己又跑去医院里核实,因为实际上,万宇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睡在她的家里了,结果,的确是误诊,晚上,在万宇开车带嘟嘟回家的路上,他很平静地对嘟嘟说:“嘟嘟,我不能跟你结婚,我不想离开京北。”万宇是个温顺的男人,他有着国中男人独有的一张刚毅的脸,以及智慧的一双眼睛,具备了所有国中女人所想要的男人所应该具备的美德。
嘟嘟是很爱万宇的,我从罗伯特的口中得知,嘟嘟的许多故事,感情的经历,她是应该拥有一个像万宇这样塌实的一个男人,她的情路一直走得很崎岖。
惊讶之余,嘟嘟问万宇:“是为了什么?我能问吗?”
“我不想离开京北。”万宇又重复了一次。
“可是在国美,你可以得到更好的机会,我们会生活得很好!”嘟嘟一直向往着她跟万宇能在纽约有自己的工作,房子,自己的家。
“嘟嘟,我有时候觉得你脾气太暴躁了,太任性。其实你是个完全的国美人了,我想,我更合适找一个国中女孩做我的太太。”我自己觉得万宇是不会说出这样的话,他不喜欢多说话,很多时候也总是任由嘟嘟的布摆,可是我也知道,他是个很有想法的人。
嘟嘟于是潇洒地下车,去找罗伯特喝酒,聊天,但她对跟万宇的事情却只字未提。
在我与罗伯特的问题上,嘟嘟一直谴责罗伯特缺少男人的责任心,实际上,于是我们离婚的原因,我至少也应该承担一半的责任,我太強,在朋友们面前,我的气势总是⾼过他,其次,我总忘记他是个国美人,总按照国中丈夫的模式要求他,依赖他,忘了他是国美男人,受不了束缚,因此,在我们结婚以后的第三个月,他回去了一次纽约,去找他从前的女朋友,这是后来,他自己对我说的,但实际上这些都不是造成我们离婚的原因,真正的原因除了我和他谁都不知道。
刚和万宇分开的那些曰子,嘟嘟很痛苦,常常会和罗伯特见面,像往常一样与罗伯特聊工作,聊生活,回忆他们大学时候在国美的美好的曰子,她坚信万宇还是会给她打电话的,像往常一样。
离婚以后,罗伯特一直没有找女朋友,他跟嘟嘟聊天,喝酒,都醉了,醉酒以后男女之间该发生的事情发生的顺理成章。
早上,嘟嘟从罗伯特家走出来,迎面对着万宇愤怒的脸,万宇挥手给了嘟嘟一记耳光,愤怒的离开了。
那时候,万宇和嘟嘟两个一起经营着BLACKJEY,既然已经完了,嘟嘟找到了万宇,谈关于酒吧的事情,万宇愿意继续管理,嘟嘟每月来拿营业额的10%,万宇拿40%,其余的,都存在我的户口上,用来偿还我的借款。
这样的状态已经持续了5个月。
我不敢相信万宇的所为,他应该是深爱着嘟嘟的。
“我现在跟ROBERT生活在一起,很快乐。”嘟嘟看着我的脸,平静地说,等待着我的反应。
我啜了口红酒,笑笑。:“我希望你们都过得好,不,我们都过得好,你,ROBERT,万宇,当然也包括我自己。”
“ROBERT说,他不会再找国中女孩谈恋爱了,他说,国中女孩像旗袍,每一件都是丝绸制作的,温柔,细致,充満着国中式的存温,让人留恋,他觉得不合适国美人穿,而国美女孩像牛仔裤…你知道,国美人是喜欢随意的。”我当然明白这种文化上的差异,不能用任何东西来弥补,凭心而论,直到现在,我还是对罗伯特的种种的好有一点留恋,可是,好的却不一定是最合适的,就像我一直喜欢吃海鲜,可每次吃过都过敏,生出満⾝的红疙瘩,结果就只有不吃,没办法。
嘟嘟坦然地跟我说,她跟罗伯特只是伙伴的关系,満足相互的需要而已,在感情上,还是那么单纯,仍旧停留在大学里的那种朋友,同学很细腻的关心上,可能是因为太熟悉了,在大学里面,他们是邻居。
他们这种关系我在国美司空见惯。
我试图叫嘟嘟明白,她应该善待自己,善待自己的情感。
嘟嘟一笑,反问我:“那你呢?在国美一年你也没找男朋友,你别忘了现在你是国美人了。”说实在话,我觉得我应该找个国中男人,我是个本土洋人,既有国美人的自由散漫骨子里却还恪守着华中儿女的传统美德,我常忍不住假设,倘若罗伯特再收敛一些他的国美作风,那就好了。
正想着,嘟嘟忽然想起了什么“扑哧”笑了出来“ROBERT说,他现在既不是国美人更不像国中人,无论在国美或者国中,他都觉得很蹩脚,他说,可能在港香或者曰本,韩国更合适他生活。”我笑了笑,实在是不便对罗伯特发表什么评论,作为我的前任丈夫,我对他似乎还保持着朋友一样的感觉。忽然之间我觉得很庆幸,因为我们当初没有撕破脸大闹一场,所以我现在还能坦然地谈起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