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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任性的新娘(阿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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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尔巴特·葛洛佛的学士把信送来时阿莎·葛雷乔伊正坐在格尔巴特·葛洛佛的长厅里喝着格尔巴特·葛洛佛的酒。

  “女士,”学士的声音紧张,一如他平常对她说话时那样。“一只来自荒冢屯的鸟。”他把羊皮纸卷给她,仿佛他迫不及待想要摆它一样。被卷得紧紧的羊皮纸上扣着一枚坚硬的粉红色蜡封。

  荒冢屯。阿莎试着去回忆谁统治着荒冢屯。某个北境领主,不是我的朋友。而那个蜡封…恐怖堡的波顿家在战场上使用溅上血滴的粉红色旗帜。这恐怕也是他们使用粉红色蜡封的原因。

  我持有的毒药。她想到。我该烧了它的。相反,她拆掉蜡封。一块碎皮飘落她的膝盖。她本来阴沉的情绪在她阅读那些干燥乏味的文字变得更加糟糕。黑色的翅膀,黑色的消息。乌鸦从不带来好消息。上一封给深林堡的来信来自史坦尼斯·拜拉席恩,要求效忠。但这次的更糟:“北方人已经拿下卡林湾。”

  “波顿的私生子?”身旁的Qarl问道。“拉姆斯·波顿,临冬城亲王,他这么称呼他自己。但也有其他的叫法。”达斯丁夫人,赛文夫人,还有四个罗斯维尔家的人已经宣誓归属他的麾下,除此之外还绘有一个野蛮的巨人,部分安柏家人的纹章。

  这些被一只顽固的棕色巨手潦草地用学士以煤灰和焦油制成的墨水写就。它讲述了卡林湾的陷落,北境统领的胜利回归,还有一场即将到来的婚礼。开头是“我用铁种的血写下这封信”结尾则是“我给你王子的一部分,继续在我的领地徘徊,我们走着瞧。”

  阿莎曾相信她的弟弟已经死了。死了也比这样强。那块碎皮落入她的膝间,她把它拿到蜡烛边盯着烟雾盘旋,直到它被燃尽火焰转而舐她的手指。

  格尔巴特·葛洛佛的学士在她的肘边怀期待地徘徊。“我不会回信,”她告诉他。

  “我能把这个消息告诉西比尔夫人么?”

  “随你便。”阿莎很难知道西比尔夫人能从卡林湾的陷落中找到多少乐子。西比尔夫人一直待在她的神木林,为她的孩子们以及她丈夫的平安未来不停祈祷。多个人祈祷也无济于

  事,她的心树和我们的淹神一样又聋又瞎。罗贝特·葛洛佛和他的兄弟格尔巴特·葛洛佛随同少狼主一起奔赴南方,如果关于红色婚礼的传闻有一半是真的,他们可能再也回不到北境。但是至少,她的孩子们都还活着,而这都要感谢我。阿莎把他们留在十塔城由她婶婶照顾。西比尔夫人的幼女还没断,阿莎断定她太脆弱没办法在下一场严苛的风暴来袭时过去。阿莎把信推进学士手里“给,让她从中找到些许慰藉,如果她可以的话。你现在可以走了。”

  学士行礼告退,在他走后特里斯·波特利(TrisBotley)转向阿莎:“如果卡林湾已然陷落,托伦方城(Torrhen'sSquare)不久也会跟进,接下来就该轮到我们。”

  “还有得一阵子,裂颚(Cleftjaw)会让他们血。”托伦方城不是一座像卡林湾那样的废墟,而裂颌达格摩(Dagmer)打骨子里都是铁种,他宁死不屈。

  如果我父亲还活着,卡林湾绝不会陷落。巴隆·葛雷乔伊知道卡林湾是掌握北境的关键。攸伦(Euron)也知道,而他对此不屑一顾。正如他不关心在深林堡和托伦方城所发生的一切。“攸伦对巴隆大王的征服不感兴趣,我叔叔忙着捕龙呢。”鸦眼将铁群岛全部的力量召集至老威克岛(OldWyk)然后驶入落之海(SunsetSea)的深处,他的弟弟维克塔里昂像被鞭打过的野狗一样跟在后面。派克岛上无人可供诉求,救援来自她自己的领主丈夫。“我们孤立无援。”

  “达格摩会粉碎他们。”克罗姆(Cromm)坚持道,这个人对女人的爱不及他对战争的一半。“他们只不过是狼。”

  “狼都死光了。”阿莎用拇指拾起那枚粉的蜡封“这些是杀死他们的剥皮人。”

  “我们应该加入托伦方城的战斗,”昆顿·葛雷乔伊(QuentonGreyjoy)催促道,一个远房表亲,盐妾号的船长。

  “没错,”达耿·葛雷乔伊(DagonGrejoy)附和,血缘更远的表亲,人们都叫他醉鬼达耿,但醉或是没醉他乐于战斗。“凭什么让裂颚独占荣耀?”

  两个格尔巴特·葛洛佛的仆人在前面烤,但那块碎皮占据阿莎的胃口。我的人已经放弃了对胜利的全部希望,她阴郁地意识到,他们只是在寻求死得其所。狼会响应他们的期待,对此她毫不怀疑。迟早他们都会夺回这座城。

  阿莎在夕阳沉入狼林中高耸的松树背后时爬上通往曾属于格尔巴特·葛洛佛的卧室的木台阶。她喝的太多,头疼得像被人不停猛击。阿莎·葛雷乔伊爱着她的手下,船长船员都爱,但是他们中的一半都是傻瓜。勇敢的傻瓜,归到底还是傻瓜。去达格摩那里,是啊,仿佛我们可以…

  考尔跟随她进入格尔巴特·葛洛佛的卧室。“出去,”她对他说。“我想一个人呆着。”

  “你想要的是我。”他试着吻她。

  阿莎把他推开。“再碰我我就…”

  “怎样?”他拔出匕首。“吧,妹子。”

  “你,你个没胡子的小子。”

  “我马上上了你。”一记快速的斩击划破了她的短上衣。阿莎触到她的斧头,但是考尔丢掉他的刀并抓住她的手腕,把她的手臂往后扭直到武器从指间落。他把她推到葛洛佛的上,艰难地吻她,撕开她的束上衣曝出她的部。她试着用膝盖踹他部,他蜷起来并用膝盖将她的两腿分开。“现在我占有你了。”

  “做啊,”她唾向他“你睡觉时我会宰了你。”

  当他进入她身体的时候她已经全身透。“去死,”她说。“去死去死去死!”他她的丵头直到她在一半的痛苦和一般的愉中哭叫出声。她的下体变成了全世界。她忘却了卡林湾、拉姆齐·波顿还有那片皮,忘却了选王会,忘却了她的失败,忘却了她的亡她的敌人还有她的丈夫。重要的只是他的双手,只是他的嘴,只是他环着她的双臂。她身体里他的命。他她直至她尖叫,然后是再来直至她流泪,直到最后他将他的种子撒入她的子

  “我是个已婚的女人。”在那之后她提醒他。“你强了我,你个没胡子的小子。我的领主夫君会把你的蛋切了再把你套裙子里。”

  Qarl从她身上滚了下来。“如果他能从他的椅子上挪开的话。”

  房间里很冷。阿莎从盖伯特·葛洛佛的上坐起掉她被扯破的衣服。猎装需要一些新蕾丝,但是她的束上衣全毁了。反正我也就喜欢过它。她把它扔到火里。其余的衣物她把它们扔在上。她的部一碰就痛,Quarl的种子顺着她的股间滴落。她需要讨点月茶,或者冒着风险把另一个海怪带到世上。这有什么关系?我父亲死了,我母亲也快死去,我的兄弟正在遭受剥皮之刑,而我对此无能为力。况且我结婚了,结过婚也上过…虽然不是和同一个男人。

  她滑回皮的下面,Qarl正在沉睡。“现在你的命归我。我把匕丵首放哪了?”

  阿莎靠着他的背从后面抱住他。在铁群岛他被称为少女Quarl(QuarltheMaid),部分是为了把他和QarlShepherd,QueerQarlKenning,QarlQuickaxe,还有奴隶Qarl(QarltheThrall)加以区别,但更多是因为他光滑的脸蛋。阿莎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Qarl试图留起胡子。她把那东西称作“桃子”并加以嘲笑。Qarl为此感到困扰因为他从没见过桃子。所以她告诉他他必须加入她下次到南方的航行。

  那会还是夏天,劳坐在铁王座上,巴隆大王在海石之位上沉思,七大王国一片和平。阿莎驾驶着黑风号沿着海岸航行,做易。到达青亭岛之前他们在仙女岛、兰尼斯港还有一系列小港口叫卖。青亭岛的桃子总是又大又甜。“你看,”她说。她第一时间把桃子拿到Qarl的面前。她让他试着咬上一口,果汁顺着他的下巴下,她把它吻净。

  他们花了整个晚上吃光桃子还有彼此,天明时分阿莎感到既粘腻又餍足还有前所未有的幸福。这是六年前还是七年前的事情?夏天已是褪的记忆,而阿莎最后一次想用桃子则是在三年前。尽管如此她依然喜欢这Qarl,船长和国王不曾拥有过她,但是他有。

  阿莎也有其他的爱人,一些做了她一年半的伴,一些是一夜半。Qarl比其他人加起来都更能取悦她。他或许剃须,但是两星期一次。而浓的胡子不能代表一个纯爷们。她喜欢感受指尖下他皮肤的光滑与柔软。她喜欢他又长又直的头发扫过他的肩膀。她喜欢他接吻的方式。她喜欢她用手指在他丵头旁绕圈时齿而笑的样子,他两腿之间的发是比他的头发更深暗的沙,可比起她自己私处糙的黑色灌木丛要好,她也喜欢那个。他有着游泳运动员的身体,纤长而清瘦,身上一道伤痕也没有。

  羞涩的微笑,强壮的臂膀,灵巧的手指,还有两把可靠的剑。一个女人还想再要求什么?她应该和Qarl结婚,心欢喜地。可她是巴隆大王的女儿他则是平民出身,奴工的孙子。出身卑微高攀不上我,但是没卑微到不能让我去他的命。醉酒,微笑着,她爬到皮下面把他的命放进嘴里,Qarl从睡梦中醒来,没过多久就开始硬了。这当口她让他又硬了起来,他醒着而她着。阿莎用皮覆盖上她赤的肩膀然后骑上他。她让他深深地进入自己以至于她自己也分不清谁是谁是丵巴谁是丵道。这次他两一起达到了高

  “我甜美的夫人,”在那以后他呢喃着,以一种带着沉重睡意的声音。“我甜美的女王。”

  不,阿莎想,我不是女王,也将永远不会是。“回去睡觉。”她吻他的面颊,轻轻地穿过盖伯特·葛洛佛的卧室,打开百叶窗。月亮几乎是满月,夜晚是如此清朗,她甚至能看到那些山脉,白雪覆盖的山顶。阴冷、萧索、荒凉,但在月光下很美丽。它们的顶峰闪烁着白光,像一排参差不齐的尖牙。山麓和小山峰都隐没在阴影中。

  这里离海更近,向北只有五里格,但阿莎看不到海。太多的山遮挡住了视线。还有树,太多的树。狼林,北方人这么称呼这个森林。大多数夜晚你可以听到狼叫,黑暗中互相召唤同伴。一个树叶的海洋,它会是水的海洋吗?

  深林堡离大海比离临冬城更近,但还没有近到让她可以吻到海的味道。空气弥漫着松木味而不是盐味。那些冷酷的灰色山脉的东北方向矗立着长城,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在那竖起旗帜。敌人的敌人是朋友,人们常说,但反过来说则是,朋友的敌人是敌人。铁民是这个冒牌拜拉席恩国王急需拉拢的北方领主们的敌人。我可以把我年轻优美的身体给他,她想到,一边把一绺头发从眼前拨开,但是史坦尼斯结过婚,她也是。而且他和铁种向来是宿敌。她父亲第一次背叛期间,史坦尼斯在仙女群岛粉碎了铁岛舰队,让大威克岛臣服于他哥哥的名字。

  深林堡是由长苔藓的城墙围住一座宽广的圆形山脉而成,平整的山顶冠以一个多孔的长厅,长厅尽头各有一个高出山顶五十尺的瞭望塔。山脚是城堡外庭,有马厩、围场、铁匠铺、水井和羊圈,外面是保卫用的深壕沟,一道斜坡的土质堤坝,和木头栅栏。外围依着地势布成椭圆形防御。城堡有两个大门,每个大门都由一对方形木塔保护,沿着周边都有巡逻哨兵。城堡的南面,厚厚的苔藓向上爬木栅栏和半个塔楼。东面和西面是空地,在阿莎攻占这个城堡之前,那里曾经生长着燕麦和大麦,伴随着她的攻击都被践踏在脚下。连续的严霜冻死了他们随后种植的作物,只留下泥灰和枯萎腐败的茎杆。

  这是一座古老的城堡,但它并不坚固。她从葛洛佛家夺取城堡,而波顿的私生子会从她手中夺走。然而,他不会剥到她的皮,阿莎·葛雷乔伊不打算被生擒活捉。她会像活着那样死去,手里握着战斧边带着大笑。

  她的父亲大人给了她三十艘长船去攻打深林堡,如今只剩下四艘,还包括她自己的‘黑风号’和曾经属于特里斯·波特利的一艘,他是在她的其他部下正在逃跑的时候加入她的。不,那么说不对。他们是返航回家向他们的国王表达敬意。如果有人逃跑的话,那人是我。回忆仍然让她感到羞愧。

  “走吧,”‘读书人’曾经催促她,当船长们拥护从娜伽山下来的她的叔叔攸伦戴上浮木王冠时。

  “对着乌鸦说渡鸦。跟我来,我需要你召集哈尔洛岛的人。”回想当时,她还想着去战斗。

  “哈尔洛岛的人都在这儿,那些能数的上号的。有些人正喊着攸伦的名字。我不能让哈尔洛人自相残杀。”

  “攸伦是疯子,而且危险。那个地狱号角…”

  “我听说过,走吧,阿莎。一旦攸伦坐上王位,他会到处找你,你不能让他的眼睛盯上你。”

  “如果我站在我其他叔叔一边…”

  “…你将会被每个反对的你的势力驱逐而死。当你把你的名字放在船长们面前时,你就已经把你自己由他们审判。你现在不能违背那个审判。选王会的选人被推翻只发生过一次,读海瑞格(著的《铁岛史》)。”

  当他们的生命置于剑刃两端时,只有‘读书人’罗德利克还会谈论一些古老书籍。“如果你留在哈尔洛,我也不走。”她倔强地告诉他。

  “不要再傻了。攸伦今夜向这个世界展示他的笑眼,但明天到来的…阿莎,你是巴隆的女儿,你的继承顺位在他之前。只要你活在这个世上,你就是对他的一个威胁。如果你留下,你会被杀死或者嫁给一个‘红桨手’,我不知道哪样更糟。走吧,你将没有另一次机会。”

  为了这个可能的机会,阿莎本来可以让‘黑风号’在老威克岛的远侧靠岸。老威克岛不大,她能在太阳出来前返回她的船,在攸伦发现她失踪之前向哈尔洛岛返航。然而她犹豫不决,直到她叔叔说道“去吧为了你对我的爱,孩子。不要让我看着你死。”

  所以,她去了。先去十塔城,去向她的母亲道别。“我再次回来,可能要很长时间之后,”阿莎警告她。亚拉妮丝夫人没有听懂“席恩在哪?”她问“我的宝贝儿子在哪?”而关妮丝夫人只想知道罗德利克大人什么时候回来。“我比他大七岁。十塔城应该是我的。”

  当她要结婚的消息传来时,阿莎仍在十塔城给船队装补给。“我任的侄女需要驯服,”鸦眼的报告中说道“而且我知道适合驯服她的那个男人。”他让她嫁给‘破砧者’艾里,也被称为‘铸铁者’艾里,一起统治铁群岛,在他去追逐龙的期间。艾里活着的时候是一个伟大的男人,无畏的掠夺者,他可以自夸曾驾驶过她祖父的‘祖父号’,‘醉鬼’达衮曾经用与她祖父达衮·葛雷乔伊相同的名字来命名它。如今,仙女列岛上的老女人们仍然用达衮大人和他的属下来吓唬她们的孙辈。我在选王会上伤了艾里的自尊心,阿莎反思,他不会忘记此事。

  她必须给叔叔应得的回报。用一次远航,攸伦从竞争者变成支持者,用他的离开保卫铁群岛,不把阿莎当成一个威胁。也让我们尽情地捧腹大笑吧。特里斯·波特利当时说,鸦眼用一枚印章代替她参加她的婚礼。“我希望艾里不会坚持攀上权力顶峰。”她回答他。

  当初登陆时阿莎特意将黑风号停泊在岛的另一侧,为的就是防备现在这种状况。老威克岛并不大,出之前她就能回到船上驶向哈尔洛岛,而攸伦仍蒙在鼓里。但她还是犹豫不决,直到她叔叔说“看在你对我的爱的份上,快走吧,孩子。不要让我眼睁睁看着你死。”

  于是,她走了。她先去了十塔城,跟她母亲道别。“我可能要很久之后才能再来看您了,”阿莎提醒她。亚拉妮丝夫人却似乎并不理解阿莎在说什么。“席恩在哪?”她问道“我的小宝贝儿在哪?”而关妮丝夫人只想知道罗德利克头领何时归来“我比他大七岁,十塔城应该属于我。”

  她结婚的消息传来时,阿莎还在十塔城忙着装补给。“我任的侄女野难驯,”据称鸦眼如此说道“而我知道哪个男人能驯服她。”他把她嫁给了“铸铁者”艾里,并让这位“破砧者”在他去逐龙之际统治铁群岛。艾里当初也有过风光的日子,他曾是一个无所畏惧的掠夺者,甚至可以自夸跟她祖父的祖父——达衮·葛雷乔伊“醉鬼”达衮就是以他命名的——并肩航行过。仙女群岛的老女人至今仍拿达衮大王和他手下的事迹吓唬小孩子。我在选王会上刺伤了他的自尊,阿莎想道,他绝不会轻易忘记。

  但她不得不承认阿叔这一招漂亮极了。如此一来,攸伦是一举三得:首先把一个对手变成了拥护者,其次在他离开之际也能确保铁群岛万无一失,最后还除掉了阿莎的威胁。想必他此时正得意地捧腹大笑吧。特里斯·波特利说,鸦眼用一只海豹代替她完成了婚礼仪式。“我希望艾里没有坚持一定要圆房,”她说。

  我不能回家,她想,但我也不敢留在这里太久。狼林的安静让她不安,阿莎整个生命都在铁群岛和船上度过,大海从来都不沉默。波冲击磐石海岸的声音刻在她的血里,但深林堡没有波…只有树,无边的树木,士兵松和哨兵松,山榉、白蜡树和古橡树,栗树、铁木树和冷杉。这些树发出的声音比大海更轻柔,而且只有当风吹过时她才能听到;然后叹息声似乎从她四面而来,好像那些树木正在用一种她听不懂的语言互相低语。

  今夜,低语声似乎比以往更大声。一阵风卷过枯黄树叶,阿莎告诉自己,光秃的树枝在风中吱嘎作响。她转身离开窗户,离开树林。我需要让双脚再次踩上甲板,或者不行的话,一些食物填肚子。她今晚喝了太多的酒,但是吃的面包太少,而且没有吃那些大块的血红烤

  月光足够明亮让她能找到自己的衣服。她穿上黑色的厚马,棉束短上衣,和一件绿色的覆有重叠的圆钢片的皮质背心。留下科尔继续他的美梦,她蹑手蹑脚地走下城堡外面的阶梯,台阶在她的光脚下咯吱作响。城墙上一个走动的哨兵发现她在往下走,向她举矛示意,阿莎用口哨回应他。当她穿过内院到厨房时,盖伯特·葛洛佛的狗们开始吠叫。好,她想,狗叫声可以淹没树木的声音。

  当特里斯·波特利走进厨房时,她正在从一圈大如车轮的黄酪切下楔形的一条。他裹在一件厚厚的皮斗篷里“我的女王。”

  “别嘲我。”

  “你会一直占据我的心。即使再多的傻子在选王会上朝你嚷嚷也无法改变这一点。”

  我该拿这个男孩怎么办?阿莎不怀疑他的投入地爱。他不但在娜伽山上作为她的拥护者大喊着她的名字,而且后来,他甚至放弃自己的头领之位、亲人和家庭穿越大海加入她。他倒不是敢公然藐视攸伦。鸦眼带着船队出海时,特里斯只是故意落在后面。当其他船只从视野中消失时,他改变了航向。然而,那样也需要一定的勇气;他再也不能返回铁群岛了。“来块酪?”她问他“这儿也有火腿,和芥菜。”

  “我想要的不是食物,我的女士。你知道。”特里斯在深林堡让自己蓄了厚厚的棕色胡子,他声称这能让他的脸保持温暖。“我从瞭望塔上看到你了。”

  “如果你是在守卫,那你来这里干什么?”

  “克罗姆(Cromm)在上面,还有‘号角’哈(HagentheHorn)。在月光下,我们需要多少只眼睛盯着沙沙响的树叶?我们需要的是谈一谈。”

  “再一次?”她叹息“你知道哈的女儿,红头发的那个。她和任何一个男人一样驾驶着自己的船,还有着漂亮的脸蛋。十七岁,而且我看到过她看你的眼神。”

  “我不想要哈的女儿。”在仔细思考她的话之前,他差点儿就要抱住她“阿莎,是时候走了,卡林湾是唯一能阻挡敌人攻击之地。如果我们留在这儿,北方人会杀死我们全部,你明白这一点。”

  “你让我逃跑?”

  “我让你活着,我爱你。”

  不,她想,你爱的是只生活在你脑海中的天真少女,一个需要你保护的受惊小孩。“我不爱你,”她直白地说“而且我不会逃跑。”

  “在这里,你紧抱着不放的除了松树、泥和敌人还有什么?我们有自己的船队。跟我一起起航吧,我们会在大海找回新生。”

  “作为海盗?”这很有惑力。让群狼在它们的阴郁森林嚎叫,重新夺回开阔的大海。

  “作为贸易者,”他坚持道“我们像鸦眼所做的那样向东航行,但我们将带着丝绸和香料回来,而不是龙之号角。一次到玉海的航程,就会让我们像诸神那样富有。我们可以在旧镇或者某个自由贸易城邦买一套牧师住宅。”

  “你,我和科尔?”在提到科尔的名字时,她看到他畏缩。“哈的女儿可能喜欢跟你航行到玉海。我仍然是海怪之女,我的使命在——”

  “——哪儿?你不能返回铁群岛。除非你打算屈服于你的丈夫大人。”

  阿莎试着想象自己和‘铸铁者’艾里同在他的大块头之下,忍受他的拥抱。他总好过‘红浆手’或‘左手’卢卡斯·考德。‘破砧者’曾经像巨人那样咆哮,强劲的让人害怕,极度的忠诚,完全毫无畏惧。也许没那么糟糕,他可能死于第一次试图尽自己作为丈夫的职责之时。那样她就成了她的艾里的寡妇,而不是艾里的子,结果可能更好或者更糟得多,这取决于他的孙子们。还有我的叔叔,最终,所有的风都会把我吹向攸伦。“我有人质,在哈尔洛岛,”她提醒他“而且我还有海龙角…如果我不能继承我父亲的王国,我为什么不自己开创一个?”海龙角以前一直不像现在这样少人居住,它的群山和沼泽之间仍能看到一些古老的遗迹——先民遗留下来的古代要,高地上还有森林之子留下圈状的鱼梁木痕迹。

  “你紧抓着海龙角不放的样子,就像一个溺水的人紧抓住一块残骸。海龙角有什么值得人们想要的东西?那里没有矿物,没金,没银,甚至连锡或铁也没有。土地又太不能种植小麦和玉米。”

  我没打算种植小麦或玉米。“那里有什么?我来告诉你。两条长海岸线,上百个隐藏的海湾,湖里有水獭,河里有鲑鱼,沿着海岸有蛤蚌,近海有成群的海豹,还有高大的松树可以造船。”

  “谁来造这些船,我的女王?即使北方人让你保有海龙角,陛下将从哪里找到她的人民?或者你打算统治一个海豹和水獭的王国?”

  她给他一个苦笑“水獭可能比人更容易统治,我承认,而且海豹更聪明。不,或许你是对的,我最好的选择可能仍然是返回派克岛。哈尔洛岛上有些人会我的回归,派克岛也是。而且当攸伦杀死贝勒大人时,他就在布莱克泰斯家失去了支持者。我能找到我的伊伦叔叔,回铁群岛起事。”自从选王会之后,就没有人见过发,但他的淹民宣称他正隐藏在大威克岛,而且很快就会出来祈求淹神将愤怒降临到鸦眼和他的追随者头上。

  “‘破砧者’也正在找发,他正在抓捕淹民们。盲人贝隆·布莱克泰斯被抓住拷问,甚至‘老灰鸥’都镣铐加身。在所有攸伦的人都找不到这位祭司之时,你如何找到?”

  “他是我的血亲,我父亲的弟弟。”这是个无力的回答,阿莎知道。

  “你知道我怎么想?”

  “我想我马上就能知道。”

  “我认为发死了,鸦眼已经撕开他的喉咙。‘铸铁者’正在找他不过是为了让我们相信祭司逃走了而已。攸伦害怕被当成一个弑亲者。”

  “永远别让我叔叔听到你这么说,告诉鸦眼他害怕弑亲,他会谋杀自己的儿子中的一个来证明你是错的。”阿莎当时觉得差不多醒酒了,特里斯蒂芬·波特利对她有这种效果。

  “即使你找到你叔叔发,你们两个也终将失败。你们都是选王会的参选者,所以你们不能说它不合法,就像当年的托衮(Torgon)一样。根据任何众神和铁民的律法,你们都得遵守选王会的决议。你们——”

  阿莎皱眉“等等,托衮?哪个托衮?”

  “‘迟到者’托衮。”

  “他是英雄纪元时期的一个国王。”她回忆关于他的事迹只有这么多,其他的几乎想不起来“他做了什么?”

  “托衮·葛雷乔伊是国王最年长的儿子。但是国王老了,托衮得征战在外,所以后面的事情发生了:当他父亲死的时候,他正在沿曼德河突袭敌人,远离自己的灰盾岛大本营。他的弟弟们对他封锁了消息,并迅速召开一次选王会,考虑选择他们中的一个戴上浮木王冠。但是船长和头领们选择‘好兄弟’乌拉衮(Urragon)代替托衮统治王国。新国王即位第一件事就是下令处死所有老国王的儿子,然后他们被处死了。后来,人们称呼他‘坏兄弟’,尽管实际上他们不是他的亲兄弟。他统治了差不多两年。”

  阿莎现在记起来了“托衮回到家…”

  “…说选王会是不合法的,因为他当时没去参加竞选王位。‘坏兄弟’被证实如传言中一样的残酷和在铁群岛缺少朋友:牧师们谴责他,领主们起来反对他,他自己的船长们把他砍成碎块。‘迟到者’托衮成为国王,并统治了四十年。”

  阿莎揪住特里斯·波特利的两耳,深深地吻上他的嘴。直到他脸通红呼吸急促,她才放开他。“这算什么?”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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