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詹姆
泰温·兰尼斯特公爵入城时骑着高大战马,雄赳赳气昂昂,身披上过瓷釉的红钢铠甲,铠甲经过一再打磨,鲜亮如火,装饰着宝石与黄金涡旋;他出城时则是坐在高大的四轮马车中,被绯红的旗帜覆盖,六名静默姐妹在旁护送遗骨。
送葬队伍自诸神门离开君临,因为这里比雄狮门更为宽阔华丽,但就詹姆看来,这选择实在是个错误:没人能否认,他父亲是一头雄狮,但就连泰温公爵自己也不敢把自己当成神。
陪伴泰温公爵马车的荣誉护卫共有第五十十名骑士,长上飘扬着绯红三角旗。在这第五十十名骑士后面则是西境的列位诸侯,大风席卷“噼里啪啦”地掀动着他们的旗帜,无数旌旗在空中搅成一团。詹姆依次骑下去,经过了野猪旗、獾旗、甲虫旗、绿箭红牛旗、叉双戟旗、叉长矛旗、树猫旗、草莓旗、荆棘花朵旗、四分芒旗等种种纹章。
布拉克斯伯爵身穿镶银线的淡灰色外套,心口处绣了一只紫独角兽;贾斯特伯爵全身黑甲,甲上嵌三个黄金狮子头——关于他战死的传言看来不无因由,伤势和长期监把他折磨成了一副骨架;班佛特伯爵的恢复状况比较好,似乎已做好了投入下场战斗的准备;普棱穿紫衣,普列斯特穿貂皮,摩兰德的服则是黄褐与绿色相间,但他们个个身披绯红丝绸披风,以示尊崇被他们护送回乡的封君。
走在诸侯们后面的,是一百名十字弓手和三百名重装步兵,绯红披风也在他们肩头飞舞。身着白袍白甲的詹姆在这条红色的河中感觉颇不自在。
叔叔也没给他好气受。“队长大人,”当詹姆终于来到队伍后面,骑在凯冯爵士身旁时,对方开口道“陛下差你来传达最后的命令吗?”
“我不是为瑟曦而来。”在他们身后,一个鼓手敲打起来,节奏缓慢、整齐,充悲哀。死了,它好像在低语,死了,死了。“我是来道别的。为我父亲。”
“这也是她的父亲。”
“我和瑟曦不同,我长胡子,她长房,如果你还是分不清楚,叔叔,你可以数数我们的手,有两只的那个是瑟曦。”
“他们两个都爱耍小聪明,”叔叔道“够了,省省你的贫嘴吧,爵士,我没兴趣。”
“好的。”看来事情很难朝我希望的方向发展。“瑟曦很想亲自跟你道别,只是事务紧迫,不开身。”
凯冯爵士哼了一声。“彼此彼此,大家不都有事?你怎么不守着你的国王呢?”他的语气就像是责难。
“他平安无恙。”詹姆防卫地道“今天早上由巴隆·史文值班,这是位忠勇的好骑士。”
“从前只要提到白骑士,‘忠勇’二字根本不用强调。”
这帮弟兄又不是我挑的,詹姆心想,如果我有选择的权力,御林铁卫必将恢复往日的荣光。可惜,这是番无力的废话,毕竟有谁会相信“弑君者”的豪言壮语呢?一个把荣誉当狗屎的人。随它去吧,詹姆认定,我不是来这里和叔叔争辩的。“阁下,”他郑重其事地说“您得与瑟曦讲和。”
“我们之间开战了吗?我怎么不知道。”
詹姆不理会对方的嘲“兰尼斯特家族内部的争端只会令我们的敌人得利。”
“就算有争端,也不是我的错。瑟曦想要统辖一切,很好,我完全赞成,我就把国家大事全交给她,唯愿解甲归田,自享安乐。我要去戴瑞城和我儿子一起生活,他的城堡急需重建,封地也得重新播种,并加以保护。”他突然发出一阵苦涩的大笑“你姐姐也没留什么工作给我这副老骨头,不是吗?与其在这里浪费时间,不如去参加蓝赛尔的婚礼,他的新娘早已经等不及了。”
他那孪河城给的寡妇。表弟蓝赛尔骑在十码之后,眼眶深陷,头发花白干燥,貌似比贾斯特伯爵的年纪还大。看着他,詹姆感觉幻影手指又搐起来…她和蓝赛尔、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甚至,月童上!…他已经无数次试图与蓝赛尔接触,却从来找不到对方单身的时机——表弟要么和父亲在一起,要么有修士陪伴。他是凯冯的儿子不假,但打骨子里懦弱无能。提利昂在撒谎,他唯一的目的是造成伤害。
于是詹姆不再去想表弟,继续游说叔叔“婚礼之后,你还留在戴瑞城?”
“至少盘桓一段时吧。据说桑铎·克里冈在三河域落草为寇,你姐姐想要他的脑袋,我猜他可能加入了唐德利恩一伙匪帮。”
詹姆已经听说了盐场镇事件,现在大半个国度都知道了。那次洗劫异常野蛮,妇女被强暴后杀戮,婴儿在母亲的怀抱中遭遇屠杀,镇子的一半烧为灰烬。“有蓝道·塔利镇守女泉城,土匪蟊贼交给他对付应该没问题。叔叔,你还是去奔城吧。”
“奔城下由达冯爵士统一指挥,他是新任西境守护,不会需要我——而蓝赛尔需要我。”
“好吧,叔叔。”听着节律的鼓点,詹姆脑袋里阵阵痛。死了、死了、死了。“多加小心,让你手下的骑士们加强巡逻防护。”
叔叔冷酷地瞥了他一眼“你威胁我,爵士?”
威胁?他不由一愣。“只是提醒你而已。我的意思是…桑铎很危险。”
“我当年吊死无数匪徒与强盗骑士的时候你还在襁褓中屎呢。爵士,如果你担心我会亲自出马与桑铎或唐德利恩决斗,那大可不必,并非每位兰尼斯特都爱慕虚荣。”
怎么了?叔叔,我得罪你了吗?“亚当·马尔布兰也能完成扫乡野的任务,要不,派布拉克斯、派班佛特、派普棱,他们都行,但能坐上首相高位、居中调度的,放眼天下只有你一人啊。”
“你姐姐知道我的条件。告诉她,条件不变——在她枕边告诉她。”凯冯一夹马肚,扬长而去,不再与詹姆对话。
詹姆默然观望,幻影右手阵阵搐。他原来抱着一线希望,以为是瑟曦过于偏执,方才造成今天的局面,看来错的反而是自己。他知道我俩的底细,知道托曼和弥赛菈的底细,而瑟曦知道他知道。另一方面,凯冯爵士乃凯岩城嫡生的兰尼斯特,他不相信瑟曦将要对付他,可…可我看错了提利昂,也会看错瑟曦吗?儿子能杀父亲,侄女处决叔叔又有什么奇怪呢?何况这是个心怀不轨的叔叔,他了解太多内幕,留下来祸患无穷。或许瑟曦暗中把这肮脏的任务丢给猎狗,等桑铎·克里冈干掉凯冯爵士,她就不用玷污自己的双手了。桑铎有这个能耐。凯冯·兰尼斯特曾是名勇猛的剑客,但他老了,而猎狗…
后面的队伍赶了上来。表弟左右有两名修士陪伴,詹姆出声招呼。“蓝赛尔。老表。我很想来参加你的婚礼,可惜职责在身,不容许我出远门。”
“您必须保护好国王。”
“我会的。不过嘛,不能来闹你的新房,实在有些遗憾。对了,别担心,这是你的头婚,却是她的第二十次,我相信你老婆会很乐意指导你怎么做的。”
这段的话引得周围几名领主哈哈大笑,蓝赛尔的修士则投来严峻的目光。表弟本人在马鞍上不安地动着“我懂得如何尽丈夫的责任,爵士先生。”
“很好,新娘子在新婚之夜就需要这个,”詹姆说“一个懂得如何尽责任的男人。”
蓝赛尔脸颊上升起一轮红晕。“我会为您祈祷,表哥,也会为太后陛下祈祷。愿老妪赐予她睿智,愿战士保护她周全。”
“瑟曦要战士做什么?他有我。”詹姆掉转马头,白袍在风中飞扬。小恶魔撒谎,瑟曦宁肯跟劳的尸体做也不会看上蓝赛尔这种口虔诚话的傻瓜。提利昂,狗杂种,你他妈连撒谎也不找个好对象,如此不堪一击!他最后一次与父亲的送葬马车道别后,飞奔回远方的都城。
返回伊耿高丘上的红堡途中,詹姆·兰尼斯特惊觉君临城的街道已几乎荒芜了。曾把赌场和食堂挤得水不通的士兵们,此刻已然纷纷离开。勇武的加兰带上提利尔一半的军队返回高庭,他母亲和祖母也随他去了;剩下的一半军队在梅斯·提利尔与马图斯·罗宛的统率下向南方进军,提利尔公爵要再度围攻风息堡。
至于兰尼斯特方面,只在城外保留了两千精锐老兵,等待派克斯特·雷德温的舰队赶来,载他们渡过黑水湾,攻打龙石岛。情报显示,史坦尼斯大人北上时只留下一支小规模的卫戍部队,所以瑟曦认为两千人足够了。
其余的西境人被遣散回家,回到儿们身边,重建家园,播种耕地,争取在冬天降临前获得最后一次收成。在他们踏上西归之路的那一天,瑟曦带着托曼前来营地检阅,让士兵们为小国王欢呼。那一天她真的太美,他忘不了她上的笑意,忘不了秋日的照耀在她黄金的鬈发上。不管有多少人在背后议论姐姐,她只要用心,可以赢得众人拥戴。
经过城门时,詹姆看见第二十多名骑士正在院子里练习骑马刺靶。这又是一件我永远不可能再做的事,他心想。比剑沉,更难驾驭,而他连剑都用不好。他设想自己左手持,用右手的断肢绑盾牌——可比武时,对手都是从左边跑来,绑在右面的盾牌不就跟甲上的头一样是纯粹的摆设吗?不,我比武的日子已经结束了,他下马时告诫自己…尽管如此,詹姆还是忍不住停步观察。
高个塔拉德爵士被沙包从后撞中脑袋,摔下马来。壮猪的力道猛烈,乃至于刺穿了当靶子的盾牌,接着凯切镇的肯洛斯替他彻底收拾了盾牌。等雨林的德莫特爵士上场时,新的盾牌已被装上,随后蓝柏特·特拔瑞的堪堪擦过,但“没胡子”琼恩·本特利,还有亨佛利·史威佛和埃林·斯克皮都瞄得很准,红罗兰·克林顿甚至完美地折断了长。
最后,百花骑士让前叙诸位都黯然失。
詹姆一直认定,骑马比武的决定因素乃是马术。只见洛拉斯以潇洒的姿势向前冲去,与长似乎自娘胎起便连为一体…嗨,难怪他老妈任何时候都顶着一副苦瓜脸。玩笑归玩笑,他真的想刺哪里就刺哪里,平衡比猫还。或许上次他把我打下马来并非侥幸吧。詹姆突然感到很遗憾,不能再有机会与这小子手,于是丢下训练中的众人走开了。
瑟曦正在红堡书房内,旁边有托曼和玛瑞魏斯大人黑发的密尔老婆。三人对着派席尔国师哈哈大笑。“我错过什么笑料了吗?”詹姆推门道。
“噢,瞧啊,”玛瑞魏斯上气不接下气“您勇敢的弟弟回来了,陛下。”
“他的大部分回来了。”詹姆发现,太后又喝酒了。最近,瑟曦随时在身边放着一壶葡萄酒,而曾经她是那么地厌恶劳·拜拉席恩酗酒的习惯。他不喜欢这样,这些日子以来,好像老姐做的每一件事他都不喜欢。“师傅,”瑟曦吩咐“麻烦你,把消息再给队长大人复述一遍。”
派席尔的模样极为窘迫。“来了一只乌鸦,”他最后说“从史铎克渥斯堡来的。坦妲伯爵夫人宣布他女儿洛丽丝产下一个强壮而健康的男婴。”
“你根本猜不到他们给这小杂种取的名字,弟弟。”
“我记得他们想叫他泰温。”
“是的,不过当然被我制止了。我告诉法丽丝,我不允许我父亲的盛名糟蹋在猪倌和母猪配生产的野种上。”
“史铎克渥斯伯爵夫人坚称命名不是照她的意思。”派席尔大学士话道,他布皱纹的前额上全是汗珠。“她说是洛丽丝的丈夫给取的。那个波隆,他…看来他…”
“提利昂,”詹姆口而出“他为这孩子命名提利昂。”
老人颤巍巍地点点头,同时用长袍的袖子擦汗。
詹姆乐了“送上门啦,亲爱的老姐,你到处找不着提利昂,原来他一直躲在洛丽丝的肚子里面呢。”
“小丑。你和那波隆都是小丑。毫无疑问,此刻野种着白痴洛丽丝的头,而佣兵边看边为自己的无礼之举洋洋得意。”
“这孩子或许是与您弟弟有些相似,所以才取这个名。”玛瑞魏斯夫人设想“他或许天生畸形,缺个鼻子什么的。”说到这,她咯咯傻笑。
“我们要送给这位好孩子一份礼物,”太后宣布“你说呢,托曼?”
“给他一只猫咪吧。”
“一只小狮子比较好。”玛瑞魏斯夫人建议。让它撕破他的小喉咙,她的微笑是再明白不过的暗示。
“我想送他的,是不同类型的礼物。”瑟曦说。
想必是个新继父吧,詹姆懂得姐姐眼神的含义。在托曼的新婚之夜,当她焚烧首相塔的时候,他也见过如此的神情。想当初,绿火的焰芒沐浴着旁观者们,人们犹如苍白腐烂的尸体,犹如一群贪婪的僵尸,但僵尸群中也有美丽的存在——在这恶毒的光芒照耀下,瑟曦美得可怕,她将一只手放在口,嘴微启,碧眼炯炯有神。她在哭啊,詹姆意识到,至于是由于悲伤还是狂喜他就闹不明白了。
看着姐姐,他忧心忡忡,因为她令他想起了伊里斯·坦格利安,前王也是如此地为焚烧着。国王在御林铁卫面前没有秘密。伊里斯统治末期,他和王后之间的关系十分紧张,他们不仅分居,而且在白天也尽可能回避对方。但每当伊里斯烧死人的时候,晚上雷拉王后的卧室内总不会平静。他烧死“锤子与匕首”首相的那一天,詹姆和琼恩·戴瑞正好负责警卫王后的卧室,而国王在里面放纵。“停手!你痛我了!”透过橡木门,他们听见雷拉的哭叫。“你痛我了!”在他耳中,这声音比切斯德伯爵的尖叫更难以忍受。“我们发誓保护她不受别人伤害。”詹姆最终开口道。“是的,”戴瑞承认“但他例外。”
这天之后,詹姆只见过雷拉一次,那是王后起程前往龙石岛的清晨。雷拉披着斗篷,拉起兜帽,迅速爬进王家轮宫里,下了伊耿高丘,前往河边上船。他没机会与王后讲话,却听见了侍女们的低语,她们说王后的模样就像是被野兽摧残过,大腿上全是爪印,房被牙齿咬破。野兽,戴王冠的野兽,詹姆静静地想。
疯王最终杯弓蛇影到不准任何人在他面前佩带利器——除了御林铁卫。他不修边幅,胡须纠结脏污,蓬的银金色长发直垂到部,黄指甲弯弯曲曲,长到九寸长。但利器仍旧折磨着他,铁王座上的利器,令他无法逃避。他的胳膊和腿脚上密密麻麻全是血痂和半愈合的伤疤。
让我君临焦黑骨骸与烤血,詹姆看着姐姐的笑脸,心事重重,让我成为灰烬之王。“陛下,”他严肃地说“我们可以私下谈谈吗?”
“好吧。托曼,你今天该上课了,请随大学士去教室。”
“是,母亲。我们正在学习受神祝福的贝勒国王。”
玛瑞魏斯夫人也识趣地离开,临走前亲吻了太后的双颊。“今晚您还和我共进晚餐吗,陛下?”
“如果你不来,我可要生气了。”
詹姆没法不注意密尔女人走路时摇晃股的姿态。每一步都是惑。等门关上,他赶紧清清喉咙,开口道“先是凯特布莱克,接着是科本,现在又来了这个女人。亲爱的老姐,你打算开马戏团么?”
“我喜欢坦妮娅夫人。她会逗我开心。”
“她是玛格丽·提利尔的随从,”詹姆提醒瑟曦“她会把你的情报给咱们的小王后。”
“她当然会。”瑟曦伸手灌酒杯。“当我提出要收留坦妮娅时,玛格丽兴奋得发抖,你瞧她说了什么:‘她会成为您的姐妹,正如她是我的姐妹。我当然会把她给您!陛下,我已经有了我的表亲和众多小姐夫人们了。’哼,咱们的小王后舍不得让我孤孤单单呢。”
“你明知她是间谍,留着做甚?”
“玛格丽自作聪明,打错了算盘,她不晓得这密尔婊子是条口腹剑的毒蛇。现今我让坦妮娅把我精心挑选过的情报回传给咱们的小王后,其中有些甚至是真的。”瑟曦眼中闪动着淘气的光彩。“而另一方面,坦妮娅将‘处女玛格丽’的情况巨细无遗地向我汇报。”
“她会吗?你究竟了解她多少?”
“我了解她是位母亲,她有一个儿子,她想让他在这世上出人头地,为此不惜一切代价。当母亲的都这样。玛瑞魏斯夫人或许是条毒蛇,但她不笨,她知道我能做到的比玛格丽能做到的多得多,所以宁愿站在我这边。她告诉我的事情很丰富,你绝对猜想不到。”
“什么事情?”
瑟曦坐到窗边。“比如…你知道荆棘女王的轮官里有一大箱钱币吗?那是征服战争之前铸造的金币。每有商人呆头呆脑地提出以金币易,她便会欣然使用高庭的金子来支付,因为每枚金币只有当前的金龙一半重。呵呵,哪个商人敢投诉梅斯·提利尔的母亲大人欺诈呢?”她了一口酒。“你今天骑马可算愉快?”
“叔叔很在意你的缺席。”
“叔叔的意见不关我事。”
“当然关你的事。你应该好好利用他,就算不放在奔城或凯岩城,也应该派去讨伐史坦尼斯大人,不是吗?宁肯起用凯冯也好过——”
“卢斯·波顿是新任北境守护。他会对付史坦尼斯。”
“别忘了,波顿大人被困在颈泽之外,而铁民扼守着要道卡林湾。”
“他们守不了多久,波顿的私生子很快便会清除这小小的障碍,打开通路。波顿大人还获得了两千佛雷士兵的增援,佛雷军由霍斯丁和伊尼斯带队,他们的力量加起来,足以倒史坦尼斯和几千游的残人。”
“凯冯爵士——”
“——将专心致志地治理戴瑞城,教导蓝赛尔该怎么擦股。你别管他,父亲的死像把他阉了似的,他成了个没用的老头。达冯和达米昂对我们更有用。”
“他俩是有能力,”詹姆素来与两位表亲好“但你需要首相。不用叔叔,用谁呢?”
姐姐笑了“放心,不会用你。我打算起用坦妮娅的老公,此人的祖父曾是伊里斯的首相。”
巨号首相。詹姆想起欧文·玛瑞魏斯,为人和气,行事无能。“如果我记得没错,他祖父被伊里斯放过,还没收了领地。”
“劳恢复了他的家业,至少恢复了一部分。如果我让奥顿收回他家全部的领地,坦妮娅会感激我的。”
“说了半天,你就是为足这密尔婊子的要求?我以为我们是在讨论选谁来治理国家!”
“国家由我治理。”
愿七神保佑所有人。姐姐总以为自己是长了房的泰温公爵,其实她差得太远。别的不说,父亲素来像大冰川一般无情而冷静,而瑟曦情绪上来跟野火燃烧似的。当听说史坦尼斯抛弃龙石岛时,她高兴得像小姑娘一样蹦蹦跳跳,以为对方就此放弃争夺王位,自我放逐了;而当北方来报史坦尼斯占领了长城,她又顿时发作,令众人皆不敢接口。她不缺才智,缺的是判断力和耐心。“你还需要一个强有力的首相加以辅佐。”
“软弱的统治者才需要强有力的辅佐,正如伊里斯需要父亲,而强有力的统治者需要的只是忠心耿耿的传令官罢了。”她摇晃酒杯。“哈林大人怎么样?他不会是头一个当上国王之手的火术士了。”
当然不是,上一个被我宰了。“谣传你打算任命奥雷恩·维水为海政大臣。”
“你刺探过我?”见他不答,瑟曦把头发甩到脑后“维水很适合这个职位。他半生都在船上讨生活。”
“半生?他连第二十岁都不到。”
“他第二十二岁了!再说,争这个有意义吗?父亲当上伊里斯的首相时还不第二十一岁呢。是时候改变了,托曼身边应该多些活力充沛的年轻人,不能净是脸皱纹的老骨头。奥雷恩很合适,他精力旺盛。”
他精力旺盛而且英俊,詹姆心想…她和蓝赛尔、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甚至月童上!…“派克斯特·雷德温更合适,毕竟他掌管着维斯特洛最庞大的舰队。这个奥雷恩·维水可以负责小艇——假如你给他买一艘当玩具的话。”
“你真是个孩子,詹姆。雷德温是提利尔的封臣,还是高庭公爵那丑恶母亲的外甥。我决不准提利尔公爵的爪牙混进我的御前会议。”
“你的意思是托曼的御前会议吧?”
“你很清楚我的意思。”
我很清楚。“我认为奥雷恩·维水糟糕透顶,哈林更是尤有过之,至于科本…诸神在上,他追随瓦格·霍特,还被学城剥夺过颈链!”
“都是灰衣绵羊们干的。反正,科本对我很有用,也很忠诚——这点连我自己的血亲骨都做不到。”
亲爱的老姐,这样搞下去,我们总有一天会成为群鸦的盛宴。“瑟曦,听我一言,你现在到处都能看见侏儒的影子,还把我们的朋友一个接一个地变成敌人。至少,凯冯叔叔不是你的敌人,我更不是你的敌人。”
她的脸庞因愤怒而扭曲。“我求过你,求你帮助。我跪在你面前,而你拒绝了我!”
“我的誓言…”
“…没有阻止你谋杀伊里斯。言语只是风。你本可以拥有我,却选择了这身袍子。出去。”
“姐姐…”
“滚出去!聋了吗?我讨厌看见你丑陋的肢体!滚出去!”为赶走他,她把酒当头泼来。当然,她没泼中,但詹姆明白其中的暗示。
等他独坐在白剑塔的会议室内,握着一杯多恩红酒,用断肢翻阅白典时,暮色已临。百花骑士走进来,解下白袍和剑带,挂在墙上詹姆的东西旁边。
“我在院子里看了你的表现,”詹姆“你骑得不错。”
“当然不只是‘不错’。”洛拉斯爵士为自己倒了杯酒,并在半月形桌子的对面落座。
“一个谦虚的人应该回答:‘大人过奖,您的好意我心领了’或者‘哪里,是我的坐骑很’。”
“好吧,我的坐骑还将就,而大人的好意好比我的谦虚。”洛拉斯朝白典挥挥手。“蓝礼大人常说,读书是学士的活儿。”
“至少这本是留给我们的,它记录了曾穿上白袍的每个人的历史。”
“瞧过几眼。纹章画得漂亮,我喜欢看图。蓝礼大人收藏的几本精美典籍,保管让这帮修士无地自容。”
詹姆不由得笑了“可惜它们都不在这儿。爵士,历史的作用是开阔视野,你应该了解前人们的生活,并以此为鉴。”
“我了解这些人。什么龙骑士伊蒙王子,莱安·雷德温爵士,‘雄心’,无畏的巴利斯坦…”
“…加尔温·科布瑞,埃林·克林顿,魔鬼戴瑞,嗯,这些你也知道?你晓得‘强壮的’卢卡默么?”
“‘好之徒’卢卡默爵士?”洛拉斯爵士似乎颇感有趣“不就是有三个老婆和第三十十个孩子的那位?他们最后切了他的男,关于他还有首歌,您是要我唱给您听吗,大人?”
“特伦斯·托因爵士呢?”
“他睡了国王的情妇,死得悲惨。教训是,穿白马的人得把带系紧些。”
“灰袍盖尔斯?大方的奥利瓦?”
“前者是个叛徒,后者是个懦夫,都令白袍蒙羞。大人,您到底想说什么?”
“没什么。你不要总那么感,爵士。你知道‘老不死’科托因吗?”
洛拉斯爵士摇头。
“他干了第六十十年的御林铁卫。”
“什么时候?我从来没听说——”
“你知道暮谷城的唐纳爵士吗?”
“名字似乎听过,但——”
“安迪森·希山?‘白头鹰’迈克尔·梅泰林?乔佛里·诺科斯?被誉为永不投降的红劳·佛花?关于他们你又知道些什么?”
“佛花是私生子的姓,希山也是。”
“但这两位都当上了御林铁卫的队长,他们的故事全收录在这本书里面。这本书中还有罗兰德·达克林的事迹,他是在我之前最年轻的御林铁卫,他于战场上赢得白袍,一小时之后身披白袍死去。”
“说明他武艺不。”
“他很厉害。他牺牲自己拯救了国王。你瞧,曾有那么多的勇士披上白袍,而他们的事迹几乎都被遗忘了。”
“该遗忘的自然会被遗忘。人们只记得英雄,只记得强者。”
“英雄和恶,”所以你我当中至少有一位会被歌谣传唱。“还有少数兼而有之的人。比如他。”他敲敲自己正在读的那一页。
“谁?”洛拉斯扭头过来看。“鲜红底上十个黑色的小球,我不认识。”
“它属于克里斯顿·科尔,韦赛里斯一世和伊耿二世的铁卫,”詹姆阖上白典“人称‘拥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