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布兰
沿着蜿蜒的山谷行走,其中并没有道路。平静的湛蓝湖泊躺在灰朦的石峰之间,狭长而深邃,环绕着无穷无尽的墨绿色针叶林。离开狼林之后,他们在古老的石丘中攀爬,黄褐与金色的秋叶愈发稀少,而当丘陵成为山脉,就彻底消失了。现在,巨大的灰绿哨兵树耸立在头顶,还有云杉、冷衫和士卒松,数量众多,无穷无尽。下层植被却稀稀落落,地面铺着一层暗绿的针叶。
有那么一两次,当他们迷路时,只需等待晴朗的夜晚,抬头寻找冰龙座。正如欧莎所言,紧跟骑手之眼那颗蓝色的星,那就是北方。想到欧莎,布兰不疑惑她此刻身在何方。他想像她跟瑞肯和狗一起安全地待在白港,与曼德勒大人同桌享用鳗鲡、鲜鱼和热腾腾的螃蟹馅饼;又或者他们去了最后壁炉城,正在大琼恩的壁炉边取暖。布兰自己的生活成了阿多背上无穷无尽的寒冷岁月,坐在篮子里,于群山之间上上下下。
“上上下下,”梅拉边走边叹气“下下上上。上下上下,下上下上。我讨厌你们家这些无聊的山,布兰王子。”
“可昨天你还说喜欢呢。”
“噢,我是说过。从前,我只在父亲大人的故事中见识过群山,现在才亲眼目睹,简直喜欢得无法形容。”
布兰朝她做个鬼脸“但你刚才又说讨厌它们。”
“为何不可两者皆有?”梅拉伸手捏他鼻子。
“因为它们是不同的,”他坚持“就像黑夜和白天,玄冰与烈火。”
“然而玄冰可以燃烧,”玖健用惯有的严肃腔调说“爱恨能够结合。山脉和沼泽,大地是一个整体。”
“一个整体,”他姐姐赞同。“唉,这里实在太起伏不平了。”
深谷很少南北走向,为旅人提供便利,他们常在错误的方向上走了许多里,到头来不得不原路折回。“如果走国王大道,很可能已经到了长城,”布兰提醒黎德姐弟。我要去见乌鸦,我要飞。他会一连这么说上几十遍,直到梅拉笑着和他一起说。
“如果走国王大道,就不会忍饥挨饿了,”现在他开始这么提。在丘陵地带,他们并不缺食物。梅拉是个好猎手,更擅用三叉捕蛙矛抓鱼。布兰喜欢看她行动,暗暗羡慕她的敏捷。只见那矛闪电般出击,回来时,尖头上便会有一尾银光闪闪的鲑鱼翻腾扭动。他们也让夏天为他们捕猎。冰原狼每天傍晚消失,黎明前回来,多半嘴里叼着东西,一只松鼠或一只野兔。
但在群山之间,溪不仅更细小,且往往覆冰,猎物也比较稀少。梅拉仍尽力打猎捕鱼,却效果不彰,有的晚上,甚至夏天也逮不到猎物。他们只好饿着肚子入睡。
玖健仍固执地远离道路。“有路的地方就有行人,”他以一贯的口吻说“有行人就有眼睛,有嘴巴,会传播故事,他们会将一个残废男孩、一个巨人和一头冰原狼的故事到处传扬。”玖健是全天下最固执的人,因此他们继续在荒郊野外费力跋涉,每天都爬得更高,也朝北边挪动一点点。
有些日子下雨,有些日子刮风,有一次甚至遇上猛烈的冰雹,连阿多都惊慌地低吼起来。而若天气晴朗,他们又仿佛成了全世界惟一的活物。“这里没有居民吗?”绕过一块跟临冬城一样大的突起花岗岩时,梅拉·黎德发问。
“当然有啊,”布兰告诉她。“安柏家虽基本在国王大道以东活动,但夏季也会到高处的草地来放羊。山脉以西,沿寒冰湾住了渥尔家,我们后面的丘陵中有哈克莱家,而在这里的高地上,有诺特家、里德尔家、诺瑞家,甚至一些菲林特家的人。”他祖母的母亲就是群山中的菲林特。老妈曾说,布兰有她的血统,才喜欢像个傻瓜似的到处攀爬。然而在他出生之前许多许多年,她就已经死去,那时连他父亲都没出世呢。
“渥尔?”梅拉说“玖健,当年打仗时是不是有个渥尔和父亲在一起?”
“对,席奥·渥尔。”玖健边爬边气“外号‘木桶’。”
“哎,那其实是他们家族的纹章,”布兰道。“蓝底上三个棕色木桶,灰白相间的格子镶边。渥尔伯爵来过临冬城一次,向父亲输诚效忠,并促膝长谈,我就是在那时见过他的纹章。他不是真正的领主…呃,也许是,但他的手下只叫他‘渥尔’,诺特家、诺瑞家和里德尔家的领主也都这样。在临冬城我们尊称他们为伯爵,但他们自己的人不这样叫。”
玖健·黎德停下来口气。“你认为这些山地人知道我们的行踪吗?”
“知道。”布兰见过他们,不是通过自己的视觉,而是通过夏天更为敏锐的眼睛,那双绝少错过任何事物的眼睛。“但他们不会来打扰,只要我们别偷他们的山羊和马匹。”
他们没去偷,但后来却不期而遇地碰见了山地人。一阵突然而至的冰雨,迫使人们寻找遮蔽。夏天为大家找到一个,他在一株高大哨兵树的灰绿枝杈后嗅出一个浅浅的山,但当阿多在石梁底下弯,布兰却看见内有橙的火光,意识到里面有人。“进来暖暖身子吧,”一个男人喊“这儿的石头足够为我们大家挡雨。”
他与他们分享燕麦饼和血肠,还从随身携带的酒袋子里面倒出一点麦酒,但始终没有报上姓名,也没有打听他们的。布兰认为他是里德尔家的人。因为他的松鼠皮斗篷上的搭扣是黄金和青铜打制而成,呈松果形状,而里德尔家的徽章正是一半绿一半白,白的那半上有许多松果。
“这儿离长城远吗?”避雨期间,布兰问他。
“对会飞的乌鸦来说不太远,”里德尔家的人道——如果他真是的话“要是没翅膀,就难走了。”
布兰评论“我敢打赌,如果…”
“…走国王大道,我们已经到了,”梅拉笑着替他说完。
里德尔家的人取出匕首,削起一子。“史塔克家在临冬城的时候,北地的姑娘家可以穿着命名的礼服沿国王大道旅行而不致受扰,庄园和客栈,处处的壁炉、面包和盐都对路人开放。现在不同啦,夜晚渐趋凄冷,门户也都关闭。狼林由乌贼占据,剥皮人沿国王大道盘问陌生人的消息。”
黎德姐弟换了一个眼神。“剥皮人?”玖健问。
“私生子的部下。对,他本来死了,现在又没死。听说他出大笔银子换两张狼皮,而为某个活死人的消息,会付金币。”他边说边看布兰,以及在旁边伸懒的夏天。“至于长城,”那人续道“我是不会往那边走的。熊老带着守夜人军团深入鬼影森林,回来的却只有乌鸦,而且是没携带任何信件的乌鸦。黑色的翅膀,带来黑色的消息,我母亲经常这样说,现在它们什么消息都没带来,我觉得更为黑暗。”他用子拨火堆。“史塔克家在临冬城的时候可不是这样。但老狼死了,小狼又去南边投身于权力的游戏,留给我们的只有鬼魂。”
“狼会回来的,”玖健严肃地说。
“你怎么知道,孩子?”
“我梦见了它。”
“有些个晚上,我梦见九年前亲手埋葬的母亲,”那人说“但当我醒转,她并没有回来。”
“梦和梦之间是不同的,大人。”
“阿多,”阿多说。
当晚他们一起渡过,因为大雨片刻未停,直到深夜。只有夏天想离开山,等火堆燃至余烬,布兰便让他走了。冰原狼不像人那样害怕,而夜晚在呼唤着他。月光给辘的树木洒上一片深浅不一的银色,将灰朦朦的山峰染成洁白。猫头鹰在黑夜中啸叫,于松树之间静默飞翔,而苍白的山羊沿着山坡走动。布兰闭上眼睛,任凭自己坠入狼梦中,陷进午夜的气息与音响。
第二天早晨醒来,火已熄灭,里德尔家的人不见了,但他留下一香肠和一打燕麦饼,整整齐齐地包裹在一块绿白相间的布料里。有的烤饼掺入了松子,有的掺入了黑莓。布兰各吃一个,却不能决定自己喜欢哪一种。有朝一史塔克会回到临冬城,他告诉自己,到时候要百倍地报答里德尔家。
那天,他们走的小径比较平坦,到得中午,太阳钻出云层,布兰坐在阿多背上的篮子里,感到相当足,还差点睡着了呢。篮子随着大个子马童的步伐轻轻摇晃,而他边走边哼,这些都让布兰昏昏睡。后来梅拉轻触他的手臂,将他唤醒。“看,”她用蛙矛指向天空“一只鹰。”
布兰抬头看去,只见那鹰展开灰色的翅膀,一动不动地乘风滑翔。他盯着它盘旋升高,一边疑惑地想:不知如此翱翔是怎样的滋味。会比攀爬的感觉更吗?他试图进入那只鹰,离开这愚蠢的残废身体,升到空中与它结合,就像跟夏天结合那样。绿先知能办到。我也能办到。他试了又试,直到那只鹰消失在下午金色的薄雾之中。“它不见了,”他失望地说。
“我们还会见到其他的鹰,”梅拉安慰他“这里是它们的地盘。”
“我想是的。”
“阿多,”阿多说。
“阿多,”布兰赞同。
玖健踢开一颗松果“我觉得阿多喜欢你叫他的名字。”
“阿多不是他的本名,”布兰解释“而是他惟一会说的词。老妈告诉我——她好像是他祖母的祖母——他本名瓦德。”提起老妈令他伤心。“你认为铁民有没有杀她?”他们在临冬城没见到她的尸体,回想起来,他不记得看到过任何女人的尸体。“她没伤害过任何人,对席恩也很好。她只是讲故事。席恩不会伤害她,对吗?”
“有的人伤害别人只为了炫耀权力,”玖健道。
“临冬城大屠杀的元凶不是席恩,”梅拉说“因为许多死者正是他手下的铁民。”她将蛙矛换到另一只手。“记住老妈的故事,布兰,记住她讲故事的方式,记住她的嗓音。只要你记得,她的一部分就一直活在你心里。”
“我会的,”他承诺。然后他们继续攀爬,沿着弯弯曲曲的狩猎小径穿越两座石峰之间高高的鞍部,很长一段时间都没再说话。细瘦的士卒松攀附在周围山坡上,前方远处,一条结了薄冰的河顺着山淌而下。布兰只听见玖健的呼吸声和松针在阿多脚下的吱嘎响。“你们知道什么故事吗?”他突然问黎德姐弟。
梅拉笑道“哈,知道一些。”
“知道一些,”她弟弟确认。
“阿多,”阿多哼哼着。
“讲个故事嘛,”布兰道“边走边讲。阿多喜欢听骑士的故事。我也喜欢。”
“颈泽没有骑士,”玖健说。
“没有浮在水面上的骑士,”她姐姐纠正“只有沼泽里的死人。”
“没错,”玖健说。“安达尔人、铁民、佛雷家族和其他傻瓜,所有妄图征服灰水望的狂徒,没一个找得到它。他们骑入颈泽,却再也出不来,迟早会撞入沼泽,被沉重的钢铁拖着沉下去,淹死在盔甲之中。”
一想到水下淹死的骑士,布兰不打了个冷战。但他并不害怕,他喜欢冷战的感觉。
“曾有一位骑士,”梅拉说“他的故事发生在‘错误的春天’。人们称他为‘笑面树骑士’,他也许是个泽地人。”
“也许不是。”玖健脸上点缀着斑斑驳驳的绿影。“这故事布兰王子肯定听过一百遍了。”
“没有。”布兰说。“我没听过。就算听过也没关系。有时候老妈会反复讲以前说过的故事,如果那是个好故事,我们就不介意。她常说,老故事就像老朋友,得时不时拜访。”
“没错。”梅拉背着盾牌行走,偶尔用蛙矛拨开挡路的树枝。正当布兰以为她终究不会讲故事时,她开了口“从前有个好奇的男孩,住在颈泽里,他像所有的泽地人一样矮小,也一样勇敢聪明而强壮。他自小打猎、捕鱼、爬树,学习族人所有的魔法。
布兰差不多可以肯定自己没听过这个故事。“他做不做玖健那样的绿色之梦呢?”
“不做,”梅拉说。“但他能在泥沼下呼吸,在树叶上奔跑,只需低声轻语,就可以把土地变成水,把水变成土地。他能跟树木交谈,能隔空传话,能让城堡出现或者消失。”
“希望我也会,”布兰忧郁地说“他什么时候遇到树骑士的?”
梅拉朝他扮个鬼脸。“如果某位王子肯安静的话,很快就遇到了。”
“我只问问而已。”
“这个男孩学会了泽地所有的魔法,”她续道“但他还想学会更多。你知道,我们这个民族鲜少背井离乡,因为身材的关系,有些人会觉得我们古怪,对我们不大友善。但这男孩比多数人都胆大,有一天,当他长大成人的时候,他决定离开泽地,去造访千面屿。”
“没人去过千面屿,”布兰反驳“那里有绿人守护。”
“他正是要找绿人。于是他和我一样,穿上青铜片的衬衫,带上皮革盾牌和一支三叉捕蛙矛,划一条小皮艇,顺绿叉河而下。”
布兰闭上眼睛,试图想像那个人如何乘小皮艇前进。在他脑海中,那泽地人看上去就像玖健,不过年纪更大,更强壮,而且穿着梅拉的衣服。
“他趁夜穿过孪河城,以避开佛雷家,等到达三叉戟河,便爬上岸来,把小艇顶在头上,开始步行。他走了好多天,才终于到达神眼湖,这时又把小艇放进湖里,朝千面屿驶去。”
“他遇到绿人了吗?”
“遇到了,”梅拉说“但那是另一个故事,而且不该由我来讲。王子要听的是骑士嘛。”
“绿人也不错啊。”
“是的,”她承认,但没有再说他们的事。“整个冬天,那泽地人都留在岛上,但当春天到来,他听见广阔的世界在呼唤,知道是该离开的时候了。皮艇仍在老地方,于是他跟岛上的人们道别上路。他划了又划,直到看见远处湖岸边矗立的塔楼。越划越近,塔楼也越来越高大,最后他意识到这一定是全世界最大的城堡。”
“赫伦堡!”布兰立刻反应过来“那是赫伦堡!”
梅拉微微一笑“是吗?在它的城墙下面,他看到五彩缤纷的帐篷,鲜的旗帜在风中飞舞,全副武装的骑士们骑在披挂铠甲的马上。他闻到烤的香味,听到笑声和传令官嘹亮的喇叭。一场比武大会即将展开,全国各地的勇士们都来参与。国王带着儿子龙太子亲自莅临。白袍剑客们也都来了,以他们新加入的弟兄。风暴领主和玫瑰领主统统到场,统治岩山的大狮子跟国王起了争执,没有前往,但他的许多臣属还是来了。泽地人没见过如此华丽壮观的场景,他知道自己或许永远也不会再有这个机会。当时他一心只想成为这幅宏伟画面中的一分子。”
布兰很清楚这种感觉。他从小就梦想当骑士,直到坠楼失去了双腿。
“比武开始时,由大城堡主人的女儿担任爱与美的皇后。五位勇士发誓守护她的后冠,其中包括她的四个兄弟,还有她声名在外的叔叔,他是一名白袍剑客。”
“她是位美少女吗?”
“是的,”梅拉边说,边跳上一块岩石“但还有比她更美的人。其中一位乃龙太子的夫人,身边有十几位贵妇作陪。骑士们纷纷乞求她们赐予信物,系于长之上。”
“这不是一个关于爱情的故事吧?”布兰怀疑地问“阿多不太喜欢那种故事。”
“阿多,”阿多赞同。
“他喜欢骑士斗怪兽的故事。”
“有时候骑士就是怪兽,布兰。小个子泽地人在场地中穿行,享受着温暖的青光,没伤害任何人,不料却来了三个侍从,都不超过十五岁,但都比他高大。他们三个认为,这是他们的世界,而他无权呆在这里,所以夺走他的矛,还把他推倒在地,咒骂他是吃青蛙的。”
“他们是瓦德吗?”听上去像是小瓦德·佛雷会干的事。
“他们没报上名字,但他牢牢记住了他们的脸,以后才能报仇。他每次想起立,都被他们推倒,在地上蜷起身,他们就来踢他。正在这时,突然传来一声怒吼,‘你们敢踢我父亲的人!?’一头母狼喝道。”
“四条腿的狼还是两条腿的?”
“两条腿的,”梅拉说。“母狼用比武的钝剑攻击侍从们,把他们赶跑了。泽地人浑身都是瘀青与血痕,因此她将他带回巢清洗伤口,并用麻布包扎。在那里,他遇到了她族群中的兄弟们:狂野的头狼,沉默的二狼,以及最年轻的幼狼。”
“当晚,大城堡里有一场宴会,以为比武大会揭幕。母狼坚持要那男孩出席,她说他是贵族出生,有权跟其他人一样在长凳上占有一席之地。要拒绝这头母狼并不容易,因此他穿上幼狼给找的衣服,走进了那巨大的城堡。”
“在赫伦堡的屋檐下,他与狼群一起用餐,同席还有许多向狼群宣誓效忠的部属,包括驼鹿、黑熊和人鱼,还有的来自荒冢地。龙太子唱了一首悲歌,令母狼泣,她的幼狼弟弟嘲笑她哭鼻子,被她反手将酒泼在脑袋上。一名黑衣人起立发言,要求骑士们加入黑夜的军团。风暴领主斗酒击败了头骨与亲吻骑士。泽地人看到一位少女,她有一双会微笑的、紫罗兰的眼眸,她跟白袍剑客跳舞,跟红色毒蛇跳舞,跟狮鹫大人跳舞,最后跟那沉默的狼…不过是在野狼替弟弟邀请之后,他弟弟太害羞,不曾离开座位。”
“在这一片愉中,小个子泽地人发现了那三个攻击他的侍从。一个侍奉草叉骑士,一个侍奉豪猪骑士,还有一个侍奉双塔骑士,这是所有泽地人最清楚的徽纹。”
“佛雷,”布兰说“河渡口佛雷家族的坏蛋。”
“他们过去现在都很坏,”她赞同。“当时母狼也看到了,并指点给她的兄弟们。‘我可以给你找匹马,外加合适的盔甲,’幼狼提出。小个子泽地人向他道谢,但没有答应。他的心都碎了。泽地人比别人矮,但有骨气。那孩子不是骑士,他的族人没一个是骑士,他们坐船而不是骑马,他们划桨而不会用。尽管他很想复仇,但他知道这样做只会让自己出丑,给族人丢脸。那天晚上,沉默的狼邀他同住,入睡之前,他跪在湖岸边,面对湖水,望向千面屿所在的方向,向着北境和泽地的旧神祈祷…”
“你从没听父亲说过这个故事?”玖健问。
“讲故事的是老妈。梅拉,继续讲啊,你不能就这样停下。”
阿多一定也有相同的感觉。“阿多,”他不停地说“阿多,阿多,阿多,阿多。”
“好吧,”梅拉说“如果你想听剩下的…”
“我当然要听。快讲啊。”
“马上长比武计划进行五天,”她道“同时进行的还有一场声势浩大的七方团体比武,以及弓箭比赛、掷斧比赛、赛马和歌手的竞技…”
“那些都不用管。”布兰焦急地在阿多背上的篮子里扭动“就说长比武。”
“谨遵王子殿下命令。如前所述,大城堡主人的女儿是爱与美的皇后,由四个兄弟和一个叔叔守护,但在第一轮,她的兄弟就都被击败了。但胜利者也只是短暂地占据他们的位置,很快也纷纷落马。到第一天结束,恰巧豪猪骑士赢得了挑战者的地位,第二天早晨,草叉骑士和双塔骑士也获得胜利。就在这天下午黄昏,太阳西斜之时,一位神秘骑士出现在赛场上。”
布兰未卜先知地点点头。神秘骑士经常出现在竞技场上,用头盔掩盖面容,盾牌上要么是空白,要么就是大家都不认识的纹章。他们往往是由著名的勇士假扮的。龙骑士伊蒙曾以泪之骑士的身份赢得比武大会的胜利,以命名自己的妹妹为爱与美的皇后,取代国王的情妇。而无畏的巴利斯坦两度穿上神秘骑士的盔甲,第一次时才十岁。“这就是那小个子泽地人,我敢打赌。”
“没人知道,”梅拉说“但那神秘骑士确实身材矮小,且穿着七拼八凑的盔甲,一点也不合体。他盾牌上画了一棵属于旧神的心树,那是一棵白色鱼梁木,上面有一张红色的笑脸。”
“也许他来自于千面屿,”布兰猜测“他是绿色的吗?”在老妈的故事中,这些守护者们个个有暗绿的皮肤,树叶代替了头发,甚至会长角,但布兰不知道那神秘骑士如果有角的话,还怎么戴头盔。“我敢打赌他是旧神派来的。”
“也许是的。神秘骑士向国王行过礼,然后骑向比武场尽头,五名挑战者的帐篷就在那里。你知道他要向哪三个叫阵。”
“豪猪骑士,草叉骑士,还有双塔骑士。”布兰听过很多类似的情节,知道故事会如何发展。“他就是那小个子泽地人,我告诉过你的。”
“不管他是谁,旧神赐予他力量。豪猪骑士首先落马,接着是草叉骑士,最后是双塔骑士。他们都不受,因此当新的挑战者诞生时,围观的老百姓为这笑面树骑士热烈欢呼。他的手下败将们试图赎回马匹和盔甲,笑面树骑士透过头盔用洪亮的声音斥道:‘教你们的侍从懂得荣誉,把这当赎金就够了。’失败的骑士严惩了他们的侍从,马匹和盔甲便被还。就这样,小个子泽地人的祈祷得到了回应…回应他的或许是绿人,或许是旧神,又或许是森林之子,谁说得准呢?”
这是个好故事,布兰思考了一会儿之后断定。“后来呢?笑面树骑士有没赢得比武的胜利,并娶到一位公主?”
“没有,”梅拉说“当晚在大城堡里,风暴领主和头骨与亲吻骑士都发誓要挑开他的面甲,国王本人也鼓励人们向他挑战,他宣称藏在头盔后面的脸不会是他的朋友。但第二天早上,当传令官吹响号角,国王就座之后,只有两位挑战者出现。笑面树骑士竟消失了。国王异常愤怒,派他儿子龙太子去追,结果只找到一面挂在树上的彩绘盾牌。长比武继续进行,最后的赢家是龙太子。”
“哦。”布兰思考了一会儿“这是个好故事。不过伤害他的应该是那三个坏骑士,而不是他们的侍从,这样小个子泽地人就可以把他们都杀死了。关于赎金那部分很无聊。神秘骑士应该赢得比武大会的胜利,击败每一位挑战者,最后命名母狼为爱与美的皇后。”
“她的确成为了爱与美的皇后,”梅拉说“那是一个更加悲伤的故事。”
“你肯定以前没听过这个故事,布兰?”玖健问“你父亲大人没告诉过你吗?”
布兰摇摇头。这时天色已晚,长长的影子爬下山坡,如黑色的手指一般穿过松林。既然小个子泽地人可以造访千面屿,或许我也行。看来所有的故事都有个共通点,那就是绿人确有神奇的魔力,他们也许能让我再次行走,甚至成为骑士呢。他们把小个子泽地人变成了骑士,即使只有一天,他心想,对我来说,一天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