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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追寻郑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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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人就算是拚了命为自己树碑立传,让别人为自己吹捧宣扬,也不会留在世人的记忆中,更不会被后人提起。

  就因为他们本就是无足轻重的人、平凡的人、庸俗的人。

  他们是鱼目,是砂粒。

  也有些人,拚命想躲避尘世的喧哗,希望人们忘记他们,但他们的事迹却广为传,永远不会被人遗忘。

  就因为他们本就是高尚伟大的人、智慧的人、有作为的人。

  他们是明珠,是纯金。

  在江湖上、武林中,更是如此。

  江湖重的是英雄,武林重的是武功。

  秦中来就是江湖人心目中真正的英雄,他也身负着足以傲睨武林群豪的武功。

  他是一颗璀璨的明珠。就算他想不发光,别人都不会同意。”除暴安良”和“知恩图报”本就是血男儿最重要的美德,而这两种美德在秦中来身上,得到了最完美的体现。

  他不惜性命,血战天香园,和为恶江湖多年的天香园主人、身兼血鸳鸯令令主和离魂门门主、以及天下刺客组织首脑三种身分的绝代枭雄荆劫后进行过殊死搏斗,浑身浴血,最终以“天劫指”神功重创荆劫后,为荆劫后的彻底灭亡立下了汗马功劳。

  他同样也感恩知报。

  野王旗在最危急关头消灭了荆劫后的数十悍勇杀手,拯救了七大武林世家数百人的性命,也从死神那里将秦中来的性命抢了回来。于是秦中来就甘心舍弃自己的家业,加入野王旗,为野王旗拚命。

  这样的人,怎么会不被人爱戴呢?

  “八方君子”秦中来是野王旗主人南小仙的左膀右臂,是她最敬重的人,是她视为“畏友”的人。

  难怪,当卫士禀报秦君子求见时,南小仙立即站直了,一面说“快请”一面亲自了出去。

  今的南小仙已不同往昔,她已是天下武林中权势最大、威望最重的人,是武林第一人。她已深谙权谋,更深知“招损、谦受益”这句话有多么正确。

  她虽然驻颜有术,魅力无穷,但已深知该是她显示一种稳重、成、落落大方的“王者风度”的时候了。

  所以她出的时候,神态特别安详、特别谦恭。

  一身黑袍、黑须飘拂、面色苍白的秦中来一步一步迈上台阶,神情冷漠,目不斜视。

  他好像总在思索着什么,又似乎什么都没放在他心上。

  南小仙柔声道:“秦先生一路上辛苦了。”

  秦中来垂目拱手道:“幸不辱命。南疆各派,如七圣教、百药教、点沧派、大理段氏后裔等各门各派均已宣誓效忠本旗。”

  南小仙盈盈一福,道:“这都是秦先生的功劳,妾五内铭感。厅内略备小酌,待妾亲自把盏,为秦先生洗尘。请。”

  秦中来淡然道:“这是秦某分内之事,何言功劳?

  夫人赐宴,本不敢辞,但适才路遇二三旧友,秦某已答应他们相晤一叙,还讫夫人见谅。”

  南小仙也没有强留。她知道这位秦君子是个言出必践的志诚君子,已经讲定的事,他是无论如何也不会违约的。

  她既然要用这位左右手,就必须首先尊重他自己的意愿。必须“礼贤下士”

  秦中来并没有马上走,他又作了一揖,道:“秦某回到中原,沿途听到不少有关本旗及夫人的传闻,不知确不确,敢请夫人明示。”

  南小仙道:“秦先生但说不妨。”

  秦中来顿了顿,沉声道:“听说夫人仍在密令本旗中人暗中查访郑愿的下落,不知此事可真。”

  南小仙轻轻一叹,幽幽道:“不错。”

  秦中来沉默良久,才缓缓道:“不知夫人意何为。”

  南小仙默然道:“秦兄,难道你以为我是想赶尽杀绝吗?”

  秦中来不说话。

  南小仙眼中已闪出了薄薄的泪光,她的声音也在微微颤抖:

  “秦兄,你或许还不知道,野王旗本来就是应该由郑愿执掌的。家父已将野王旗传给了他。当初郑郎…

  郑愿误会了我的意思,以为我是权熏心的女人,这才弃旗出走。我不避嫌疑,不惧流言,代掌野王旗,目的只不过是想为江湖做点有益的事,我希望江湖上能少一些血腥的屠杀、武林中能少一些无谓的争斗。…我并不贪恋旗主的位子,只要我的郑郎回来,我立即让贤。

  南小仙耿耿此心,可对天,若有欺心,天诛地灭!”

  秦中来还是不说话。

  南小仙已泪面:“家父已风烛残年,他渴望能再见郑愿一面,若若婆婆更是牵肠挂肚,每天以泪洗面。

  …、我…我不应该去找他吗?不应该吗?”

  秦中来沉默。

  她为什么总有许多冠冕堂皇的大道理呢?

  飘了一夜的大雪,到天明时还纷纷扬扬。小院里的一树红梅花开了,开得丽夺目,开得让人心醉神恰。

  吕倾城靠在栏杆上,痴痴地凝视着红梅,苍白憔悻的脸上隐隐泛出了晕红的光泽,惺忪的眼睛也变得明亮了。

  他已许久未曾被什么东西打动过了,他醉倒的时间比清醒的时间要多许多倍,而且在他清醒的时候,讨厌的头痛病又时常折磨着他。

  他已厌倦了生活。

  世上已没有什么可以吸引他,就连酒也不能。

  他喝酒只不过是为了醉倒,仅此而已。至于是名贵的贡酒,还是劣质地瓜酒,他都无所谓。

  可现在,在这个清晨,在刺骨的风中,在洁白的积雪上怒放的红梅,竟使他完全陶醉了。

  他看着雪中红梅,他的神情那么专注,那么奇特,就好像他从未见过雪中红梅,就好像这院落不是他自己的,就好像这树梅花也不是他自己栽的。他栽这株梅树时,才九岁多一点。转眼间就快二十年了,梅花还是这么俏可爱,他却已经疲倦了。

  人生真是不可琢磨啊!

  吕倾城终于收回目光,轻轻叹了一口气。他这才发现,身边已垂手站着两个丫环。她们都屏着呼唤,战战兢兢的,就像两只不得不拜见猫的小老鼠。

  吕倾城的神情马上就变得像清晨的寒风一样冷:

  “什么事?”

  一个丫环嗫嚅道:“我们小姐请,…,请姑爷去赏梅花。”

  吕倾城道:“哦?”另一个丫环道:“小姐窗前的腊梅树开了一树的好梅花。小姐说,若是姑爷起来了,就请姑爷过去。小姐已命奴婢们烫好了乌程酒。”

  吕倾城冷冷道:“你们回去告诉你们小姐,就说我这里也有一树好梅花,我就在这里赏梅;不去打扰她了。”

  两个丫环低着头不敢吱声,但又没有想走的意思。

  吕倾城叱道;“还不快走?”

  两个丫环只好走了。

  吕倾城近年来火气越大越大,脾气也越来越古怪,她们要再不走,保不准吕倾城会做出点什么来。

  她们可不想被杀死。

  她们刚走没几步,吕倾城又叱道:“站住。”

  她们只好站住。

  吕倾城森然道:“我想一个人呆着,叫你们小姐别来烦我。”

  她们的“小姐”就是他的子金蝶。

  他痛恨金蝶。

  他以前崇拜她、惧怕她,是因为她美丽、温柔,而且聪明。

  他现在痛恨她、厌恶她,同样也是因为她美丽、她温柔,更因为她聪明。

  他以前总害怕失去她,害怕她会被别人抢走或是跟别人私奔。

  现在他就怕她不走。

  如果她肯离开他“休”了他,他愿意给她磕头。

  这种切肤的痛恨和厌恶源自去年夏初的某一天。从那天起,吕倾城就知道自己完蛋了。

  那天,一个自称来自东海的女人来拜访,表示她可以暗杀郑愿,而且肯定会成功,但她希望能找个雇主出钱雇地杀郑愿。她知道郑愿在哪里。

  她的要价并不高——白银七万两。

  吕倾城出得起,再高十倍的价钱也出得起,而且他也愿意出这笔钱。

  可他说不出口,因为金蝶在座。于是吕倾城推辞了,说了些很奋的话,大意是说他并不希望郑愿死,更不用这种手段来对付一个落难的人。他还严厉谴责了那个女人的卑劣行径,叫她马上滚蛋。

  他说得的确义正辞严,可就在这时,金蝶用很平静的声音说:“我想杀郑愿。我可以出这笔钱。”

  吕倾城顿时有一种体无完肤的感觉。她把他当什么看?一个不中用的男人,还是一条癫皮狗?

  从那以后,他就尽量避着不见她。他宁愿跑到最下等的酒馆茶楼会耗掉一天,也不愿在家呆上片刻。他宁愿和街头巷脚拉客的土娼楼在一起睡觉,也不想回到他曾为之自豪的“武林第一美人”身边。

  从那以后,他对郑愿的仇恨就渐渐淡化,直至消失殆尽。他有时候甚至觉得自己和郑愿都是应该伤心、值得同情的男人。

  因为他们都曾深爱过同一个不值得爱的女人。

  吕倾城现在仍然很伤心。他伤心的是他的青春,已逝的青春。

  他虽然还不到三十岁,可自觉已暮气沉沉了。他虽仍可以将方天画戟狂舞半个时辰,可他的心已疲倦,他的斗志锐气已消磨殆尽。

  吕倾城发觉自己不知不觉间已走近了梅花,冰冷的梅枝触着他的睑,将他从沉思中惊醒。

  然后他听着有人向这里走过来。

  吕倾城怒气顿生,他猛一转身,刚想怒吼,又一下僵住。

  来人是个穿着青衣、面无表情的人,虽然穿着打扮是男人,可吕倾城知道“他”是女人。

  这个人是野王旗的使者,是吕倾城得罪不起的人。

  使者走近,双手一翻,将一封信递给了吕倾城,一旋身,飘然而去。

  “他”不仅没和吕倾城说话,连看都没朝吕倾城看一眼。

  吕倾城第一次碰上这种情况时,还觉得自己受不了这种污辱,但后来渐渐就习惯了。他知道自己的身分。

  对于野王旗来说,他吕倾城不过是把杀人的刀、放火的火把。

  如果他不想当这把刀、这支火把,他就会被消灭,会有新的刀和火把在等着顶替他。

  武林名公子吕倾城居然也习惯了做奴才,这话说出来谁会相信?

  吕倾城苦笑着撕开信封,出了一张淡黄的纸条。

  “据悉郑愿之出逃系由一神秘波斯胡人曼苏尔安排。

  闻曹州魏夫人庄园乃曼苏尔一处别业,望速查明庄园虚实回报,不得有误。野王。”

  吕倾城慢慢碎信纸,长长叹了口气。

  野王旗还是在寻找郑愿。他们还是不放心。他转身离开了这庭院。待的事,他必须去完成。

  在他身后,那树梅花开得那么红,那么,却又那么寂寞。

  宋捉鬼近来的心情一直很不好。

  心情不好的人,酒自然要多喝点,醉的次数也比往日多点,澡也比往日少洗点,衣裳也比往日脏点破点。

  总而言之,宋捉鬼现在显得很颓唐、很落魄,很不像个大侠。

  他那柄一向背在身上的桃木刻早已在天香园之战里粉碎,连碎片也不知丢到哪处沟里去了。他已不再捉鬼,而且很烦有人在他面前提捉鬼的往事。

  辛辛苦苦积攒了两三年的银子,他三个月就花得光。身上值钱的东西,也都被他送进当铺里去了。

  宋捉鬼现在已只能喝最便宜的酒,一碟盐水煮花生就已是使他兴奋的下酒菜了。

  而一碟盐水煮花生也不过才值十文。

  但无论他怎么落魄潦倒,江湖上的朋友们却仍然忘不了他,也不敢忘记世上还有一个叫宋捉鬼的人。

  因为他曾经捉过很多鬼,因为他现在还没有失去捉鬼的能力。

  而且他认识郑愿。

  他是郑愿最好的朋友。

  宋捉鬼坐在洛最肮脏不堪的一个小酒店里,坐在一张又黑又破的桌子边,穿着身油腻腻的衣裳,阴沉着脸,看着面前的酒碗。

  酒碗里已没有酒,他身上也已没有钱。

  一文钱也没有了。

  但他还想再喝一点。

  他觉得头有点痛。至少还要再喝十碗,头痛才会消除。

  这时候,他察觉有人在桌子对面坐了下来,而且那人正在盯着他看。

  宋捉鬼头都没抬,伸手指指海碗,什么话也没话。

  但那人马上就大声喊了起来:“掌柜的,给这位爷上酒!”

  这个酒店虽然又脏又,但掌柜的却是个很掘的小老头,只认钱不认人。就算真有贵人上门,也休想看到掌柜的有什么好睑

  所以那人话音刚落,宋捉鬼就听到掌柜的冷笑:“酒有的是,谁给钱?”

  那人似乎愣了一下,道:“我!”

  掌柜的冷冷道:“中!小二,上酒!”

  于是桌上就多了一个酒坛,坛中至少能装二十斤酒。

  于是酒碗就了。

  那人很沉得住气,一直等到宋捉鬼喝光了坛里的酒,才笑道:“宋大侠…”

  宋捉鬼舌头已有点硬了,眼珠子红得几乎能滴出血来。

  他抬眼瞪看那个人,着酒气,冷笑道:“先付账!”

  那人连忙摸出一小锭银子放在掌柜的手中,赔笑道:

  “宋大侠,在下…”

  宋捉鬼瞪眼道:“你说的‘在下’是谁?”

  那人一呆,干咳了两声,小心翼翼地道:“在下是我。”

  宋捉鬼道:”干事的时候总是女人在下面,难道你是女人?”

  店轰笑。

  这些酒客都是下九的人物,常在这家酒店里喝酒。

  他们都认识宋捉鬼,知道这丑汉子一喝醉酒,就会滔滔不绝地说话。

  那人显然不知道宏捉鬼的这个毛病。一时间气得脸色铁青,两眼火,一双大手也在不住轻颤。

  但他终于没有发作。

  他不敢。

  宋捉鬼还在胡说八道:“我就喜欢女人在干事的时候一边抖,一边瞪我,…”

  那人拚命忍着怒火,咬牙切齿地道:“郑愿在哪里?”

  宋捉鬼答得十分干脆:“不知道!”

  那人霍地站起身,大声道:“说!郑愿在哪里!”

  宋捉鬼涎着脸,傻笑道:“婆娘,你过来呀!来来来,让我好好摸摸…‘一呀摸…”’

  他居然哼起了“十八摸”

  那人实在忍不住了。在江湖上混的朋友,实在没几个受得了这种污辱。

  他突然一声低吼,猛地欣翻桌子,撞向宋捉鬼。

  桌子翻起的同时,他已一猫,挥手从靴帮里摸出把匕首,随着桌子冲了过去。

  没想到宋捉鬼居然没有躲,居然就被在桌子下面,一双大脚从桌下滑出,滑到那人的胫骨上。

  于是那人连一声都没叫出来,就痛晕了过去。

  他的一双腿已经断了。

  宋捉鬼吃力地欣翻桌子,哼哼卿卿地爬了起来,摇摇晃晃地走到那人身边,刚蹲下身子,就哇哇大吐起来。

  于是一滩一滩的秽物就吐了那人一脸一身。

  好一会儿,宋捉鬼才止住呕吐,摇摇晃晃站起来,走到柜台前,用虚飘飘的声音道:“这个婆娘是德州白家的老七,他不小心跌断了腿,你去找个大夫给他看看。”

  掌柜的冷笑道;“钱呢?”

  宋捉鬼转身往外走,嘟嚷道:“他身上有银子,有许多许多银子…”

  曼苏尔老爷近来的心情,实在是糟透了。

  他的身体一向就不好,饭量也越来越不如从前。他发现自己碰到的人越来越让他心烦,想躲都躲不掉。

  他本就在担心自己活不了多少日子了.可这些苍蝇似的人偏偏还要来烦他打扰他,他每天都要想方设法才能清醒一会儿。

  今天天还没亮,他就偷偷溜出了他在太原的别墅。

  他把自己装扮成一个肮脏不堪的老丐,希望这能让他安生一点。

  果然,没人再凑上前来赔笑脸没话找话了,没人拐弯抹角穷打听了,也没人横眉立目、拔刀硬问了。

  人们现在都躲着他走,实在躲不开就捂鼻子皱眉头,生怕沾了什么秽气似的。

  曼苏尔老爷虽然安生多了,可并不开心。

  谁总挨冷眼会开心呢?

  更何况曼苏尔老爷就是他、他就是曼苏尔老爷呢?

  曼苏尔老爷虽然不开心,但却又不愿回到别墅去。

  他实在受不了那些人的罗唣。

  这些天来,夜深人静的时候,曼苏尔老爷老琢磨一件地不明白的事——他什么时候“名天下”了?

  以前很少有外人知道他,很少有人听说过曼苏尔老爷的名字。他虽然富甲天下,但他有几十个名字,他的财富分摊到每一个名字底下之后,就不太引人注目了。

  他在天下各地都拥有庄园别墅,有数不清的生意。

  但知道这些庄园别墅和商号码头完全属于他曼苏尔老爷一人的,普天下找不出第三个活人来。

  除了他自己外,就只有一个活人知道。

  这个活人就是大侠宋捉鬼。

  可自从武林中出了个郑愿,而郑愿又神秘失踪后,曼苏尔老爷就“成名”了。

  不知是谁传出了流言,说是曼苏尔老爷亲自安排了郑愿的“出逃”路线。要找郑愿,只有求曼苏尔老爷帮忙。

  于是曼苏尔老爷就成了万众瞩目的名人。

  曼苏尔老爷自然矢口否认。

  他的确是为郑愿去某个地方避难安排了一切,但知道这一计划的人只有极少的几个老朋友,怎么会漏到江湖上去呢?

  曼苏尔老爷无论如何想不通,于是他偷偷潜行至太源原,来找他的两个心腹老仆。

  他只找到了一个,另一个已经死了,被埋进黄土里了。活着的这一个已只会说一句话:“不关我的事,是曼苏尔老爷让我做的!”

  的确是曼苏尔老爷吩咐他们亲自将郑愿送入了瀚海沙漠。至于郑愿现在究竟是在沙漠的什么地方,这老仆并不知道,连曼苏尔老爷也不晓得。

  曼苏尔老爷愤怒了。他发誓一定要找出杀人凶手,为他的老仆报仇。结果策二天野王旗就派人送来了三颗首级。说是已代曼苏尔老爷完成心愿。

  据凶杀现场目击证人称,凶手的确是这三个人。

  曼苏尔老爷有苦难言,有气难平,就算他明知这是南小仙的伎俩,也一点办法都没有。就算他有办法,也被围着他穷打听的人没有了。

  黄昏时分,曼苏尔老爷饿了,也冷得够呛。

  他这个乞丐实在不称职,逛了一天,居然什么也没有要到。而他出门的时候,又忘了带点碎银铜钱。

  曼苏尔老爷实在不想回别墅去,于是他老人家就开始挨门挨户要饭,希望主妇们能从锅里舀勺米饭给他吃。

  他总是还没走近某扇门,那门就关上了。

  可怜的曼苏尔老爷走了一条街,还是没的吃。

  好容易碰上一个好心肠的主妇,不仅没关门,还将他请进屋,替他装了一大碗米饭,饭头上还堆了许多菜。

  曼苏尔老爷子恩万谢地接过饭碗,吃得十分香甜。

  他在心里盘算着:“是将别墅送给她呢,还是替她另外买一个田庄?”

  曼苏尔老爷一向不是个慷慨的人,否则他就不可能富甲天下。但曼苏尔老爷也有慷慨的时候。

  他遇上好心肠、肯周济穷苦人的人,一向都大方得出奇。

  他吃了几口菜,还没想好是送别墅还是送田庄,就觉得不对劲。

  曼苏尔老爷对毒药一向很在行很感,若在平时,谁都体想下毒害他。可今天他实在太饿了,吃得也实在太猛了。

  那个主妇也实在太“热情”了。

  曼苏尔老爷吃惊地抬起头,发现主妇正在看着他微笑。

  她说:“我知道你就是曼苏尔老爷。”

  曼苏尔老爷在心里对人的沦落致以最沉痛的哀悼。

  主妇柔声道:“告诉我郑愿在哪里,我就不杀你。”

  曼苏尔老爷苦笑道:“你告诉我你为什么要找郑愿,我就告诉你。”

  主妇脸一板,叱道:“别忘了你现在在我手里,没有你讨价还价的余地。”

  曼苏尔老爷道:“你下的是慢毒,一时三刻我还死不了。我要真想走,你根本拦不住。”

  主妇冷笑道:“不错,我下的是慢毒,但这种毒没有解药。你要不想死,就最好老实一点。”

  曼苏尔老爷叹道:“我今年九十都出头了,没几天活头了。什么时候死,还不都一样?”

  主妇拔出把小刀,放到他脸颊上:“到底怎么死,也一样吗?”

  曼苏尔老爷看看小刀;慢悠悠地道:“刀长九寸七分,柄长四寸一分半,刀宽四分五,一面开刀刃,护愕为黄金所铸,有云龙图案。你是太谷崔家的。”

  主妇僵住。

  曼苏尔老爷又道:“身形轻盈,出手迅捷,行走之间,仿佛足不沾地。西北轻功一脉,当数慕容世家,你是嫁到太谷崔家的慕容贞。”

  主妇的手哆嗦起来。

  曼苏尔老爷镇定地拂开她握刀的手,慢慢站起身,而主妇似乎已忘了再制住他。

  曼苏尔老爷喃喃道:“为慕容仪复仇,实在不值得。”

  主妇捏着小刀,尖叫起来:“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郑愿杀了我兄弟,我就该杀他!”

  曼苏尔老爷长叹一声,道:“你今杀了我,你是不是也该偿命?”

  主妇仿佛这时才想起曼苏尔老爷已中了毒,本不可能这么神闲气定的。

  她脚下一错步,身形一变,冲了过来,手中的小刀幻起五道电,刺向曼苏尔老爷。

  曼苏尔老爷轻轻一伸手,就捏住了她腕脉,微笑道:

  “其实我也不知道郑愿究竟在哪里。”

  主妇紧闭着眼睛,屈辱的泪水溢出,浸了长长的睫

  曼苏尔老爷松开手,很诚恳地道;“我也很想知道郑愿究竟在哪里。你若打听到了,千万别忘了告诉我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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