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六、月夜林
南陵城的主干道,叫做英武街。
英武街南北走向,宽阔,干净,两旁商栈林立,酒店、青楼、杂货铺等吃住行游购娱旅游六要素俱全,仿佛连铺在上面的石头也沾了商人的气息,圆润,温和,让人走在上面就有种说不出的束缚感。
但这种街商铺并没有给人以华而不实的铜臭气息,因为这里有金石居。
金石居是个书店,规模并不大,但是,却在短短数月崛起于南陵城。
其中最大的原因是,他们印发了那本目前正在流行的《江湖见闻录》,将剑三十与仇万千的空山一战渲染到了极点,成为那些打破头也要在江湖中闯出一番天地的少年侠客们的行走江湖指南。
闻停远进来的时候,只见不大的书店内,琳琅目而又以某种多而不的格局摆了书架,最雅静的一隅的书架上,摆了装、简装、典藏、纪念版等各种版本的《江湖见闻录》供人挑选,其琳琅程度简直让见识过新华书店盛大局面的闻停远都有些乍舌。
但闻停远可没有心思观赏这些所谓畅销书。
他的目的只有一个,这里的大老板,王国帷。
也只有闻停远才知道,这家金石居的幕后大老板,是王国帷。
它是四平城一品居在南陵城的分店,只不过由原来的娱乐质变成了人文质,但目的仍然只有一个,权兵卫在这里的情报机构。
闻停远穿越重重的人群,直奔后院。
可是,一个新来的店伙计挡住了他,客气中带着点儿不可拒绝的口气道:“大爷,后面是内宅。请止步。”
闻停远将那伙计上下打量了一番,摸了摸脖子里的那道疤痕,腹诽道:“还真是岂有你的此理,怎么一转眼老子就成了闲人了?”但仍然笑道,“我知道那是内宅,可我就是要去内宅的。”
那伙计挡着他的手更坚了,道:“对不起,大爷,内宅确实不是您能进去的。”
闻停远开始冒坏水,嘻嘻地道:“既然你都叫我大爷了,那我就更要进去了,你知不知道我是谁?”
伙计的口气已经不那么客气了,沉沉地道:“敢问您是?…”
闻停远道:“我是王国帷的大爷。”
由于重渡沟滴翠河一战,雷千啸隐藏在这里的权兵卫班底被向不负给伏击殆尽,所以从帝都又调来了很多新人前来给王国帷打下手。帝都的权兵卫各个都是眼高于顶嚣张跋扈的主儿,何曾见过这么跟自己打哈哈的,脸色不由一沉。
隐在袖子里的手紧紧地握着刀柄,还未拔出,只见一个中年的儒者慌慌张张地从后院跑了出来,他这是这家金石居名义上的掌柜,一把将那怒火冲天的伙计给拦住,道:“慢着慢着,这位…确实是大爷。”
说着,冲着闻停远一笑,道:“我是大爷呀,这位是刚来的,不认识您老,还请您多多担待。”
闻停远嘴角微微上扬,道:“王老板呢?”
那掌柜道:“哎呀,大爷,真不凑巧,我们大老板等了您一天了,但刚刚突然有事要去处理,所以,吩咐在下,如果您过来了,就让在下把这封信给您,说您吩咐的事都已经查清楚写在上面了。”
说着,将信奉上。
闻停远接过信,打开,只见上面写着五个字:戌时,月夜林。
月夜林,位于南陵城南三里处。
月夜林,并没有它的名字那么唯美。
实际上,它只是一片不知道什么时候遗留下来的古墓群而已。
那里古木冲天,杂草丛生,地势险恶,郁郁森森。
各种被掘开的和还未没有被掘开的坟墓徜徉其中,在黑夜中散发着幽幽的鬼火,并且,其间经常有匪盗出没其间,打家劫舍,伤害行人。
虽然历代的南陵府府尹都要派兵进行清剿,可是,官兵们不是在诺大的墓林碑林里失了方向找不到出来的路,就是被那些长期居在其中的的匪寇们打得一塌糊涂,要么就是费时费力,转悠了老半天,连一个鬼影子也没有见到,空手而归。
虽然从表面上看,这里很符合某些诗人笔下的执拗桀骜的美,可是,无论诗人客还是寻常的百姓,都轻易不会来游玩的。即使去,也顶多只是在月夜林的外围稍微转悠一下拾点儿干柴打点儿野味而已。反正不知从何时起,这里就成了所有正当的南陵人的忌之地。
所以,月夜林人迹罕至,茅草丛生。
不知道积了几百几千年的落叶掩埋了出入其中的行人和土匪的足迹。每当雨季来临的时候,这些落叶就会在雨水的浸泡下发酵、长出苔藓蘑菇,蒙起好大的一片烟瘴。绵延数百里的月夜林无论白天还是晚上,都没有脚步,也听不到歌声,在这一片宽阔绿色的树林里,只有一条通往不知道哪里的小路孤零零。
人烟稀少,月夜林便成了鸟儿们的天下。
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
当然了,也有吓人的夜枭不时地惊破夜空,从一棵树上飞到另外一棵树上,发出杀杀杀…的冷笑声。
夜渐渐地深了,夜渐渐地静了。
已经是后半夜。
一切,仿佛都已经入睡。
可是,在月夜林的最深处,却突然热闹了起来。
成群的夜鸟像是受到了惊吓似的,从树枝和草丛深处一飞冲天,唧唧喳喳。
而在那条被茅草和荆棘掩埋着的小路上,一大群青衣青帽的家丁施施然地走来。
他们的手中提着灯笼,间配着刀剑,护着一顶青纱小轿。
轿子到了月夜林中间一棵被刀砍出一道长痕的古木之下停了下来。
那是事先约定好见面好的地点。
轿子停下,青衣青帽的家丁们立刻呈扇形在轿子的四周分布开来。
而跟在轿边的两个青衣小童在轿前伸开一张轻纱软。
将锦衾,枕头,熏香一一铺展开。
另外两个小童则展开一张精致的小桌。
桌上摆好青灯,烟,福寿膏。
桌前支起随身携带的小炉子,点上银锅,把玉瓶里的水倒进去,煮沸,沏了一壶香茗倒进盖碗里。
轿帘,这才被掀起。
走出一个金衣锦袍的彪形大汉。
这大汉高约九尺,颔下的胡须修剪得整整齐齐,身上已经发福,挂着数不清的金器玉件配饰。
但并不显得庸俗可憎。
当然了,最惹人眼的地方,还不是他彪悍的体型,而是在他左脸上不了血红色的巴掌大的胎记。
他慢慢地走出青纱小轿,在那张软上躺了下来,任由小童用一条雪白的巾为他擦拭脸和手掌,修剪胡须。
清理好了个人卫生,便接过小童烧好的烟,云吐雾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