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6章 灵魂圣物
“不错,有点实力,再來!”墨智显然沒料到三宝不仅飞行速度极快,就连力量也这般出⾊,当即战意盎然,流星锤再次杀到。
只是这一次,流星锤不再是普通的攻击,而是携带着一股极大的威庒,就好比一头无敌的雄狮突然展开双蹄,瞬间能将⾝下的猎物撕成两半。
“天阶灵技?”
瞬间,三宝就感受到了对方神通的品阶,除了天阶灵技,就是再強的地品灵技也绝对沒有这等威能。
“怎么应付,是彻底示弱?还是⼲脆施展出最強招数,试试能不能将其斩杀?”
管他,此人既然是墨家之人,能杀一个是一个,拼了。
一瞬间,三宝就做出了一个非常大胆的决定,竟然是想杀死墨家的这位三星灵玄。
三星灵玄实力本就非常強大,再加上对方乃是天赋血脉,实力更是远超普通灵玄,若是按常规拼杀,想要杀死对方几乎是不可能的。
好在三宝手里还掌握着一门超级神通?灵魂之剑。
此招一旦祭出,极有可能让对方瞬间昏厥,在对方沒有防备的情况下施展,更是可以达到最大的威能,到时候再辅以刚修成不久的⾼等天阶灵技朱雀之舞,斩杀对方的概率极大。
正是想通了这点,三宝才敢贸然一搏。
退一步说,就算沒能杀死对方,整个过程三宝也沒有施展出任何罗家的天赋神通,应该不会暴露自己的⾝份。
喝…
三宝双手持刀一声爆喝,转移对方注意力的同时,一道无形的灵魂之剑从印堂处悄然而去,目标正是五米之外正朝自己急速杀到的墨智。
灵魂之剑最大的弱点就是施展距离太短,而此刻墨智刚好就在其攻击范围之內,更重要的是对方根本就沒有预感到三宝的杀意,或者说墨智根本就沒有意识到三宝这一招的威力。
这对三宝而言,简直就是天赐良机。
啊…一声惨叫,墨智果然被灵魂之剑击中,发出一声痛嚎的同时,整个人也失去了意识。
这一刻,三宝将八荒战刀猛的一抛,抵住流星锤的同时,双手也在刹那间结出数十个复杂的手印。
杀。
噗的一声,一头完全由灵力缔结而成的红⾊朱雀从三宝手中猛然飞出,哗的一声,直接扑到了墨智⾝上。
朱雀在空中划出一道美丽的弧线,轰隆一声巨响后,与墨智的⾝体同时炸开。
墨智甚至连一小半实力都沒來得及发挥,就直接被三宝二道威能大巨的神通组合打成了碎片。
正当三宝以为对方完全被斩杀时,一道虚幻的人影从炸爆的中心急速逃离,正是墨智的灵魂体。
墨智一边急速遁走,一边还发出一声声意念威胁:“臭小子,你敢毁我**,我墨家不会放过你的!”
“糟糕,灵魂体竟沒死!”
等三宝意识过來时,已经有些晚了,墨智的灵魂体已经飞出了数百米远,最要命的是,灵魂体的飞行速度几乎是**的数倍以上,三宝从储物袋中将血钛弓祭出,又将其收了回去,因为就这么一眨眼的功夫,对方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
“罢了!好在沒有暴露⾝份!”轻叹一声,三宝收起落到山涧的八荒战刀与墨智所用过的流星锤,打算急速离去。
由于朱雀之舞的威能实在太大,墨智整个⾁⾝完全被打碎,甚至连其⾝上的储物袋和储物戒指也不曾留下半只,唯一的战利品就是墨智留下的那把黑⾊流星锤。
和八荒战刀一样,这也是一把中等的真品灵器,不过其重量实在太沉,对于擅长速度的三宝來说,显然不如八荒战刀好使。
当然,如果是碰到以力量擅长的灵修,比如说对于出⾝麒麟狮家族的墨智,其威能显然又在八荒战刀之上。
“咦,这是什么?”
正当三宝以为一无所获的时候,山坡上一块黑⾊的小东西引起了三宝的注意,一开始,三宝还以为是墨智被打碎后的一块小碎骨,但是其上面传來的一丝微微波动,还是让三宝一眼就感受到了它的不同。
飞⾝落地将其捡起后,三宝这才冲天而去。
“这到底是什么东西?竟具备如此神效!”半空中,三宝手拿一枚类似黑玉的奇怪令符,心中思量道。
将墨智斩杀后,除了流星锤外,墨智⾝上唯一保存下來的正是三宝手中所拿的东西。
此物看上去像是一块黑⾊的玉符但拿在手中,三宝就知道,他绝不是普通黑玉制成的玉符,倒像是一块特殊的兽骨,只是要说兽骨,也不太像。
因为当三宝向其中输入灵力时,此物竟能散发出一股特殊的气息,这股气息隐隐组成一个特殊气场,能将人的灵魂保护起來。
从这方面说,又像是一件由顶级炼器师炼制出來的超级灵宝。
这这之前,三宝也曾在古籍中看到过,有些⾼阶的真品炼器师能够炼制出保护灵魂的灵器,被称为灵魂圣物,这种灵魂圣物由于炼制起來极为艰难,加上对普通灵修也沒有什么用处,所以极其稀少,三宝倒是沒想到墨智⾝上竟然拥有一枚。
毫无疑问,墨智的灵魂体之所以能在三宝的陡然暴起下逃得性命,就是因为这件灵魂圣物的存在。
“哎,管他是兽骨,还是玉符,能用就行!”试验了一番黑符的威能后,三宝毫不客气的将其挂到了自己的脖子上。
这等灵魂圣物,平时用处不大,但某些时候,却是不可多得的保命之物,正如墨智,若是沒有这件圣物的保护,恐怕早就化成了飞灰。
迷山,离兰京不过千里的一处普通山脉,由于从风声堂得到采光很可能就在迷山的消息,离开兰京后,三宝还是决定先到迷山一趟,倒也耽误不了几天,在此期间,若是能遇上采光自然最好,实在找不到,那自己只好先去莽羊山。
以三宝的速度,千里路程,不过数个时辰就到了,这还是三宝为了怕太过惊世骇俗,一路上尽量隐匿自己的⾝形,否则还要更快一些。
“进迷山杀血鹿,最后两个名额了,铁战佣兵团強大的实力是你们所有人的后盾,过期不候啊!”“狂狮战队只招灵灵王以上的兄弟,进山杀血鹿,我们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啊…”迷山西一个破落的小镇上,此刻非常的热闹,这一切都因为血鹿。
血鹿,迷山特有的一种十分小巧的灵鹿,其品阶虽然不低,但却十分胆小,平时多躲在迷山深处,很难见到,只有每年到了交配季节的时候,才开始大范围活动,这也给了人们更多更好的捕杀机会。
血鹿皮乃是极好的软甲材料,价值昂贵,深受灵修们的喜欢,血鹿之角,更是具有強大的疗伤效果,其价值更在远在鹿皮之上。
不过血鹿速度极快,对于普通灵修來说,想要单独或者数人将其猎杀,难度实在太大,所以多数人会结成一个团队进山,利用人多的优势围杀血鹿。
“这位兄弟,要进我们风狼团吗?我们团长可是五星灵皇,而且是捕鹿老手,已经有九个人了,再加上你,我们就可以进山了!”
“是啊,兄弟,看你修为不错才特意邀请你的,普通人是进不了我们风狼团的,若是捕到血鹿,收益我们可是人人平分,你考虑一下?”
俗话说入乡随俗,出了兰京,三宝就将自己的修为庒制在初级灵皇左右,沒想到刚到迷山,就被几个自称是风狼团的人“看上”了。
三宝稍一查看,心里也是略感吃惊,好家伙,整个风狼团竟然个个都是灵皇⾼手,而且看每个人的神⾊,一看就知道是长期在外历练之辈。
“好,我加入你们,现在就进山吗?”稍一考虑,三宝决定进山再说。
“当然,以我们风狼团的实力自然不需要像那几个小团队每次都必须组成三十四人才敢进山,就等你了,我们马上就走!”
很快,三宝就被拉入了不杀血鹿的风狼团中,在为首一位灵皇巅峰的带领下,十人个个一⾝便装,很快消失在崇山峻岭之间。
“大当家,我看你好像对这里很熟悉,來过很多次吧?”不知不觉,三宝來到风狼团的首领,一位四十左右的胡渣中年⾝后,出声问道。
“当然,每年我都要到迷山一趟,算上今年已经有二十个年头了,你们只要按我的要求配合好,我们这个月绝对会大获丰收的!”胡渣首领点了点头,底气十足的说道。
“血鹿真有那么难抓吗?以大当家的实力,还要我们这么多人配合?”三宝再问。
“呵呵,这位兄弟,你有所不知,血鹿难抓固然是一方面,我们也担心遇上血狼啊,每年血鹿的发情期,既是我们捕猎的好时机,也是血狼的好季节啊,那帮畜生虽然只是四阶灵兽,但一出动就是数十上百只,而且狼王经常还是五阶灵兽,人太少,别血鹿沒猎着,反倒让他们给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