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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章 “葫芦丝”带来的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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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傲来居”会客大厅——

  灯火通明,我发现四周墙壁上点的全是玻璃罩的松油灯,很亮,而玻璃在这个世界极为少见!

  是乐陶常年在海外行商的缘故吗?他这里的东西和设计都比较海派,也比较前卫。[ 超多好看小说]

  最重要的是,很先进。

  而那个我一眼看到的人,在灯火通明中,在一厅的人中,在桌颜色丰富的菜肴旁,格外醒目!

  不醒目才怪!

  他很高很壮,最重要的是,他一头金发,而且穿着一套洋服,洋服贴身而笔,显得他更加高直,也更加突出。

  是那种古时的西洋穿着,翻着花边白领与袖领的上衣,矜持而尊贵,下身则是紧身的骑士与马靴,很身,也显得人精神,使他站在一堆长袍儒裙的古装中,突兀而醒目。

  我一眼看到!

  那是梅尔古鲁丝?却又有些不敢确信那是他。

  一模一样的脸,但服饰变了,整个人气质也跟着变了,好象这才是最适合他的穿着。

  而他,在我们进门的一刻,眼睛也瞪大了——

  他已看到了清风、明月二人,应该会想到我必然也会出现,还瞪这么大?

  但他的神情似乎有些不同,哪里不同呢?

  一时想不出来,却总觉得好象是那个人,却又不太像。

  “回来了?”乐陶相,脸上如旭,他的笑让室生辉,但我没有机会问他眯眯的事。

  眯眯此时并没有出现,莫非他仍没有被找回?

  而乐陶还能笑得如些开心?是他强着,还是有了什么新的消息?

  我仔细看着他,他是个什么时候都要笑出来的人——

  在他的热情接待下,我们陆续座,大大圆桌旁,围了一桌人,包括长安和贺开,显得是一团和气——

  门外又有隐隐的爆竹声传来,竟然让我有了吃年夜饭的感觉——

  很红火,也很温馨——

  瞧一眼那个老外,他正盯着我,咧着嘴笑,却没有大喊大叫出声,显得很有分寸——

  只是那大嘴咧起来的样子,却分明是那个“葫芦丝”

  乐陶这时开始做介绍——

  “各位,容乐某介绍,这位是远从奥兰国漂洋过海而来的梅乐爵士,同时,他也是奥兰国著名的商人之一,也是乐某在海外行商时最好的伙伴——”

  “哈哈,我——们——不只——是最好地——伙伴——还是-最好地——朋友!”

  那个老外,这时揽住乐陶的肩,很亲热地开口,而一开口,我诧异!

  不是我诧异,而是我们都诧异——

  他!

  他竟然几乎是一个字一个字说出来的那句话,但是——

  发音几乎全是标准的智泱国话!只除了“的”的发音以外,其他的,都有了惊人的改变!

  而我们与他分开,不过只有短短十来天!

  当初离开乌城去寒月城是快马加鞭,用了不过五天半,接着被掳到黑云山寨又用了几天,而望风城、乌城与寒月城之间在地理位置上是个三角形的关系。于是,一路从望风城而来,走的路线很长,时间花得也多。

  而我们与这个老外在黑牙城分开后,加上路上逗留的那两三天,共计有十二天与他没有相见!

  只有十二天!

  他的语言竟有惊人的进步?

  一千里的神速!

  智泱国的话在自己那个世界中,是中国话,中国话并不好学,要学得标准,是非常难的。( )像外国人在中国,没有几个能做到姜昆的徒弟“大山”那样嘴皮子溜的。

  而这个葫芦丝,却有如此大的进步,虽然他说得很慢,但却力求吐字清晰、口齿稳定。

  而他还是一个爵士?在他的国家,他的身份是很尊贵的?

  “红尘——姑娘——”葫芦丝这时看着我,笑得一口牙全出来了,比乐陶的牙得还要多,“没想到——咱们又——见面了。”

  他说得很困难,但他能这么短时间内练到这种程度更困难!

  我突然笑不出来了——

  乐陶大为惊异“原来你们认识?”

  是啊,不但认识,还是非常的认识,我现在全想通了!

  葫芦丝口中的大生意伙伴是指乐陶,而乐陶主要做的是海外生意,到过的国家可能不只一个奥兰国,但能与一个异国人相,在这个世界中可不是每个商人都能办到的。

  我当初怎么没有多问一句那个葫芦丝他的生意伙伴是谁呢?

  这下可好,我们又遇上了。

  “葫芦丝”很可心,向所有的人笑,对乐陶说“我们——不只认——识,而且很又缘分——”

  他的咬字千辛万苦,但他合身的西洋服装,尤其脖颈那个外翻的雪白的花边领,衬着他一字一顿说话的样子,显得他这个人沉稳了许多,而他那衣服无疑是十分利索又有些绅士的味道的,也让他有了些气质。穿着合不合适,原来是这么的重要?

  乐陶的表情意外过后,是沉思,他在看着我们,并且将每一个都看过——

  这种时候找个合适的话题,可以避过尴尬,说什么“食不言、寝不语”?在这时,管不了那么多了——

  “梅尔先生,你此次前来找乐陶公子是要做些什么生意?”我问,而他说过,曼陀罗花是其中之一。

  他带来的褡裢并不多,看起来也并不很沉,那其中都会有些什么,值得让他万里迢迢、漂洋过海而来?

  “这个妈——”他的发音一快了有些不准了,但他的神情很高兴“乐陶,我在这哩这一并说开了,这些都是朋又,没又关系地。”

  乐陶笑得和煦“既然大家都认识,梅尔不妨说出来,听听大家的意见。”

  梅尔的蓝眼睛眨着,金色的头发在灯火闪着金色的光,而他脸上的表情很是兴奋,却没那么夸张,好象和我前几见到他有点不同了——

  “我这次来,主要是为了这个而来——”

  说着,他竟从怀中取出一个小布袋,打开绳结——

  有些好奇,那里面能是什么?

  当他把一些颗粒状的物体呈在手上时——

  “嗳,老番,那好象是粮食呀?”小雀眨眨眼。

  我没想到“葫芦丝”掏出来的竟然是一捧稻粒一般的谷物。

  其他人都有些意外,我看向梅无,却发现他正望着我,这个人,怎么什么时候看过去,他都是在望着我呢?

  立刻把眼光又调回葫芦丝的手上,而他正有些得意的说:“小姑娘,这些是粮食,是你们这里的水稻——”

  小雀“哇”地又叫出来“老番,你拿这个做什么?我们国家这个很多,你来这里不是为了要做关于这个的生意吧?”

  小雀直白,却也是问出了许多人心中的疑惑——

  乐陶这时笑着进话来:“其实梅尔来之前给我通过信了,只是我并没有在意,而梅尔手中的稻粒是他曾说过的,他们国家近几年培育的新品种,这种稻粒属于一种杂的产物,据说是产量惊人,颗粒的——”

  什么?杂

  我的心“咚咚咚”地跳起来“不可置信”的感觉在我心中狂猛地泛滥!

  “是地,乐陶说地不错,这是我们国家新研究出的杂方法,用这样的技术种下的稻粒,一分地收获的产量将比原来的老方法多很多很多!”

  我不知道其他人听了这些话是什么反应!

  但我知道,如果梅尔口中所说的真得是所谓的“杂水稻”的话,这个世界是真正让我吃惊了!

  在自己那个世界,中国是世界上水稻栽培历史最悠久的国家,早在六七千年以前已种植水稻,比秦国还早千余年。但几千年的发展中,水稻,仅仅是作为五谷之一,被人辛苦耕种,辛勤收获,每年的产量在几千年中也一直是一个水平。

  在新中国成立后,中国这个大国,它的粮食问题成了头等要解决的大事!“民以食为天”上世纪9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曾提出“未来谁养活中国”的问题,话中无疑是在说中国的粮食生产根本跟不上人口众多、人均耕地面积不多的形势,而且话中的贬低、嘲讽之意也是很浓的!

  但在八十年代,中国的袁隆平向世人捧出了“杂水稻”这一科技成果时,全世界都震惊了!而他的研究成果,是中国在离了西方这个所谓农业科学源头的情况下,自己创造出来的一项成果。却也是一项让全世界其他国家跌破眼镜的成果!

  袁隆平的杂水稻研究解决了中国人的吃饭问题!

  后来,还作为中国出口的第一项农业专利技术转让给美国,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这些,无疑地证明了“杂水稻”带给全世界的震憾,它是在农业上的一个突破的发展!是最近几十年才研究出的成果。

  并且研究项目已计划到2010那年!

  而今天,我在一个异世界,在一个看起来相当落后的世界,竟然听到了这个词汇?

  这里,与自己那个世界,似乎相差了几千年的感觉,却有这般高科研成果?

  最重要的,竟然是海外国家的成果?

  我震惊,并且升起一种不舒服的感觉,这个研究成果如果是智泱国研究出的,现在,我会捧着那把稻米来洋洋得意!

  “红尘姑娘,你的表情似乎对这种水稻有什么感想?”这时,乐陶的话传来,而他的话提醒了我,我要控制自己的那种不舒服。

  “梅尔先生,你此次来是为了推销这种稻粒为种子,还是要将其中杂的方法也要传进来?”

  这个问题的答案让我悬着心,而我希望是后者。

  “葫芦丝”笑嘻嘻地咧着嘴回答:“红尘姑娘,我这次来是想要把这门技术带到智泱国地,还专门带来了两上这方面地能手,而这些,是作为种子才带来地,它是杂后地第一代,远比普通地种了要好许多。”

  一种情绪升起——

  如果,这个杂水稻能引进智泱国的话,智泱国的农业发展将突飞猛进,而一个国家要国富民强,首要的是农业。

  “这真是个不错的主意,乐陶,这桩生意绝对是一桩好生意!”我非常高兴,非常兴奋。

  但乐陶此次却皱着眉,看着我,他仿佛十分奇怪我怎么会是这种反应?

  包括其他人,也多是在不解地看着我——

  我将眼对向梅无——

  他似乎也不知我为什么会这样赞成这笔生意,但他的眼里是淡淡的笑,笑里没有什么不解,仿佛我做什么,他都不会奇怪,总是轻笑,轻笑地凝望着我,真怀疑我哪天犯下杀人放火的大罪时,他也会是这种目光,包容着我。

  “红尘,这是异国的一种种植产业,但如果想要发展到本国却是难之又难的——”乐陶开口了,他从葫芦丝手中抓过一些稻种颗粒,沉——

  他说难?我不清楚他具体指什么。

  “红尘,如果接受一个外来国家不熟悉的种植方法,需要很多百姓的认可,而且智泱国对本国的畜牧业与农业都有明确的法例规定,不得檀用其他异域的品种——”

  有这种规定?

  我的表情提出了我的疑惑,乐陶继续说:“王朝也是为了保护本国的产业而设置的这条令,何况要百姓们全力配合,那是难上加难,百姓不会轻易相信外来的稻种,更不会放下前一年留下的种子来买这新种,对他们来说,这是在冒险!”

  我明白了,我差点忘了了这个国家的全民思想是落后的!

  但我此时心里升起的是,看到这种情况却不能不管!

  在自己那个世界中“四大发明”本是出自中国,而其中的火药却让西方国家继续研究,制成了火大炮,反过侵略我们,而国,本是发明之祖,却到头来死守陈规,闭门造车,最后,输在了不会发展上,让八国联军火烧圆明园,酿成了中国的奇大辱!

  每到想起这段历史时,会愤慨,而现在,自己到了一个异世国家,这个国家与自己那个世界的家园如此相象,却也是着雷同的发展进程?

  固步自封会带来什么结果?

  梅尔的家乡连杂水稻都产生了,这个智泱国却还在原地踏步中?

  一种强烈地情绪在心中鼓起——

  我既然知道了,无法漠视而过!

  毕竟我还在这个世界中。

  “乐陶,你多年来行商,也算有所成。这些年你有没有结过什么达官贵人?”此时,我问乐陶,而我没有去问梅无,梅无也是商界成功的典型,但他的财富并不宜暴,他的情也不是那种会主动结别人的。

  我不知是我的话让大家意外,还是我的表情开始严肃让大家感觉到了我此时的庄重。

  总之——

  一桌人全部都看着我,静静地看着我——

  而乐陶对我的问题有些摸不着头脑,正在考虑怎样回答我——

  “乐陶,如果你有结达官贵人,不妨与他们再多走动,使他们出面,看能否接近王朝的上层关系,让这个国家的制度做些调整,至少,在农业上不要这么固守,而这样做下去,智泱国只会沦为弱国,并且不久后,会被强国而食!”

  我没有夸张,我说的是我作为看多了历史的后人终结了历史的经验之谈!记载历史,是要让人们从中取教训,避免重蹈覆辙,而我,作为那个世界来的人,这一点上,比这个世界的人眼界要宽许多。

  乐陶吃惊我的想法,他可能并没有打算真得违背官府制令来做这笔生意。

  而我此时,非常感谢葫芦丝这个人,他也许是想着这样能做成一笔大买卖赚很多钱,但这样一来,却带给智泱国太大的好处!

  如果成功的话,智泱国会越来越国富民强,只要武力上再跟上前进的话,那将来,不会差!至少不会比别的国家差!

  “红尘,要进入王朝统治高层,谈何容易?”乐陶在微微皱眉。

  “不,乐陶,这件事是对智泱国的发展很重要的一件事,粮食的产量直接影响着一个国家的根本,民以食为天,保证了所有人的肚问题,才能谈其他的。据我观察,这位新王是个极不简单的人物,也许他可以看清其中利弊,改正以前的旧制。”

  我想起所有关于这位新王的一切讯息,包括收伏黑云山寨一事——

  我对这个神秘而属于异数的新王的判断是,这个新王不致于昏晕,说不定,真能像自己那个世界的康熙一样,会重视改革、勇于创新,从而带着国家,富裕强大!

  桌人这时都在看着我,而我语气是凝肃、认真的,他们看着我,神情各异,却全都没有说话,包括那个梅尔古鲁丝。

  “乐陶,我们可以说服朝廷,先少量引进这种稻种,在全国各地找一些试点,看着第一年的效果,然后再让王朝决定以后的动向——”

  我一边琢磨,一边说:“春天要来临,播种的日子已越来越近,这件事应该及早地去做——”

  抬头再看向乐陶,我认真而专注地看着他“如果百姓觉得这种稻种的价格昂贵,乐大哥,你可能需要折损一点利润,为了百姓能接受这种新品种,放低价格——”

  我心里的意念此时是如此的强烈,如果古鲁丝拿来的技术与种子真与自己那个世界的杂水稻能毗美的话,这个国家,会往前跨一大步!

  乐陶神情也变得专注,他望着我——

  “红尘,冲你叫我一声乐大哥,我乐陶愿意这一次让梅尔与朝廷做直接接触,而我乐陶从中不赚取半分利润,并且会极力辅助梅尔带来的种值能手在智泱国的试验种杜——”

  一阵感动升起——

  “红尘,我并且保证,如果我们能成功说服王朝接受这种品种,第一年的效果惊人的话,我乐陶将在以后的每一年都不会在这方面嫌取利润——”

  他的口气同样是严肃而认真的,而他明白了这其中的重要

  我看向其他人,他们的眼神是不一的——

  当扫过梅无时,他依然淡淡知,却似乎在思索着什么——

  是什么让他有了思索的表情?

  而他眼里的思绪是在认真地考量着!

  突然——

  门外暴起一种声响——

  接着,天空一片绚烂炸开——

  我的脸算是正对着门外——

  看到了七彩光!

  惊讶!

  “哇——”是小雀,她忍不住喊了出来。

  所有人的目光都向外望去——

  那是什么?

  那是焰火!

  绚丽多彩,灿烂无比的焰火!

  哪里来的焰火?

  在正天空,离得似乎很近,那花炸开得很大,却又不至于将火星带到门前——

  “诸位不妨到门口看看——”乐陶这时招呼我们,他的笑似乎是早在安排,难道是他准备的这一场焰火盛宴?

  而我的心已忍不住扯着自己站了起来,向外而去,却发现小雀早已跑到了门外廊下——

  当我们一行,立在门廊下时,看天的火花,摇曳、绚烂、多姿——

  是谁说过,女人最烟花吗?

  清风、明月的眼中已是七彩的光——

  小雀爷着头张大着嘴,眼睛瞪得比核桃还大,可的脸上是一片暇想——

  而我,同样这一片绚丽,心中升起一种奇妙的感觉——

  我仿佛看到了今的智泱国,在不久后的繁荣昌盛——

  医术发达了几个阶梯,农业前进了几个大步,其他的呢?

  有一个英明的王,这个国家会像这天上的焰火,美好地盛开、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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