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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二章 以前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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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凌峰和乐民站在那块悉的海域。

  他静静地发着呆。

  看他那个样子,乐民就知道他有什么心事了。

  总是这样,每当他要做出什么重大的决定或者有新的思想冒出來的时候,就是这幅神情。

  这些年,乐民对他的了解比任何人都要多的多。只要发现任何一点的端倪,他就可以猜想陆凌峰又在想什么了。

  这些,是他这么多年跟随在他⾝边才有的条件反的应答吧!乐民是陆凌峰他最信任的朋友和知己,比起当初,他对他的依赖更深刻更強烈。

  “凌峰,我们先回去吧!你看这天,好像马上就要变了呢?”乐民不希望好兄弟一直这样傻傻地呆在海边吹海风。就算是真的有什么特别重要的事情要思考,也可以回家再做打算吧?这样吹着海风真的不怎么好…

  “是吗?就要变天了吗?”陆凌峰随着乐民的话语,就抬头望向天空。可不是,有大片的乌云正卷积着移过來,夏⽇的天气就是这样,明明刚才还是光灿烂的,晴空万里的气象,这会儿却已经乌云密布了。

  好像马上就要下雨了呢!

  “雨?”心中莫名地刺痛了一下,好像被什么深深地锤了一记。

  陆凌峰感觉到自己有很多的癖好,比如说他喜看海,喜在海边游览;喜雨天,喜跟“雨”有关的一切,对这两样东西特别的敏感。

  因此,知道的人很少在他面前特意提起这些,担心他会突然情绪化,而变得脾气暴躁起來。

  是的,他现在的脾气很暴躁,稍有不如意,就会大声厉喝,公司的人都很怕他。他虽然忘记了很多事情,但是处理公事起來却丝毫都不含糊。因此,即使他已经忘记了很多的人和事,公司却依然由他打理着。

  对于这些奇怪的现象,沒有人能够解释得清楚这是为什么,就连医生都说这是个奇迹中的奇迹。

  陆凌峰自然是想不起以前的一切,不知道以前的自己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又到底经历过了什么样的变故。既然他不知道,大家自然也都不提起。怕挑起他的坏脾气。

  所以大家都很好地维持着这种默契的关系。

  “真的要变天了,那我们走吧!”陆凌峰是真的打算要离开这里了。今天,他又在这里发了大半天的呆,也是够了。

  “嗯,凌峰,你是要直接回家里去还是去公司啊?”乐民现在可是陆凌峰的贴⾝‮人私‬助理了。他看不下去陆凌峰遭遇的惨变,所以,再也不顾忌别人会对他说什么闲话,自告奋勇的就过來帮助他。原本,陆凌峰就说过好几次,叫他过來帮自己,乐民总是找借口推脫。

  陆凌峰也知道他的言下之意是担心别人误会他什么,也就由着他了。不过,现在他自告奋勇前來帮助自己,陆凌峰是何乐而不为呢?立马喜滋滋地答应了他。

  乐民因为当初自己的错误判断而感到有些后悔,如果他能顾再仔细认真的替朋友分析一番的话,估计,秦雨涵和陆凌峰还不至于走到现在这个地步。

  可是,一切都已经晚了。现在能够补救这一切的就只是尽心尽力的帮助他,盼望着他能够早⽇恢复记忆,去‮开解‬秦雨涵留下來的那个谜团。

  “回家吧!都出來一下午了,我想回去休息一会儿!”陆凌峰突然就很想回家。

  “好吧,我们,回家咯!”

  …

  “所以,这个‘还有’的‘还’字在“还书”这个词里应该念作‘还’字…它是一个多音字,这样你明⽩了吗?”一个虎头虎脑的小男孩伸出一细长的小手指,指着书本的某一页,对着那个差不多年龄的小姑娘说教着。

  “嗯,我知道了!”小姑娘乖巧地点了点头,似乎很受教的模样。

  “好,妹妹真聪明,那么,接下來我们再來看这一个…”

  虎头虎脑的小男孩又拿出了一本数学教材“一米等于多少分米?一分米等于多少厘米?一厘米等于多少毫米?”一连串的问題砸向那个小女孩。

  小女孩被问急了,一下子就怔在那里,什么都沒有回答,只是愣愣地看着他。

  “一米等于十分米;一分米等于十厘米;一厘米等于十毫米…”小男孩顺口溜似得说出了那些答案。

  “哇,你真的好厉害哦!语文数学都这么了不起…”小姑娘眼神里装満了对他的崇拜和依赖。

  “数学要灵活应用,如果只知道死记硬背的话,肯定是到死都背不起來的。还有,那个语文也是,要常看、常读、常用,不然不管你怎么背都会忘光光。”小男孩无所谓地从桌子上的盘子里抓起一颗葡萄,就丢进嘴里,完全沒把刚刚小姑娘对他的夸奖放在心上。

  乐民站在书房外面好一阵子,看着四五个小女生围着一个小男生问东问西,一下子问这个字怎么写,一下子又问那个应用題怎么解,…只见小男孩一一应答如流,眉头都沒有皱上一下。这样的反应,乐民是看呆了…

  如此迅速奇佳的反应,连思考都不必。真神啊!真该替他报名参加奥林匹克赛的。

  走到客厅,他好奇地问:“在书房里的那个小男孩是谁?”

  一边吃着冰镇西瓜一边看着杂志的王小樱回应他“邻居钱巧巧她女儿的同学,听说是个资优生,刚从别的学校转学过來不久。但是才刚转到这里來,就被发现了天赋,代表学校参加过跳级‮试考‬。他常常教她女儿念书,所以,我也想让他來教我们的笑笑,如果笑笑跟着他学习,成绩一定会上去的…等一下写完功课我要带他们去吃肯德基。”

  乐民和王小樱在七年之前已经结婚,王小樱嘴里所指的乐笑笑就是他们两个的宝贝女儿。至于他们两个是怎样的因恨生爱的情事,在下面的章节中会详细介绍。说來,那就是又一个绵悱恻的爱情故事了。

  “要指导功课怎么不找个老师或是专业家教,如果小孩子不懂教怎么办?”乐民可不希望自己的宝贝女儿被误人‮弟子‬了。

  “不会的啦!那个男生很聪明的,而且又方便,一百块钱就可以打发了。”王小樱的子转变了不少,现在的她不再是那个骄横跋扈为所为的野蛮贵‮姐小‬了。

  “什么?你还要给人家钱的?”乐民一下子气结了。不可思议地看着王小樱,怀疑她的脑子有问題了,怎么会想起这一出來?

  当然不是因为乐民小气的不想拿出钱來给人家,只是他认为这么一个小不点儿就要谈钱说话,那个人的心灵至少不会是那么的纯洁无私的。和这样的孩子相处在一块儿,他的宝贝会得到好的指导和教育吗?

  “当然啦!你看,这么多个小朋友在一起,两个小时的功课时间,就一百块而已。你知道找一个老师的话要多少钱吗?一个人一节课就要一百块呢!这样算起來的话,一百块钱真的很划算耶!”王小樱很不以为然,对那个小男孩还一脸信任的模样。

  “我们家又不缺那点钱,你⼲嘛把钱省在小孩子⾝上?如果一定要请人來教的话,就请一个专业的人來教啊!那样我们也比较放心啊!你说,是吗?为什么要请一个小不点儿來呢?好像我家是多么的吝啬不舍得花钱一样?”

  的确,乐民现在和陆凌峰在一起工作,虽然名义上是他的贴⾝助理,但是他也参与了他们集团的投资的。光是每年给他的股份分红就不是一笔小数目了,再加上王小樱在他⽗亲的公司里也有股份,他们家是真的不用为钱而绞尽脑汁地想法去省的。他这么说也是合情合理的。

  王小樱却觉得乐民有些不近情理了,听了他一长篇的啰唆的想法,让她忍不住地就放下了手里的杂志“让我來告诉你吧!其实并不是我一定要找他过來的,而是我家笑笑吵着要他教,说只有大哥哥教的她才会懂,其它的哪个老师她都不要去理睬,还有那群女生也是,她们都愿意请这个小男孩过來教。而事实也证明她的成绩真的有了明显的进步啦!我们笑笑这次‮试考‬还不错呢!所以,这样的选择不是很好吗?”

  王小樱说得振振有词,有凭有据。乐民无语了。这简直就违反法律条约嘛,本就是在变相地利用童工!如果追究其法律责任的话,王小樱可是难辞其咎的呢!

  不过,听王小樱这么一说,乐民倒是有些释怀了。甚至,他为王小樱的转变而产生了一种莫名的感动。

  以前,她是一个那么惹人讨厌不会为他人着想的自私的女人;现在的她却是一个精打细算会过⽇子的温馨女人!谁能够否认爱情的力量是那么的伟大的呢?

  谁有那么丰富的想象力,能够想象的出來,当初,这个小女人的所作所为吗?

  那个时候,大家可是都带着有⾊眼镜看着她,很不愿意苟同她的行为习惯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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